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hanko (老柯)
看板NTUbus
標題Re: [建議] 請事務組小姐尊重一下研究助理的權益
時間Thu Mar 20 09:35:56 2008
您的第一句話有把人當笨蛋的意味
讀了很多書的人卻不會仔細讀申請失業給付辦法!?
我想,離職的原因算是私人隱私吧!?可以不寫在板上討論嗎?
我了解學校單位是誰負責管研究助理
畢竟...我在這裡工作....
但是對方不曉得,他們只知道找證明書上的聯絡人詢問
既然學校分配工作給您們單位核章
是否該在核章時就由您向研發"處"詢問!? 不是研發會...
當然您不需要保留我的離職證明書留念
我曉得對您們完全沒意義!只是當有人來電詢問時
您們可以不需翻閱就記得每位給您們核過章的資料!?
我現在只想請問我要再重辦一次失業給付如果又遇到一樣的問題
是否貴單位的負責人還是一樣在對方詢問時請他們去問研發處!?
推來推去 就是學校辦事情的最高準則!?
為何不會想一個標準流程讓我們去遵守!?
因為我可以預想得到,研發處也會說他們無法證明...
※ 引述《"馮彩英" <[email protected]>, 看板: NTUbus》之銘言:
: >這位校友讀了不少書,不知是否有仔細研讀過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辦法,
: >規定的很清楚,不是所有離職失業之人皆可申請,
: >關於妳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
: >玆就妳所指出之謬誤,亦須更正視聽。
: >原文內容如下:
: > 需要打電話詢問文件中所寫的投保單位聯絡人
: > 即貴校(說自己母校是貴校還滿怪的)事務組馮小姐
: > 馮小姐在電話中似乎非常快速的否認他有蓋過我的離職證明書
: > 不肯為我的離職證明書作任何保證......
: > 馮小姐核章沒有仔細看過我的證明書,也沒有影印留存
: > 這樣處理事情的方法應該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 >答覆如下:
: >是有人打電話問我相關事宜,我沒有否認我蓋過章,如果沒蓋章,
: >她怎麼可能打電話問我關於妳離職的相關問題呢?
: >我很清楚的說明我只能証明妳在我這離職轉出。去職原因無法答覆,
: >本人請其去詢問研發會妳的去職原委,難道不對嗎?
: >去職原因是請領失業補助的重要條款,我豈有越權答覆之理!
: >研究助理管轄單位是研發會,當然是由研發會答覆去職緣由,
: >全校約聘僱 人員加退保資料,電腦都已建檔留存,
: >妳的離職証明書只是單純証明妳在本校退保離職,
: >何須留妳的離職証明書做紀念呢?
: "老柯" <[email protected]> 撰寫於郵件新聞:[email protected]...
: > 我是近期內離職的研究計畫臨時工
: > 去年整年是擔任研究助理的工作
: > 因為與朋友聊天才了解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 > 因為當過研究助理所以非常認命的自行去下載離職證明書
: > 自行填寫表格後請承辦小姐幫忙我核章後,文書組也蓋下校印證明了
: > 心想,雖然麻煩了點但可以申請到失業給付也滿值得的
: > 沒想到....就業服務站的小姐說基於不信任我的離職證明書可信度
: > 需要打電話詢問文件中所寫的投保單位聯絡人
: > 即貴校(說自己母校是貴校還滿怪的)事務組馮小姐
: > 馮小姐在電話中似乎非常快速的否認他有蓋過我的離職證明書
: > 不肯為我的離職證明書作任何保證......
: > 馮小姐核章沒有仔細看過我的證明書,也沒有影印留存
: > 這樣處理事情的方法應該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 > 當下我在就業服務站的感覺好像被當成是個欺騙社會的人
: > 我滿腹的委屈加上怨恨...研究助理真的不是人嗎?...
: > 就業服務小姐說:這個人是誰?人事室的嗎?
: > 我:不是,在學校人事只管教職員的人事工作,我是研究助理
: > 是由事務組的職員處理勞健保事項,我詢問過研究助理的離職證明書
: > 都是經過事務組處理
: > 小姐:是嗎?太奇怪了吧!?我從來沒聽過
: > 我:在學校就是這樣子的...學校和一般公司不同吧!?我想
: > 後來又爭論了一會有關到底誰可以為我證明我的離職證明書無誤
: > 那位就業服務站小姐不認為我的老闆=研究計畫主持人可以證明
: > 想請問,貴校到底要如何管理研究助理這一群龐大又可有可無的人們呢?
: > 只有我遇到這種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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