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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有关延毕
发信站椰林风情 (Tue Aug 14 09:35:5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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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记住 忘了) 提到:
> 想请问
> 若学分问题而有延毕之虞,可以只申请延毕半年吗??
> 因为所欠缺的学分在一学期(此必修课开在上学期且只有半年)即可修毕
> 又问
> 申请延毕的时间最晚可至何时(我今年升大四)??
> 又须带哪些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办理??
> 谢谢
1、可以只申请延毕半年。
2、本学期申请延毕的最晚期限:97年2月15日。
3、本系应修学分不足者,自动延毕至修业年限届满为止,不必另外办手续。
修读辅系、.双主修学生,其辅系、双主修应修学分不足者,
自动延毕至修业年限届满为止,不必另外办手续。
已核准出国交换且已符合毕业资格之学生,须提出申请始得延长修业年限。
修读学程学生已修足本系学分而未修足学程学分者,须提出申请始得延长修业年限。
教育学程学生,请向师资培育中心提出申请。
其它学程学生,请向注册单位(注册组、社科院教务分处、医教分处)提出申请。
交换学生,请向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提出申请。
须带哪些相关证明文件,请见申请表上之说明。(申请表可至注册组网址下载。)
网址: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rvices.htm 点选「表单下载」)。
注册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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