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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有關延畢
發信站椰林風情 (Tue Aug 14 09:35:5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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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記住 忘了) 提到:
> 想請問
> 若學分問題而有延畢之虞,可以只申請延畢半年嗎??
> 因為所欠缺的學分在一學期(此必修課開在上學期且只有半年)即可修畢
> 又問
> 申請延畢的時間最晚可至何時(我今年升大四)??
> 又須帶哪些相關證明文件前往辦理??
> 謝謝
1、可以只申請延畢半年。
2、本學期申請延畢的最晚期限:97年2月15日。
3、本系應修學分不足者,自動延畢至修業年限屆滿為止,不必另外辦手續。
修讀輔系、.雙主修學生,其輔系、雙主修應修學分不足者,
自動延畢至修業年限屆滿為止,不必另外辦手續。
已核准出國交換且已符合畢業資格之學生,須提出申請始得延長修業年限。
修讀學程學生已修足本系學分而未修足學程學分者,須提出申請始得延長修業年限。
教育學程學生,請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申請。
其它學程學生,請向註冊單位(註冊組、社科院教務分處、醫教分處)提出申請。
交換學生,請向國際學術交流中心提出申請。
須帶哪些相關證明文件,請見申請表上之說明。(申請表可至註冊組網址下載。)
網址: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rvices.htm 點選「表單下載」)。
註冊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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