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danny (水源舍區B棟輔導員)
站內NTU_BOTDorm2
標題[公告] 臺大98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所學生宿舍申請事宜
時間Mon Jul 13 14:31:34 2009
臺大98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所學生宿舍申請事宜
一、申請時間:
98年7月13日上午9時起至98年7月27日下午5時止,一律網路申請,逾期
不受理。
二、申請對象:
(一)申請者需設籍於臺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包括父及母之設籍),因本組
以研教組所提供之地址作為判斷申請者戶籍之依據,若戶籍有更動,但無法上網申
請者,請於網路申請期限內以電話告知住宿組更正Tel:(02)23696403、33662266
,於更正後再提供上網申請。請依操作說明申請,並確認性別等基本資料是否正確
以及是否申請成功。
(二)研究所學號字首為R94、P94、J94、D91、F90、Q90(含)以前者,即已達正常修
業年限應畢業而未畢業之同學,如欲申請98學年度校內宿舍及BOT宿舍住宿,亦於
此段時間上網申請。
三、同學得擇一或同時申請宿舍
●
校內宿舍:
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_temp/index.asp
●
太子學舍:
http://ntudorm.prince.com.tw
(惟若兩個皆抽中只能擇一入住)
四、申請者經通知抽中宿舍後,於進住時需繳驗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若
資格不符,即取消住宿資格。
五、若有下列情形者,可優先分配校內宿舍,不須參加抽籤:
1. 身心障礙學生(需補驗殘障手冊影本)
2.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需補驗戶籍謄本)
3. 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非當年度新生者請參加抽籤)(須補驗外籍生及
僑生證明影本,例如居留證)
4. 低收入戶設籍於臺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需檢驗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
證明影本,且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資料在上面)
六、因保留學籍休學之同學,若欲於98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復學,若因沒有學號而無法
上網申請,請於98年7月13日至7月27日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17時止)持保留
學籍單及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至學生住宿服務組申請住宿。(若為一般
休學者請上網申請)
七、訂於98年7月29日上午10時進行電腦抽籤,校內宿舍抽籤結果將公布於學生住宿服
務組之網頁(
http://dorm.osa.ntu.edu.tw/main.php)並寄發抽籤結果通知書。
抽籤順序說明如下:
1. 身心障礙學生
2.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
3. 交換學生
4. 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5. 醫學系公費生具本項第六款資格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6. 至申請日止,設籍臺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以外滿兩年以上之學生(包括父母之
設籍),及設籍桃園縣有特殊需求者
7. 至申請日止,設籍桃園縣滿兩年以上之學生(包括父母之設籍)
8. 有事實足證有特殊需要之學生(含臺北縣市、基隆市)
八、抽籤結果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將以E-MAIL寄發給申請的同學,請同學務必填寫正確
的E-MAIL帳號,以免收不到通知,並且務必詳閱通知(約於8月1日寄發)。
九、本(97)學年度第2學期抽籤候補序號至98年6月10日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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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住宿組輔導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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