作者d629172000 (深海小鲔鱼)
看板NTUfin01
标题[情报] 停修到12/12
时间Tue Dec 2 16:55:57 2008
同学们拟申请停修课程但尚未完成程序者,务必於12月12日(周五)下午5时之前
将任课教师、就读系所主任(所长)已签章同意之申请书送交您注册的教务单位
(注册组、研教组、社科教分处、医教分处、进修教务组),逾期恕无法受理。
其他有关本校停修课程规定之重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1.学士班、硕士班、博士班、进修学士班学生均可申请。
2.停修课程每学期以一科为限。但情况特殊检附证明文件经任课教师、就读学系(所)
主任(所长)及教务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正课与实验;正课与实习得一并停修,但均须填写於停修申请书
并经二科任课教师签章同意。
另有因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需停修不止一科者,
请另填「学生报告书」并检附证明文件办理)。
3.停修後该学期修习科目数或学分总数:
硕、博士班不得少於一个科目(含论文)。
学士班不得少於9学分(进修学士班不得少於6学分),
唯修业年限最後一年及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停修後至少仍应修习一个科目。
4.停修课程仍会在成绩表上有纪录:成绩栏注明「停修(WITHHOLD)」。
(此项纪录是否会有负面影响,见仁见智,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有停修之必要。)
5.依规定应另行收费之课程停修後,已缴费者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补缴。
6.「停修申请书」或「学生报告书」请至各教务单位索取或至注册组网页下载。
注册组网址: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rvices.htm 点选「表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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