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danny (水源舍区B栋辅导员)
站内NTU_BOTDorm2
标题[公告] 台大98学年度第1学期研究所学生宿舍申请事宜
时间Mon Jul 13 14:31:34 2009
台大98学年度第1学期研究所学生宿舍申请事宜
一、申请时间:
98年7月13日上午9时起至98年7月27日下午5时止,一律网路申请,逾期
不受理。
二、申请对象:
(一)申请者需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包括父及母之设籍),因本组
以研教组所提供之地址作为判断申请者户籍之依据,若户籍有更动,但无法上网申
请者,请於网路申请期限内以电话告知住宿组更正Tel:(02)23696403、33662266
,於更正後再提供上网申请。请依操作说明申请,并确认性别等基本资料是否正确
以及是否申请成功。
(二)研究所学号字首为R94、P94、J94、D91、F90、Q90(含)以前者,即已达正常修
业年限应毕业而未毕业之同学,如欲申请98学年度校内宿舍及BOT宿舍住宿,亦於
此段时间上网申请。
三、同学得择一或同时申请宿舍
●
校内宿舍:
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_temp/index.asp
●
太子学舍:
http://ntudorm.prince.com.tw
(惟若两个皆抽中只能择一入住)
四、申请者经通知抽中宿舍後,於进住时需缴验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若
资格不符,即取消住宿资格。
五、若有下列情形者,可优先分配校内宿舍,不须参加抽签:
1. 身心障碍学生(需补验残障手册影本)
2. 离岛及原住民学生(需补验户籍誊本)
3. 外籍生及侨生就读本校第一年者(非当年度新生者请参加抽签)(须补验外籍生及
侨生证明影本,例如居留证)
4. 低收入户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需检验县、市政府核发之低收入
证明影本,且须有申请学生本人之姓名资料在上面)
六、因保留学籍休学之同学,若欲於98学年度第1学期申请复学,若因没有学号而无法
上网申请,请於98年7月13日至7月27日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止)持保留
学籍单及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至学生住宿服务组申请住宿。(若为一般
休学者请上网申请)
七、订於98年7月29日上午10时进行电脑抽签,校内宿舍抽签结果将公布於学生住宿服
务组之网页(
http://dorm.osa.ntu.edu.tw/main.php)并寄发抽签结果通知书。
抽签顺序说明如下:
1. 身心障碍学生
2. 离岛及原住民学生
3. 交换学生
4. 外籍生及侨生就读本校第一年者
5. 医学系公费生具本项第六款资格就读本校第一年者
6. 至申请日止,设籍台北县市、基隆市、桃园县以外满两年以上之学生(包括父母之
设籍),及设籍桃园县有特殊需求者
7. 至申请日止,设籍桃园县满两年以上之学生(包括父母之设籍)
8. 有事实足证有特殊需要之学生(含台北县市、基隆市)
八、抽签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将以E-MAIL寄发给申请的同学,请同学务必填写正确
的E-MAIL帐号,以免收不到通知,并且务必详阅通知(约於8月1日寄发)。
九、本(97)学年度第2学期抽签候补序号至98年6月10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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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住宿组辅导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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