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cat (下一站,尼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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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勞委會泰勞人權報告 外勞團體:調查草率
時間Thu Sep 1 03:16:17 2005
勞委會泰勞人權報告 外勞團體:調查草率
■苦勞報導2005/08/31
勞委會高雄捷運泰勞人權查察專案小組調查報告今天出爐。結論建議外勞相關法規應
作相關修正,以及認定勞委會及高雄縣市政府都有相關責任。但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
陳素香表示,整份報告調查草率,實質調查時間太短,無從引伸結論是怎麼做出來的。
調查小組召集人、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表示,這份調查是由官員、學者及人權團體所
組成的人權小組,經過上星期二、星期三南下實地查察後做出的結果。雖然不代表勞委會
的看法及立場,並且給予勞委會許多建議和批評,勞委會會檢討反省,並且將相關法規修
正納入未來施政中。
陳素香認為,仔細翻閱調查報告,人權小組訪視外勞宿舍50分鐘,與泰勞對談90分鐘
,這麼短的時間,能夠調查什麼?陳素香表示,以她在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會在調查性騷
擾案的經驗,一件牽涉相對較少的性騷擾案,調查、整理資料、訪查、開會討論等等就要
耗費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的時間,沒想到1717名外勞抗暴的大案,勞委會居然享用這種方
式「結案」。
據調查報告顯示,調查小組於8月23日晚間開始分別拜訪高縣警察局岡山分局、訪視外
勞宿舍、與泰勞進行面對面會談,在晚上10點召開記者會後,當晚在高雄寒軒國際大飯店
進行小組會議討論。8月24日早上則至高捷公司會議室,調查高捷公司、華磐公司、勞委
會、縣市政府管理責任,並於中午召開記者會後結束調查行程。
陳素香指出,8月24日早上的訪談記錄中,都只有調查委員詢問高捷公司總經理特助
劉克強、華磐經理楊安琪的資料,並無任何詢問勞委會及高雄縣市政府官員的記錄存在。
陳素香質疑,調查小組沒有做調查,10項調查結果及11項建議中,包括中央與地方的責任、
法律的缺失等等,是怎麼做出來的?
調查報告中,在中央及地方權責的部分,調查報告認為高市勞工局未依行政程序法,
協調外勞居留所在地的高雄縣政府代行查察,高縣勞工局也未在外勞申訴後即時處理,於
事前或事後未能積極作為,兩縣市政府實難咎其責。而勞委會身為中央主管機關未能明確
劃分外勞管理之地方主管機關權責,加上配置外勞查察人員人力不足,應負督導不周之責
任。
而法令辦法中,認為〈外國人生活管理計畫書〉需載資料不足、雇主違反只課以罰鍰
或凍結配額、外勞龐大的仲介費用,不得任意轉換雇主及工作、工作年限受限制等等。勞
委會表示,將會審酌調查小組的意見,透過積極的方式修法。
陳素香認為,這些意見,勞工團體已經提了很多年了,人權小組的調查報告,恐怕還
欠缺對於勞委會政策失當的問題進行檢討。再加上人權小組未經調查就能瞭解到一些行政
、法令上的疏失,賴勁麟本身兼為人權小組召集人,勞委會「球員兼裁判」的嫌疑極重。
據了解,人權小組在8月24日結束行程後,就由勞委會作為「幕僚」草擬報告,並且
在8月29日下午發出e-mail給所有調查小組成員,並要求所有成員不得洩漏調查內容。在
8月30日下午邀集調查小組成員開會確認內容。也就是說,調查小組一起開會,只有8月23
日晚上及8月30日下午兩次。
此外,為回應外勞團體以及社會對於泰勞抗暴的聲援,調查中特別強調,高雄捷運外
勞抗爭的起因,主要是因為外勞基本權益受侵害、勞動條件未獲保障、雇主不當管理、衛
生環境欠佳等所致,顯見雇主對外勞生活管理有重大缺失。
所以調查報告認為,至發現場瞭解並訪談外勞,大多數外勞心地純樸,所提訴求多均
導因於雇主不當管理所致,不應與有違法行為者相提並論。外勞所受之非人待遇,且相關
行政機關確有疏忽與失職,未來若有本案外勞受刑事起訴時,應積極提供法律援助,並全
力防止仲介公司為湮滅證據,矇騙涉案外勞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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