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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請幫我解答有關學生助理薪水的問題
發信站椰林風情 (Wed Oct 11 17:58:4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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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報帳流程如下:
1. 各報帳單位(系所、行政單位)填製支出黏存單(舊辦法須加製庶務清單),將相關發票或薪資所得表(須先至臨時薪資系所輸入相關資料後列印薪資所得表)黏貼於黏存單上。
2. 支出黏存單及薪資所得表須核章處皆須核章完整。
3. 完成前述1及2單據後,申報臨時薪資者須先至出納組辦理薪資收件,再送會計室審核組審核。
4. 會計室審核組審核後,如有需更正者,送回原報帳單位修正後,再送會計室審核組審核。
5. 審核組審核無誤後送會計組(歲計祖或基金組)開立支出傳票。
6. 支出傳票送出納組開立支票通知受款人領取或匯入受款人帳戶。
二、由以上流程所示:
1. 完成前述1及2單據後,申報臨時薪資者須先至出納組辦理薪資收件。出納組此時之收件僅為所得稅歸戶扣繳前置作業,可能在4或5之間,發現無法報帳而被退回,出納組無法得知相關資料可供查詢。
2. 出納組辦理任何支出皆須依據會計室之支出傳票作業,而會計室之支出傳票製作亦需各報帳單位提出報帳單據後才能啟動。
3. 出納組付款作業是在最後階段,並非報帳業務屬於出納組業務,可能貴屬系辦人員未告知明白。因此,支出傳票未送至出納組時,出納組確實無任何資料可查詢。
4. 各報帳單位提出報帳時,皆須黏貼報帳條碼,會計室內部可以報帳條碼互相查詢目前該件單據置身何組。因此,系所也可以報帳條碼向會計室提出查詢。
5. 出納組與會計室之間係以支出傳票編號為聯絡基準,而系所可以報帳條碼向會計室提出查詢傳票編號後,再向出納組提出查詢。或是出納組依本身電腦資料查詢人名方式進行查詢。
6. 各報帳單位未提出報帳時,即前述一、1之動作未啟動,後續所有動作無法進行,所以教授未做任何支出申請,學生助理確實無薪水可領。
三、希望以上之說明您能了解,如有其他問題請洽
[email protected]。
出納組敬覆
==> [email protected] (翼若垂天之雲) 提到:
> 我是大學部學生,從八月開始擔任教授的學生助理,
> 薪水一個月4千元.協助關於五年五百億底下的一個研究計畫.
> 這個計畫裡有七位教授,還有另外一位負責總報帳的學生助理,
> 我每個月都有把教授的開支交給這位總報帳負責人.
> 目前問題是,我兩個月的薪水都沒有領到.
> 前去系辦問辦事人員,他們表示這是總務處出納組的業務.
> 我到總務處出納組,辦事小姐查了電腦,表示沒有我的報帳紀錄.
> 並且表示他們只是辦事人員,無法幫我詢問為何沒有記錄,或者解決薪水問題.
> 辦事人員表示,每個月一定要有報帳記錄才會發薪水.
> 我對這樣的制度有些不理解,
> 如果教授這個月沒有支出,就表示學生助理沒有薪水可以領嗎?
> 希望有相關人員可以幫忙回答這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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