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henakuo (Ath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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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連署]掙脫家暴之罟:連署聲援在韓柬埔寨籍女性家暴受害者案
時間Wed Mar 18 00:10:10 2009
2009/03/16 公共論壇
〈掙脫家暴之罟:連署聲援在韓柬埔寨籍女性家暴受害者案〉
(韓國)保護婚姻移民家暴受害者組織委員會
過往對於家庭暴力的認識往往限於有形、可見的肢體暴力傷害。然而,在許多移民女性們
過往悲劇性的案例裡,我們發覺在語言、社會與文化等現實隔闔,甚至是行動限制下,言
語、精神等無形的家庭暴力也造成許多移民姐妹們陷入無助困境。然而,這些無形家暴卻
未受到普遍重視、也不被承認為暴力的一環。因而,意外發生之時,未經脈絡性理解或意
識到精神暴力作為家暴的一種,將使得移民女性在移居社會裡承受高程度的責難與不利的
審判。
在2009年一月三十一日凌晨,居住在韓國大邱的柬埔寨女性不堪其韓籍丈夫的長期慣性家
暴,為自我防衛並保護她肚裡三個月大的孩子,意外刺傷毆打她的丈夫。然而她丈夫在一
週內傷重不治去世。現在她則被以殺人罪起訴待審。事件發生之後,南韓大邱、首爾、仁
川等多地移民婦女團體組成對策委員會,三月五日舉行記者會(下附這段時間以來的新聞
稿說明),並開始在韓國國內展開連署行動。然而,在韓國國內對此事件的反應,以「殺
人者就是有罪」的去脈絡立場、反動聲浪亦相對升高。在此,我們認為這次事件是家暴受
害者在正當防衛下的意外殺人,將訴請法官從寬審理。
懇請願意支持的個人/團體行動者,加入我們的連署行動(語言不限)支持該位柬埔寨姐妹
。將您的(團體/個人)姓名、所在國家、地址、電話或電子郵件、訊息或請願信,寄至
[email protected]。我們匯集完畢之後將一併呈給受審法官,謝謝!
下附中文版事件聲明與請願書,此網站提供其他語言版本:
http://transnationalsisters.wordpress.com/
2009.03.05
“ 對以殺人罪被起訴的家暴受害者柬埔寨籍婚姻移居女性從寬處理” 請願書
致法官先生/女士:
2009年一月三十一日凌晨,居住在韓國大邱的柬埔寨女性曹恩(以下稱為曹恩)不堪長期
以來的慣性家暴,在當時為自我防衛並保護她肚裡孩子的狀況下,意外刺傷了毆打她的丈
夫。她丈夫隨後即被送到醫院,二月三日暫時恢復意識,但於二月四日去世。在此,我們
認為這次事件是家暴受害者的意外殺人,懇請法院從寬處理。
對於曹恩,一位年僅18 歲的柬埔寨女孩,與比自己大 20 歲的丈夫生活,在語言溝通、
生活方面的種種磨合適應想必相當困難。除了不同語言帶來基本的溝通問題以外,尤其是
曹恩的丈夫經常酗酒、喝醉後發酒瘋。並且,另一須考慮的事實是,曹恩目前有孕在身,
她所面臨的艱難處境顯而易見 。但是,曹恩一直以來想透過她的熱情及正面積極能量克
服、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困難。許多她身邊的人,如:她的韓語老師和同學們,都說她是個
認真、用功學韓語且努力成為好妻子、好媳婦的人
。據草恩的柬埔寨籍好友說,曹恩曾說過丈夫時常酗酒,並毆打她得很兇。特別是當她丈
夫一喝醉酒就大發脾氣,令她長期以來生活在恐懼之中。
這次事件在媒體曝光後,大多數言論媒體和人們關心的是,她是否真的經歷丈夫嚴重的肢
體暴力傷害?但是,我們相信暴力不能單純憑藉外部可見的傷痕來量度。我們所見過許多
移居女性們都說,可見的、肢體的暴力不是唯一的暴力。她們問我們:「為什麼只有等到
我們胳膊、腿都打斷了,才願意相信我們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例如,許多 丈夫對待
妻子就像對待自己私人物品一般覺得可以任意擺佈。 並且,當妻子不願服從時,一些丈
夫就會恐嚇說要把妳趕出這個家 ,或威脅說把妳遣送回到母國去 。許多移居女性深深恐
