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sseau (航向金色的海港)
標題[新聞] 蘇案死刑「離譜」 最高院發更審
時間Sat Nov 3 15:25:55 2007
中國時報 2007.11.02
蘇案死刑「離譜」 最高院發更審
黃錦嵐、劉鳳琴/台北報導
台北縣汐止市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高院更一審改判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
均死刑。最高法院昨日指責更一審的判決,不僅罪名錯誤、事實混亂,連扣案的關鍵證物
─菜刀,也未作「刀紋鑑定」,僅憑「推定」,就作為判罪依據,乃撤銷死刑判決,發回
高院更審。
蘇建和在得知上述結果後,平靜的表示「在我的心理上,上次的無罪判決已還我清
白了」。蘇建和目前在台權促進會上班,一個月可領二萬三千元,雖然很微薄,但他知足
的表示,「欲求不多,這份薪水夠養活自己」。
蘇建和三死刑犯的辯護律師蘇友辰也高興的直說「太好了」。他表示蘇建和三人不
怕物證出現,更不怕調查真相,希望更二審能針對發回理由,查個清楚。
最高法院的發回意旨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承審法官認為,國際知名的鑑識專家李
昌鈺、美籍病理專家魏區、法醫石台平均作證指摘法醫所的鑑定缺乏「工具痕跡比對」、
「法醫人類學」之專長領域者參與,且鑑定小組部分成員當時尚未完成法醫病理專長訓練
,這些有利於被告的證述,是否屬實?是否可採?高院均未審酌,也未說明何以不採,高
院判決有理由不備之違法。
最高法院八月卅日完成分案,由於以前曾判過本案的法官、庭長均迴避,剛調任的
資淺法官也不參與,故僅剩十五位法官參與抽籤。結果,刑十庭資深法官陳世雄中籤任受
命法官兼審判長,魏新和、吳信銘、徐文亮、徐昌錦任陪席法官。
經兩個月全心投入審判本案,昨日提出十項嚴厲指摘,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此外,高院更一審中途,因陪席法官周盈文眼疾開刀,改由蔡聰明法官代之,但在
更新審判程序時,僅形式上提示「證據清單」,並未落實審判程序的重新進行,使更易後
的蔡法官不知當事人先前攻擊、防禦內容,無從獲得清晰的明確的心證,即行辯論,並辯
論終結,逕行宣判。其更新程序,也被最高法院指為違法。
高院更一審改判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死刑,卻未羈押,高檢檢察官聲請羈押被
駁提起抗告案。最高法院認為,審判中的被告,有無羈押必要,權在法官,檢察官並無聲
請權,本案檢察官的聲請不合法,昨日裁定:原裁定撤銷,檢察官的聲請駁回。
承審法官指出,明示檢察官無權聲請羈押審判中被告,本案是司法上首宗裁定,對
於檢察官動輒針對審判中被告聲請羈押現象,當有指正、釐清的指標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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