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biwan (1.4三兄弟募集中~)
看板NTUeducation
標題Re: [請益]徵求主修地理科、英語科的同學意見~
時間Sat Apr 30 13:41:43 2005
※ 引述《pinkbubble (莫忘初衷)》之銘言:
: 先修課程固然可以預防以下的例子,
: 但是如果修課學生表現不好,老師應該是可以當掉他的阿,
: 不管他是不是有累積相關地理(或其他)知識。
: 我也聽過一外系學生修數學教材教法,結果被當了,也是跟背景不足有關。
: 先修科目也沒什麼不好,但是要挑什麼科目,要規定幾科,是否能同時修?
: 這都要大家來討論討論。
其實,我一點也不認為教育學程學會應該要去討論挑什麼科目、規定幾科耶~
修課部分是每個專業其知識體系的建立,
學會能去干涉或討論每個學科該怎麼規定必修課程嗎??
: 初步問過修地理科的同學,他說「資訊系統概論」跟「地理學通論」時間
: 是衝堂的,如果按照老師們計畫要「三科全修畢才能修教材教法」的話,
: 那外系修地理科的人,都至少要在學程待三年...
待三年又如何呢??我學程都修課四年了阿XD
要轉個知識領域去教書,不該先好好弄清楚這個學科在學什麼、
怎麼從這學科的視野與觀點來看世界嗎??
以下是感想文,從一個地理系本科的教程學生出發:
如果不是目前地理老師看起來還蠻缺的,
不然為何一大堆教程的要來修地理教材教法當地理老師呢??
既然要來當地理老師,有預期以地理老師作為你的職業,
那麼好好地依照地理系的修課規定,一步一步地修課不對嗎??
可以尊重一下地理或任何學科的知識體系的建立嗎??
這樣胡亂修課,我不太認為是有打算好好地當一個地理老師耶~
說實話,現在的地理教育跟以前所學習的一大堆地名不太一樣了,
即使是早年畢業的地理老師都不一定能勝任高三地理的課程部分;
要求學生先學過地理學科中很基礎的方法「地圖」、「GIS」,以及地理學通論,
之後才在教材教法中將這些知識或方法用進去,我覺得是相當合情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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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biwan 來自: 140.112.64.141 (04/30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