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academ
標 題Re: [問題] 夜修單的填法
發信站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Fri Sep 16 09:21:35 2005)
轉信站ptt!news.ntu!Palmarama
==> [email protected] (愛飛翔~~) 提到:
> 今天到教務處拿了一般情況夜修單
> 我的情況是3 輔系的原因所以要夜修
> 單子上要填 1. 應加修之必修科目
> 2. 衝堂之原系必修科目
> 問題是
> 我要夜修的是篠原老師的日文二上
> 這不是我的輔系的"應加修必修科目"
> 其他日間部可選擇的日文二上
> 不是衝到原本系必修
> 就是輔系的"應加修之必修"
> 那這樣申請會被接受嗎
> OR若是願意另繳學分費,可以接受嗎
> 謝謝 >"<
一.您的情況應依夜修辦法第三條第五款的規定經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始得夜修。
二.請向教務單位(註冊組、社科教分處、醫教分處)索取「特殊情況夜修申請書」
處理。
三.夜修申請核准後須依規定另繳學分費;若為延畢生,請特別注意申請書上有關繳費
之說明。
註冊組 敬覆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161.205] [Login: 35] [Post: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