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ic (短髮+靴子^^)
看板NTUeducation
標題Re: [問題] 教育學程
時間Mon Jan 20 19:28:16 2003
※ 引述《Obiwan (One Force;One Choice)》之銘言:
: ※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 : 妳除非是畢業學分(必修或學分數不夠)才能申請延畢,
: : 不能妳系上畢業學分都修完了,
: : 因為教育學程沒修完這個理由申請延畢,
: : 學校不同意這種.....
: 國立臺灣大學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 第 四 章 修業年限、成績、學分
: 第十二條 教育學程修業年限至少二年,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未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
: 滿應修學分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一年至二年;其延長之年限應併入大
: 學法及其細則所定延長修業年限內計算。
: ----
: 照你這樣說,大四的不就得趕快想辦法讓某個必修被當,
: 不然學程也修不完,馬上就得畢業被趕出校門了?!
ㄜㄜㄜㄜ 這真是太錯誤的認知了-.-
大家看法條的時候要記得把全部都看完喔~~!!
這一條的意思是說,你要是大二升大三考上教育學程,
你最快也只能在大四畢業時把學程修完(不過這是mission imposible啦)
要是修不完的話呢,你還可以延長兩年,修到大六。
所以說一般系所可以唸到大六,獸醫系大七,牙醫系大八....依此類推~~
如果很厲害的考上了研究所,恭喜你,你可以把沒修完的留到研究所再修,
就不用延畢啦~~~不過這個部份就要自己去教務處辦手續囉(要辦什麼自己去找thx^^)
這樣子聽懂沒^^??
需要技術性延畢的是像生技學程或食品學程之類的唷~~~
不要弄錯了!!
教育學程是全校唯一可以自動延畢的學程!!
也就是說,比照輔系跟雙主修啦。
(住宿生還可以住宿^^ 不會被趕出去: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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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有你的地方靠近
是我的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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