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07 (大頭)
看板NTUcontinent
標題[轉錄]緊急:請加入移民人權連署
時間Thu Dec 25 12:47:51 2003
※ [本文轉錄自 female_club 看板]
作者: kinah (愛妳鍾情) 看板: female_club
標題: 緊急:請加入移民人權連署
時間: Wed Dec 24 20:49:03 2003
(ps. 今天已經抗議過了)
> 各位朋友
>
> 「移民三法」(移民法、國籍法、移民署組織條例)在行政院的壓力下,
> 於非常短促的時間內送交立法院審查,並將在本週四由立院法制委員會
> 召委吳東昇(台聯)召集會議,進行二讀。「移民/移駐人權修法聯盟」
> 於兩週前成立,我是「聯盟」的顧問之一。我們認為「移民三法」有
> 非常嚴重的問題,此版本的移民署若果真於明年三月前成立,不僅對
> 移民與移駐人士的人權造成莫大損害,也嚴重違反多元文化的精神
> (具體的原因,請參見附加檔中之說明)。因此「聯盟」決定於本週三
> 召開記者會,其間並發動連署,希望可對行政院和立法院造成壓力,
> 以重新擬定「移民三法」。
>
> 這封信的附加檔中也包括了連署書,非常希望各位朋友們可以以團體或
> 個人的名義加入連署,並將此信forward給其他可能關心此議題的朋友。
> 因為時間非常緊迫,得願意連署的朋友於週三前將表格回傳到婦女新知
> 基金會,傳真:02-25028725
> 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謝謝!!!
>
> 趙彥寧
> 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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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連署書
標榜人權立國的台灣政府總是大肆吹噓人權政績,但實質施政上對移民
人權卻是長期漠視。移民/移住人口不是這一、二年突然湧現的,我們
的祖先正是一批批漂洋過海,來台打拼的「羅漢腳」。只是今天,一個
主要由移民組成的台灣社會,處處顯現對移民/移住人口排斥與疑懼。
外籍與大陸配偶及其家人不是被媒體塑造成為錢圖謀不軌的「外籍新娘
」,就是製造社會亂象的問題家庭。
政府粗糙的執行措施是將外籍與大
陸配偶預設成罪犯;大張旗鼓的生活適應普查過程漏洞百出、缺乏誠意
的調查結果卻是地方政府刻意突顯「假結婚」嚴重氾濫的最佳數據;侵
犯隱私、傷害人權的面談內容,竟然成為政府炫燿政績的宣傳品。以人
權立國自居的台灣,落實到政府政策與媒體報導上,我們只看到污名化
與仇視的不斷深化與挑撥。
為了爭取移民/移住人民應有的人權,關注移民者與外籍工作者權益議
題的非政府組織、以及長期關注此議題的學者與律師籌組「移民/移住
人權修法聯盟」,在此提出我們的立場與訴求。希望邀請您/貴團體一
起連署參與,和我們一起提出對政府移民政策的建議與修法方針,促進
社會大眾對相關議題的理解與對話,並進而消除偏見歧視,俾使移民/
移住者享有作為臺灣一份子的權利!
我們的立場:
人人皆享有基本人權,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
他見解、國籍、社會出身、財產、出生地或其他身分而有區別,並鼓勵
多元社會發展,促進社會對話以消除歧視。
我們的訴求:
一、 依據台灣已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明白規定國家政策不得
因種族、國籍、性別等等而侵犯個人基本權益,然目前
行政院擬訂之移
民署組織條例卻集警察權、檢察權與司法權於一身,將移民/移住者視
為潛在犯罪因子,以防堵管制概念為機關設置之基礎。以打擊犯罪之名
,行侵害人權之實。因此,我們要求立刻停止目前行政院所提之移民署
草案,重新回歸到以人權為基礎的公共討論。
二、 鑑於移民政策應需整體考量,並為防止機關濫權,我們主張組
織法應與作用法同時修訂、考量。行政院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為組織法
,應與作用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同時修訂考量,方能針對整體移民政
策、移民署職掌工作內容、監督申訴機制,與其他部會於職權劃分與相
互合作之關係等,提出具體規範事項。
三、 行政院所提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與移民相關法令關乎台灣未來
移民政策制定、實際執行機關之組織及權限,為國家移民政策之重要一
環,攸關移民/移住人民與其家庭權益,而移民政策隱含之社會組成概
念,更是影響台灣人民對「國民」的想像與認同。因此,我們要求擴大
公共討論,讓移民/移住者及其家庭,與社會大眾能充分了解、參與。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發起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南洋台灣姊妹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女性
勞動者權益促進會
學者、律師顧問群: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夏曉鵑副教授、東海大學
社會系趙彥寧副教授、賴芳玉律師、賴淑玲律師、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陳宜倩助理教授、台大法學院博士後研究陳昭如、淡江大學未來學研究
所蘇哲安助理教授等
移民/移駐人權修法聯盟加盟團體: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愛
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外籍配偶人權促進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擴大
連署中)
傳真回函
請回傳至婦女新知基金會02-25028725,或
e-mail:
[email protected]謝謝!
□以團體名義加入連署
團體名稱:
聯絡人:
聯絡方式:
□我要以個人名義加入連署
我是:
聯絡方式:
國籍/居住縣市:
附件
一、台灣政府自許人權立國,目前更積極制定人權保障基本法,試圖引
入國際人權標準。然而,
根據行政院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的內容,人員
編制中有75%具警察官之身分,移民署可制定政策、認定是否違法,並
立即強制處分,成為一個集警察權、檢察權、司法權於一身的行政機關
,再加上缺乏監督申訴機制,移民署將宛如戒嚴時期的警備總部復活,
明顯將移民者視為潛在之犯罪者,對移民/移著者及其家庭之人權將造
成莫大傷害。因此,我們要求立刻停止目前行政院所提之移民署草案,
重新回歸到以人權為基礎的公共討論。
二、目前行政院主張移民署組織條例屬組織法,故未明確訂定具體工作
內容、民眾申訴管道與監督機制等事項。然而,移民署組織條例牽涉到
國家的移民政策,且依照目前行政院移民署編制中,
未來警察、警官比
例過高,缺乏通譯人才之設置與培養,缺乏監督機制與申訴管道等事項
,皆對移民/移住者及其家庭之權益有莫大的影響。因此,我們要求行
政院必須將移民署組織條例與入出國及移民法同時提出、進行審議,才
能確保移民/移住者與家庭之權益。
三、台灣為民主開放之國家,人民對於各種社會議題有發表言論之自由
與能力。然而,政府所提出對於移民/移住人權的相關政策、法律,卻
未經過公開討論,亦未考量移住勞工之相關權益,更未提及移民政策對
於台灣社會未來樣貌的重要性。因此,我們要求,政府在制定移民政策
時,需經過公開擴大討論,讓移民/移住者及社會大眾均可充分參與。
目前若倉卒通過此一草案,不僅移民署組織條例將成為侵害人權之惡法
,對移民/移住人權與其家庭造成傷害,更將扼殺台灣社會追求多元包
容的進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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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can be taken, but not given.
The process of the taking is empowerment in itself.
-- Gloria Stein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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