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 (單純與呆滯之間)
看板NTUcontinent
標題[剪報] 府院黨達共識 裁撤新聞局
時間Fri Apr 18 23:28:16 2003
2003.04.18 中國時報
府院黨達共識 裁撤新聞局
林淑玲、蔡慧貞、何榮幸、蔡長庚、吳邦珍/綜合報導
行政院昨(十七)日晚間宣布,裁撤新聞局是政府的既定政策,相關方案已於前
晚的府院黨協調會議中達成共識,並已獲陳水扁總統支持。行政院強調立法院若同意
在「政府組織改造三法」通過前,先行完成裁撤新聞局配套法案的立法,政院願意配
合辦理裁撤新聞局。
新聞局委託研議評鑑媒體風波,引起朝野立委同聲譴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日
呼籲朝野利用這次機會,在政府改造方案中廢除新聞局並改設行政院發言人室,同時
制訂新法,成立「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NCC)。此一建議並立即獲得行政院正
面回應。游揆昨日視察地方時強調,這是政府既定政策,與新聞評鑑引發的爭議無關
。根據政院規畫,立法院若支持裁撤新聞局,新聞局現有廣電業務以及電信產業的監
理與管制業務,將由「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接手,國際宣導業務移至外交部,出版
業務由文建會承接。
政院已加緊籌備「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NCC),爭取於年底前完成組織條
例的立法。前天主持第二次籌備會議的政務委員蔡清彥表示,未來該委員會將負責主
管電信、廣電媒體內容的監理與管制。但他強調,有關內容的監理與管制將只限於色
情與暴力範疇。其餘政治新聞、政治類談話性節目等都不在管理之列,以避免爭議。
「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將設七名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任期五年,同一黨派
委員不得超過二分之一。委員任期與任命將類似新制的大法官,採取滾動式,每年更
替一位,以確保每個執政政府都有聘任委員的機會。蔡清彥表示,政院預計八月底前
將組織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爭取於年底前完成三讀。組織條例通過後將有二年籌
備期,二年過渡期過後正式成立。
民進黨立委羅文嘉表示,去年四月廿九日送到立法院審查的「行政院組織法」草
案,就已經把新聞局廢除,但草案遭國親杯葛十八次,至今遲遲無法付委。羅文嘉呼
籲朝野,應該支持兩項條文修法,將行政院組織法中有共識的部分,有關廢除新聞局
、增設發言人的條文抽出,逕付二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