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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關於超修申請規定的疑惑
發信站椰林風情 (Wed Aug 22 09:31: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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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peace) 提到:
> 如欲修超過系上規定的學分上限
> 「超修(減修)學分申請書」是開學後三週內辦理
> 那麼電腦選課一、二階段應該是都無法選超過學分上限囉?
> 而網路加退選有規定「登記」+「已選上」不能超過學分上限
> 那要怎麼選到超過學分上限的課呢?
> 是 1. 完成超修登記,電腦就會更新該學生資料,提高學分上限供選課
> (如果是此種,順便想請問辦理超修是即時完成嗎?
> 因為辦理超修的時段和網路加退選的時段有重疊。)
> 還是 2. 完成超修登記,再以「教師同意加簽單」的方式辦理選課
> 或者是其他辦法呢?
> 另外,超修學分是否有規定上限?
> 感謝回覆
初選第一、二階段可登記超過學分上限,但分發時不會超過。
學士班學生因故若需超修學分數高於各學系規定之「修課學分數上限」者,得於開學第一週起上網列印填妥「超修(減修)學分申請書」送請系主任核章,並於開學第三週上網列印填妥「教師同意加簽單」經授課教師及開課系所主任簽章同意後,於開學第三週結束之前,併同「超修(됊謆蛂^學分申請書」送交所屬教務單位辦理加選。
擬超修至26~33學分者,須經系主任同意。
擬超修高於33學分之特殊情況,除系主任同意外,尚須經教務長同意。
註冊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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