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ge (未央)
看板academ
標題[問題] 關於教師同意加簽單
時間Sun Sep 30 13:32:32 2007
學生信箱收到教務處的來信 其中說明:
三、「教師同意加簽單」是給下列特殊情況無法上網加選者使用的,故要到第三週
才開放使用,加簽者係在「修課人數上限」以外又再另外增加之名額:
1.必修課之網路加選已額滿;應屆畢業生修習始可畢業之科目已額滿
(僅第3類課程有此種情況者須填交本單)。
2.雖不符該課先修科目之規定,或學士班學生擬修碩博士班課程,
但其實已具備修習該課之能力(僅第1、3類課程有此種情況者須填交本單)。
----->我想請問 這個意思是說 如果我想跳修的科目是屬於第三類課程的話
不論它的先修科目我有沒有修畢
只要老師同意簽加簽單 就不用再簽跳修單 也不會再最後被電腦擋
是這樣嗎???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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