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cat (我愛貓)
看板NTUbus
標題Re: [心情] 學校非常不適當的"公器私用"
時間Tue Nov 23 10:37:45 2010
Dear同學您好
這是本組首次以「重要訊息發送」優惠訊息,也是一次很珍貴的經驗,
我們無意模糊焦點及高調,只是陳述承辦時的動機,
本是希望大家能收信愉快,但結果若造成大家的困擾,
則已違反我們的初衷,未來我們會更謹慎評估。
感謝大家的批評指教,我們還是會繼續為大家爭取優惠,
之後將以電子報、公佈欄及網站為主,
歡迎大家到生活便利通逛逛(
http://life.ntu.edu.tw/)
經營管理組敬上
※ 引述《agavehjl (賞味期限)》之銘言:
: 請不要模糊焦點!
: 我想問題的核心根本不在於是否為"特約商",
: 也與廠商的信譽或商品品質無關
: (我相信貴單位篩選的都是優良廠商),
: 問題的焦點是-
: 貴單位發佈 "單一廠商" 廣告的管道非常不適當!
: 台大的師生都要由 "計中校內訊息轉送服務" 獲得重要的訊息,
: 若這個管道被廣告入侵,將會造成很大的困擾,
: 請問同樣都是計中發的,我要如何只擋掉廣告信,保留重要訊息?
: 再者是公平性與敏感的廠商選擇問題,
: 你覺得優惠不見得我也認為是,
: 或許為了尊重每個師生族群的喜好,
: 要不要也發咖啡買一送一的訊息?
: 要不要也發百貨公司週年慶的訊息?
: 要不要也發各地方"優良"農特產品特賣的訊息?
: 為了公平起見,但這樣搞大家的信箱一定會爆,
: 我相信貴單位一定不會犯此眾怒,
: 那為何這次要獨厚一家廠商?
: 另外,只透過電子報、網站及公佈欄讓我可以"選擇"是否接收訊息,
: (有需要的自然會到 http://life.ntu.edu.tw/,貴單位這個網站做得還不錯)
: 但如果透過計中校內訊息轉送服務,則剝奪我選擇的權力,這是不對的!
: 引用一下 wiki 上濫發電子信息 (spam) 的定義:
: 一種濫用電子信息系統的行為,是指接收者不論在是否情願,
: 或已表明不願意的情況下,不斷經由電子媒介,包括電郵、電話、傳真等,
: 接收到廣告、推銷等信息。
: 貴單位的行為符不符合這個定義? 我想這自有公評。
: 我要捍衛電子信箱不受 spam 侵害的權益,
: 不希望再由計中校內訊息轉送服務管道收到廠商的廣告信!
: 我也是你的 "師生同仁",
: 在此嚴正反應,不知您意下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2.218
1F:推 agavehjl:感謝回應! 處理十分明快 11/23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