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lian ()
看板NTU_BOTDorm2
標題Re: [請益] 請教simon0929先生!
時間Wed Mar 18 10:22:28 2009
你這種說法我可以接受,
因為理由很冠冕堂皇: 因為我們簽了約,所以必須遵守合約,即使這個合約很蠢很無聊。
所以問題很清楚,禁止留宿的唯一理由只是: 校規有規定,而且我們搬進來住以前已經簽
了合約。
至於板上講的一些其他反對留宿的理由,譬如:
可能吵到鄰居、可能增加管理困難、可能影響宿舍安全、沒有非留宿不可的理由、...等
等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既然校規有規定,而且我們已經簽了約,那為什麼我還在這裡po文??
我想請大家思考的是以下兩點:
1.校規已經規定,但我們是否能夠對校規有意見嗎?
2.已經簽了約,我們是否還有講話的權利?
關於第一點,前面已有網友提到了,連憲法都可以增修,校規沒理由不能改。
我相信當初制定"不能留宿"這條規定,有很大的考量是,學生宿舍全部都是有室友的,
而留宿外人的確是會影響到室友的權利(這跟影響到隔壁房的情形不同),所以才限制留宿
。以上的理由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把這條校規用在BOT的單人房,我就覺得原來的立法原因已經消失,所以是不適用的。
可是,要請學校更改校規,我想應該很不容易,畢竟學校還要考量到其他非單人房的宿舍
問題。除非是針對BOT單人房訂定特別條款。
至於第二點: 我們已經簽了約,是否還有講話的權利?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不然,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在跟太子反映意見:譬如隔音問題、第四台問題、飲用水問題
。很多人住進來以前,就已經知道太子的隔音不好,那你還願意跟太子簽約住進來,
就表示你默許接受隔音不好的事實,為什麼還在抱怨? 憑什麼要求太子改善呢?
要改善隔音問題,太子可能需要花費很大的成本,至於開放留宿,太子會權益受損嗎? 太子需要多花費成本嗎? 為什麼我們不能跟太子爭取
呢?
最後,有些人反對的理由竟然只是:"沒有非要開放的理由",
我覺得講這個理由的人,是很鴨霸不講理的,
試問:什麼是非要開放的理由? 是不是"非要開放的理由"完全由他個人定義?
如果你假日跟你老爸說,你要出去玩,你老爸回答你: 不行,沒有非出去玩的理由。
如果你跟太子說你要看第四台,太子回答說: 不行,沒有非看第四台的理由。
如果你女朋友跟你說,她想喝青蛙撞奶,你回答說: 不行,沒有非喝青蛙撞奶的理由。
這種回答,能讓人家信服嗎??
※ 引述《Yoyogi (代代木)》之銘言:
: ※ 引述《jasonlian ()》之銘言:
: 一點意見
: 相信原文當中部份推文的意見也與本人的想法相同
: 在入住契約第五條當中是這麼記載的
: 五、使用租賃標地物之限制:
: 乙方應於租用期間內遵守「國立台灣大學民間參與興建營運(BOT) 學生
: 宿舍管理辦法」、宿舍生活公約、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與本契約等之規
: 定; (下略)
: 該條中提及的宿舍管理辦法當中的第十五條第五款中,則記載了下面的規定:
: 五、擅自留宿外客。
: 我想原po在辦理入住手續那天,必然有在住宿契約上簽字。簽了字就表示你
: 同意上面規範。簽了約再來爭辯,既沒有意義更站不住腳。另外契約第五條
: 提到的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中,也清楚載明了訪客時間為每日07~23 ,至少
: 在目前契約結束之前,舍胞有義務遵守太子訂下的時間規定。
: 此外,原po提到了「在相同的臺大住宿法規下」,那我們就來研讀一下台大
: 的住宿法規:
: 校內宿舍的管理規定:http://tinyurl.com/czhvj9
: 第十九條第五款規定不能「擅自留宿外客或讓異性進出寢室。」
: 依據校內宿舍的管理規定的第29條,制定這樣的一則管理辦法:
: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4/4-17.html
: 在會客時間方面,學校給予各宿舍自行決定的權力。
: 縱使男生宿舍似乎未訂定詳細的會客時間,或者有訂定但未切實執行。但並
: 不應依此要求BOT 宿舍也必須依此辦理;更不應因為輔導人員「依法行政」
: 而給予指責,否則豈不顛倒是非?況且,相信也有很多同學也和在下一樣是
: 因為這裡的門禁管制較為嚴格,才願意花較多的錢來此住宿,我們的權益也
: 應該被保障。
: 訪客規定應該是太子自行訂定的。去年跨年時長興BOT 也曾為了方便大家觀
: 賞煙火,將之延後至隔日凌晨一點,表示本規定有其彈性,或許可以在暑假
: 換約的時候,爭取將訪客時間調整,惟不應干擾其他住宿生安靜休息的權益
: 。
: 另外一個與上文不相干的事情是:文章開始提到的BOT 管理規定中相同條文
: 第十款中寫明了不得在宿舍建物內吸菸的規定。如果吸菸經相關人員勸導後
: 不聽從,可令其退宿。要提醒一下有在寢室內吸菸習慣的同學。
: 最後我要呼應先前一位同學所言: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非要留宿不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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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12.245
1F:推 WheyPower:輔導員: 沒有非要回答你問題的理由 03/18 10:50
2F:推 DDaph:推原P,相當邏輯! 03/18 10:55
3F:推 CHICIOGARY:推 03/18 12:10
4F:推 Icarus4:的確 若持反對意見 就提出反對的理由 大家一起討論 03/18 12:45
5F:→ Icarus4:"沒有非要開放的理由" 不能拿來當作反對的理由 03/18 12:46
6F:推 ohhihiyo:推, 如果這可以當理由的話~~ 那"沒有非不開放的理由" 03/18 12:58
7F:→ ohhihiyo:是否也該被提出 03/18 12:58
8F:推 ohhihiyo:不過要說服別人 語氣還是好一點比較好 ^^ 03/18 13:01
9F:推 Ultor:推 03/18 14:03
10F:推 cooben:這個板一堆太子魂 契約法規魂 為什麼有非要反留宿的理由? 03/18 17:05
11F:推 Yoyogi:原來持不同意見就是太子魂,樓上的攻擊也太強悍~ 03/18 17:43
12F:推 cooben:強悍? 笑死人 那有人叫你跑到槍口前挨子彈嗎 03/18 21:41
13F:推 KillerJohnny:推原po出來參選生治會會長或幹部! 03/18 21:57
14F:推 oceanys:推 03/23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