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ic (短发+靴子^^)
看板NTUeducation
标题Re: [问题] 教育学程
时间Mon Jan 20 19:28:16 2003
※ 引述《Obiwan (One Force;One Choice)》之铭言:
: ※ 引述《lpyd (我爱飞碟(FM92.1))》之铭言:
: : 你除非是毕业学分(必修或学分数不够)才能申请延毕,
: : 不能你系上毕业学分都修完了,
: : 因为教育学程没修完这个理由申请延毕,
: : 学校不同意这种.....
: 国立台湾大学教育学程修习办法
: 第 四 章 修业年限、成绩、学分
: 第十二条 教育学程修业年限至少二年,修习教育学程之学生未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
: 满应修学分者,得申请延长修业年限一年至二年;其延长之年限应并入大
: 学法及其细则所定延长修业年限内计算。
: ----
: 照你这样说,大四的不就得赶快想办法让某个必修被当,
: 不然学程也修不完,马上就得毕业被赶出校门了?!
ㄜㄜㄜㄜ 这真是太错误的认知了-.-
大家看法条的时候要记得把全部都看完喔~~!!
这一条的意思是说,你要是大二升大三考上教育学程,
你最快也只能在大四毕业时把学程修完(不过这是mission imposible啦)
要是修不完的话呢,你还可以延长两年,修到大六。
所以说一般系所可以念到大六,兽医系大七,牙医系大八....依此类推~~
如果很厉害的考上了研究所,恭喜你,你可以把没修完的留到研究所再修,
就不用延毕啦~~~不过这个部份就要自己去教务处办手续罗(要办什麽自己去找thx^^)
这样子听懂没^^??
需要技术性延毕的是像生技学程或食品学程之类的唷~~~
不要弄错了!!
教育学程是全校唯一可以自动延毕的学程!!
也就是说,比照辅系跟双主修啦。
(住宿生还可以住宿^^ 不会被赶出去: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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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有你的地方靠近
是我的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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