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ge (未央)
看板academ
标题[问题] 关於教师同意加签单
时间Sun Sep 30 13:32:32 2007
学生信箱收到教务处的来信 其中说明:
三、「教师同意加签单」是给下列特殊情况无法上网加选者使用的,故要到第三周
才开放使用,加签者系在「修课人数上限」以外又再另外增加之名额:
1.必修课之网路加选已额满;应届毕业生修习始可毕业之科目已额满
(仅第3类课程有此种情况者须填交本单)。
2.虽不符该课先修科目之规定,或学士班学生拟修硕博士班课程,
但其实已具备修习该课之能力(仅第1、3类课程有此种情况者须填交本单)。
----->我想请问 这个意思是说 如果我想跳修的科目是属於第三类课程的话
不论它的先修科目我有没有修毕
只要老师同意签加签单 就不用再签跳修单 也不会再最後被电脑挡
是这样吗???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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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徐来 水波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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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