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hanko (老柯)
看板NTUbus
标题Re: [建议] 请事务组小姐尊重一下研究助理的权益
时间Thu Mar 20 09:35:56 2008
您的第一句话有把人当笨蛋的意味
读了很多书的人却不会仔细读申请失业给付办法!?
我想,离职的原因算是私人隐私吧!?可以不写在板上讨论吗?
我了解学校单位是谁负责管研究助理
毕竟...我在这里工作....
但是对方不晓得,他们只知道找证明书上的联络人询问
既然学校分配工作给您们单位核章
是否该在核章时就由您向研发"处"询问!? 不是研发会...
当然您不需要保留我的离职证明书留念
我晓得对您们完全没意义!只是当有人来电询问时
您们可以不需翻阅就记得每位给您们核过章的资料!?
我现在只想请问我要再重办一次失业给付如果又遇到一样的问题
是否贵单位的负责人还是一样在对方询问时请他们去问研发处!?
推来推去 就是学校办事情的最高准则!?
为何不会想一个标准流程让我们去遵守!?
因为我可以预想得到,研发处也会说他们无法证明...
※ 引述《"冯彩英" <[email protected]>, 看板: NTUbus》之铭言:
: >这位校友读了不少书,不知是否有仔细研读过劳保局申请失业给付办法,
: >规定的很清楚,不是所有离职失业之人皆可申请,
: >关於你个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
: >兹就你所指出之谬误,亦须更正视听。
: >原文内容如下:
: > 需要打电话询问文件中所写的投保单位联络人
: > 即贵校(说自己母校是贵校还满怪的)事务组冯小姐
: > 冯小姐在电话中似乎非常快速的否认他有盖过我的离职证明书
: > 不肯为我的离职证明书作任何保证......
: > 冯小姐核章没有仔细看过我的证明书,也没有影印留存
: > 这样处理事情的方法应该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 >答覆如下:
: >是有人打电话问我相关事宜,我没有否认我盖过章,如果没盖章,
: >她怎麽可能打电话问我关於你离职的相关问题呢?
: >我很清楚的说明我只能证明你在我这离职转出。去职原因无法答覆,
: >本人请其去询问研发会你的去职原委,难道不对吗?
: >去职原因是请领失业补助的重要条款,我岂有越权答覆之理!
: >研究助理管辖单位是研发会,当然是由研发会答覆去职缘由,
: >全校约聘雇 人员加退保资料,电脑都已建档留存,
: >你的离职证明书只是单纯证明你在本校退保离职,
: >何须留你的离职证明书做纪念呢?
: "老柯" <[email protected]> 撰写於邮件新闻:[email protected]...
: > 我是近期内离职的研究计画临时工
: > 去年整年是担任研究助理的工作
: > 因为与朋友聊天才了解可以申请失业给付
: > 因为当过研究助理所以非常认命的自行去下载离职证明书
: > 自行填写表格後请承办小姐帮忙我核章後,文书组也盖下校印证明了
: > 心想,虽然麻烦了点但可以申请到失业给付也满值得的
: > 没想到....就业服务站的小姐说基於不信任我的离职证明书可信度
: > 需要打电话询问文件中所写的投保单位联络人
: > 即贵校(说自己母校是贵校还满怪的)事务组冯小姐
: > 冯小姐在电话中似乎非常快速的否认他有盖过我的离职证明书
: > 不肯为我的离职证明书作任何保证......
: > 冯小姐核章没有仔细看过我的证明书,也没有影印留存
: > 这样处理事情的方法应该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 > 当下我在就业服务站的感觉好像被当成是个欺骗社会的人
: > 我满腹的委屈加上怨恨...研究助理真的不是人吗?...
: > 就业服务小姐说:这个人是谁?人事室的吗?
: > 我:不是,在学校人事只管教职员的人事工作,我是研究助理
: > 是由事务组的职员处理劳健保事项,我询问过研究助理的离职证明书
: > 都是经过事务组处理
: > 小姐:是吗?太奇怪了吧!?我从来没听过
: > 我:在学校就是这样子的...学校和一般公司不同吧!?我想
: > 後来又争论了一会有关到底谁可以为我证明我的离职证明书无误
: > 那位就业服务站小姐不认为我的老板=研究计画主持人可以证明
: > 想请问,贵校到底要如何管理研究助理这一群庞大又可有可无的人们呢?
: > 只有我遇到这种问题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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