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cat (我爱猫)
看板NTUbus
标题Re: [心情] 学校非常不适当的"公器私用"
时间Tue Nov 23 10:37:45 2010
Dear同学您好
这是本组首次以「重要讯息发送」优惠讯息,也是一次很珍贵的经验,
我们无意模糊焦点及高调,只是陈述承办时的动机,
本是希望大家能收信愉快,但结果若造成大家的困扰,
则已违反我们的初衷,未来我们会更谨慎评估。
感谢大家的批评指教,我们还是会继续为大家争取优惠,
之後将以电子报、公布栏及网站为主,
欢迎大家到生活便利通逛逛(
http://life.ntu.edu.tw/)
经营管理组敬上
※ 引述《agavehjl (赏味期限)》之铭言:
: 请不要模糊焦点!
: 我想问题的核心根本不在於是否为"特约商",
: 也与厂商的信誉或商品品质无关
: (我相信贵单位筛选的都是优良厂商),
: 问题的焦点是-
: 贵单位发布 "单一厂商" 广告的管道非常不适当!
: 台大的师生都要由 "计中校内讯息转送服务" 获得重要的讯息,
: 若这个管道被广告入侵,将会造成很大的困扰,
: 请问同样都是计中发的,我要如何只挡掉广告信,保留重要讯息?
: 再者是公平性与敏感的厂商选择问题,
: 你觉得优惠不见得我也认为是,
: 或许为了尊重每个师生族群的喜好,
: 要不要也发咖啡买一送一的讯息?
: 要不要也发百货公司周年庆的讯息?
: 要不要也发各地方"优良"农特产品特卖的讯息?
: 为了公平起见,但这样搞大家的信箱一定会爆,
: 我相信贵单位一定不会犯此众怒,
: 那为何这次要独厚一家厂商?
: 另外,只透过电子报、网站及公布栏让我可以"选择"是否接收讯息,
: (有需要的自然会到 http://life.ntu.edu.tw/,贵单位这个网站做得还不错)
: 但如果透过计中校内讯息转送服务,则剥夺我选择的权力,这是不对的!
: 引用一下 wiki 上滥发电子信息 (spam) 的定义:
: 一种滥用电子信息系统的行为,是指接收者不论在是否情愿,
: 或已表明不愿意的情况下,不断经由电子媒介,包括电邮、电话、传真等,
: 接收到广告、推销等信息。
: 贵单位的行为符不符合这个定义? 我想这自有公评。
: 我要扞卫电子信箱不受 spam 侵害的权益,
: 不希望再由计中校内讯息转送服务管道收到厂商的广告信!
: 我也是你的 "师生同仁",
: 在此严正反应,不知您意下如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62.218
1F:推 agavehjl:感谢回应! 处理十分明快 11/23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