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Ubus
標 題Re: 公館捷運站外的腳踏車違規問題
發信站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hu Dec 25 01:51:37 2003)
轉信站ptt!news.ntu!Palmarama
==> Horng (我在學烏龜唱歌) 提到:
> ==> [email protected] (Ilanlee) 提到:
> > 違規在先..更何況已有公告,
> > 而且移走你車子的人沒把你車子弄壞吧...
> > 你同學把車子鎖在公有財產上,更是有理拆除
> > 這樣情形總務處為何要給你個回應??
> > 每天處理這種事,那他們還要不要做正事?
> 違規在先的的確是我同學,我也認同該拖吊的拖吊,
> 該罰款的罰款,但我不認同用破壞的方式處理,必盡
> 一輛沒有鎖的腳踏車如同送給其他路人一樣,此外這
> 樣的處理方式總務處本身也的確是不合法的,以不合
> 法的方式要求別人要合法,這是我不認同的。
請問你從那裡知道是學校總務處派人去破壞腳踏車鎖?
學校相關單位尚未出來說明,你就說總務處違法,請問有什麼證據嗎?
> 幾年前校內車輛有違規停放時,會被貼一張很大的紅
> 色大貼紙,當貼紙撕掉後很多人汽車的烤漆也撕下一
> 大塊。難到說,因為汽車違規在先,所以車主只好自
> 認倒楣,當然不是,看看現在校內汽車違規停放的處
> 理方式,會加鎖並開單。沒有以前人的徵取,現在校
> 內可能還有這樣的問題不是。
同學,這個情況你沒弄清楚。以前駐警隊對違規的車輛
大部份都貼違規停車的貼紙,而且這種貼紙很好撕,沒
有太大的作用。後來才加鎖開單的。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linux.handpower.idv.tw] [Login: **]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