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academ
標 題Re: [問題] 關於系必修的認定
發信站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ue May 24 08:53:1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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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哭泣的台大盃@@) 提到: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 wendy)》之銘言:
> : 公衛系規定『經濟學甲』不能用『經濟學原理與實習』來抵。
> : 註冊組 敬覆
> 謝謝您的回覆
> 不過其實我不懂
> 我記得有高一級的可以抵低一級的
> 例如說 經濟學甲可以抵經濟學乙之類的
> 像公衛系的經濟學甲只有一學期三學分 學的東西很粗淺
> 而經濟系的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是一年八學分 學的相當深入
> 可是『經濟學原理與實習』卻不能扺『經濟學甲』
> 這是什麼原理 或許規定就是規定
> 不過我想破頭也想不懂就是了~~
> 感謝^^
通常課程名稱之差別僅在於其後附加
甲、乙、丙不同時,視為相同課程,
學分多的可以抵少的。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與『經濟學』
課程名稱並不相同,而公衛系未將
前者訂定為後者的替代科目,故不
能相抵。
註冊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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