懼於這些言語威脅,甚至持續籠罩了她們一生語言障礙下承受的心理上孤立,她們大多只
能感嘆,在韓國是沒有人能真正幫助她們的。
許多移民也都曾經歷過這些言語、道德與心理上的無形暴力,遑論肢體暴力。曹恩也是這
類暴力下的受害者。她目前未成年,僅 18 歲,又懷有 身孕3個月。事件發生當晚,她在
丈夫持續的暴力相向之下,處於極端恐懼、敏感的狀態。我們認為她在無意識狀態下抓了
把刀,只為了保護她與她孩子的性命。若是我們考量到她丈夫長期以來對她的暴力傾向,
就不難想像到她當時的處境了。若是她能預料到她的無意識舉動會造成這樣嚴重的意外,
就算這是唯一能自保與保護她肚裡孩子的唯一辦法,她可能也不會這麼作。
我們懇請您對她從輕量刑。在這次案件中,就算她被控訴為本次事件的加害者,她同時也
是承受長期家暴事件下的受害者,以及唯利是圖的國際婚姻仲介體系下所致的果。我們覺
得曹恩也為她無意識下的舉動,將終其一生承受著心靈上的磨難,相對於司法審判的折磨
,那將是更刑不離身的懲罰。盼請對她仁慈,與其讓她承受司法懲處,您的寬大處理將
給予她與 將誕生的小生命一個更人道的生活機會 。這將是驅使她成為受害者和加害者的
韓國社會,所能對她作的最後一點責任。 懇請 法官對曹恩仁慈以待。
柬埔寨籍家暴受害者案 事件說明
2009.2.10
2009年一月三十日,一位懷胎三個月的十八歲的柬埔寨女性在經歷長期以來的慣性家暴後
,為了抵抗先生毆打而進行自我防衛,對她的丈夫造成人身傷害,以傷害罪名被逮捕。在
今年二月四日,她的先生在醫院去世,而她目前則被監禁中。
相關消息透露,她丈夫經常喝醉酒且脾氣暴躁,常對她使用暴力。她的丈夫習慣在外喝酒
至三、四點,返家後騷擾她不得入眠。他不只禁止她上床睡覺,並要求她當他喝酒時必須
陪侍在旁。
意外發生的那一天,已懷有身孕的她,一如往常陪伴她的先生在外喝酒至半夜。她不斷央
求先生早點結束、回家,她先生對此非常不悅。在返家的計程車上,他開始對她拳打腳踢
威嚇她。驚恐不已的她便打電話給婆婆求救,但她的婆婆並沒辦法趕去幫忙。當他們回到
家後,她先生便因為她打電話向他媽媽求助一事而大發脾氣,再度開始毆打她。在強烈的
恐懼感作用下,她本能地抓了一把刀用以自衛,也為了保護肚子裡三個月大的孩子。然後
,這樁慘劇就這麼發生了。
根據南韓性別平等部2007年研究家暴案件,17.7%婚姻移民嫁給韓國男性之後,曾遭受肢
體暴力。許多婚姻移民都曾經有被慣性家暴、性虐待、侮辱、言語暴力等遭侵犯人權的事
件。
然而,這場意外是一個自我防衛的結果:這個女性在當下所能採取保護她自身、以及肚裡
孩子免於遭家暴與騷擾的方法並沒有其它選擇。甚至,這不能被看作是一場僅僅發生在特
定女性身上的意外。因為這場意外很明顯地道出移民女性在面臨家暴處境下的真實面相—
唯一永久逃離家暴陰影方式,就僅剩下極端而可能致死的方式以對。這個案例也喚起了過
去兩個悲劇事件,且必須被理解那兩個事件的交疊延伸:一是2007年HuyunhMai因她丈夫
的肢體暴力而慘死,另一個是Lanh為了逃脫他在韓國的悲慘生活最終走向自殺一途。今日
我們見證到了,在家庭關係裡,無論是言語的、精神的或肢體暴力,都將使有語言障礙且
遭受到社會與文化隔離的婚姻移民女性們,陷入生死攸關的生存險境。
事實上,在韓國家暴事件發生頻仍,每六個家庭就有一戶曾有家暴經驗—這並非單一特殊
事件。一
旦家暴事件發生,女方往往每分每秒都活在恐懼不安的緊張情緒之下。我們相信父權文化
根深蒂固如韓國,因長期忽略家暴的嚴重性以及受害者所積累的創傷,而逐步堆砌了這類
意外事故。
目前我們正處於亟需喚起社會關注家暴事件的關鍵階段,並需以積極實踐行動加以回應。
特別是,我們迫切需要發展抗拒暴力的敏感度教育與訓練。同樣地,韓國政府應對這類家
暴事件積極負責、作出相應處理。
我們認為,這次事件是一位二十歲不到的婚姻移民女性,為了保護自己與肚子裡的孩子而
採取自我防衛的案件。我們將會採取我們的後續行動支持、保護她。我們也深切盼望這個
慘痛的教訓能引起社會上對於婚姻移民女性的基本人權有更多關注與了解。
保護婚姻移民家暴受害者組織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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