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gi (代代木)
看板NTU_BOTDorm2
標題Re: [請益] 請教simon0929先生!
時間Tue Mar 17 21:51:11 2009
※ 引述《jasonlian ()》之銘言:
一點意見
相信原文當中部份推文的意見也與本人的想法相同
在入住契約第五條當中是這麼記載的
五、使用租賃標地物之限制:
乙方應於租用期間內遵守「國立台灣大學民間參與興建營運(BOT) 學生
宿舍管理辦法」、宿舍生活公約、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與本契約等之規
定; (下略)
該條中提及的宿舍管理辦法當中的第十五條第五款中,則記載了下面的規定:
五、擅自留宿外客。
我想原po在辦理入住手續那天,必然有在住宿契約上簽字。簽了字就表示你
同意上面規範。簽了約再來爭辯,既沒有意義更站不住腳。另外契約第五條
提到的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中,也清楚載明了訪客時間為每日07~23 ,至少
在目前契約結束之前,舍胞有義務遵守太子訂下的時間規定。
此外,原po提到了「在相同的臺大住宿法規下」,那我們就來研讀一下台大
的住宿法規:
校內宿舍的管理規定:
http://tinyurl.com/czhvj9
第十九條第五款規定不能「擅自留宿外客或讓異性進出寢室。」
依據校內宿舍的管理規定的第29條,制定這樣的一則管理辦法: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4/4-17.html
在會客時間方面,學校給予各宿舍自行決定的權力。
縱使男生宿舍似乎未訂定詳細的會客時間,或者有訂定但未切實執行。但並
不應依此要求BOT 宿舍也必須依此辦理;更不應因為輔導人員「依法行政」
而給予指責,否則豈不顛倒是非?況且,相信也有很多同學也和在下一樣是
因為這裡的門禁管制較為嚴格,才願意花較多的錢來此住宿,我們的權益也
應該被保障。
訪客規定應該是太子自行訂定的。去年跨年時長興BOT 也曾為了方便大家觀
賞煙火,將之延後至隔日凌晨一點,表示本規定有其彈性,或許可以在暑假
換約的時候,爭取將訪客時間調整,惟不應干擾其他住宿生安靜休息的權益
。
另外一個與上文不相干的事情是:文章開始提到的BOT 管理規定中相同條文
第十款中寫明了不得在宿舍建物內吸菸的規定。如果吸菸經相關人員勸導後
不聽從,可令其退宿。要提醒一下有在寢室內吸菸習慣的同學。
最後我要呼應先前一位同學所言: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非要留宿不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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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8.75
1F:推 DDaph:那可不可以要留宿時在櫃臺登記,這樣應該就不算「擅自」吧? 03/17 22:55
2F:推 Energiya:樓上有看規定嗎? 規定就是訪客需登記阿 03/17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