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yuyu (keep going)
看板NTU_BOTDorm2
標題[心得] B棟6樓 少數號這邊
時間Sun Dec 6 07:19:43 2009
住在邊間的同學
從開學到現在已經被你吵了3次了
都是你帶朋友回來,吵鬧聲很大
第一次在開學時敲了2次門,沒有什麼效果
想說是偶發事件,不以為意
第二次是上禮拜六你又帶朋友回來
又是敲了2次門,而且一直持續到凌晨四五點聲音才沒有
第三次是昨天(應該說前幾個小時前)
晚上你們應該是在玩遊戲吧!!電視聲音我帶著3M耳塞都還聽的到
11點的時候去敲門,希望小聲一點 因為明天要考試 我得睡覺
一開始聲音真的變小了... (心裡非常感謝您的配合)
結果3點多...............
........................
談話聲又大了起來!!!!
你認為我睡著了,而我也以為睡著了應該就不會被吵醒
...........
我已經無力再去敲門了
可以合理懷疑你是帶訪客進來,因為你們都是早上才一起出門
這個我無所謂,有朋友來借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算了,
但是你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作息了!! 而且不只一次 = ="
希望不要每個週末放鬆時刻,都變成我的惡夢
請您自重!!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90
1F:推 sasoric:現在是怎樣?「留宿」合法了嗎? = =" 12/06 10:47
2F:推 danny14:連抽菸都合法了~留宿算啥 12/06 10:57
3F:推 meteor2003:直接公布房號啊!!!我真的不懂為甚麼大家都不公布房號 12/06 11:25
4F:→ meteor2003:做錯事的人還需要為他留甚麼情面嗎??這樣只會姑息養奸! 12/06 11:26
5F:推 BrianCheng:這算是留宿的後遺症嗎??? 12/06 13:11
6F:推 stockmoney:搞不好都是住在c棟的 也不一定 12/06 13:30
7F:推 hare9984:同棟的可以要他們兩個都被記警告嗎?我完全理解這篇的苦處 12/06 16:13
8F:推 NTUDM3:以上同學都誤會了 基本上違規都需要有證據於法有據 經過輔 12/06 19:32
9F:→ NTUDM3:導員查證屬實經警告無效即刻辦理退宿無需公布房號 凡事都須 12/06 19:34
10F:→ NTUDM3:依法行事不能想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 這樣也是勿枉勿縱不會冤 12/06 19:36
11F:→ NTUDM3:枉好人 所以希望能多多檢舉那些不自愛的 來殺雞儆猴吧! 12/06 19:39
12F:推 eylen:看過有人擺明兩個人住單人房 12/06 20:54
13F:推 deanstev:哈哈 我同學暑假還三個人共住一間呢 住了一整個暑假喔 12/06 20:58
14F:推 NTUDM3:哈哈..早有耳聞 一些蛛絲馬跡的證據到那..就辦到那裡吧 12/06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