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gi (代代木)
看板NTU_BOTDorm2
标题Re: [请益] 请教simon0929先生!
时间Tue Mar 17 21:51:11 2009
※ 引述《jasonlian ()》之铭言:
一点意见
相信原文当中部份推文的意见也与本人的想法相同
在入住契约第五条当中是这麽记载的
五、使用租赁标地物之限制:
乙方应於租用期间内遵守「国立台湾大学民间参与兴建营运(BOT) 学生
宿舍管理办法」、宿舍生活公约、访客及门禁管制规定与本契约等之规
定; (下略)
该条中提及的宿舍管理办法当中的第十五条第五款中,则记载了下面的规定:
五、擅自留宿外客。
我想原po在办理入住手续那天,必然有在住宿契约上签字。签了字就表示你
同意上面规范。签了约再来争辩,既没有意义更站不住脚。另外契约第五条
提到的访客及门禁管制规定中,也清楚载明了访客时间为每日07~23 ,至少
在目前契约结束之前,舍胞有义务遵守太子订下的时间规定。
此外,原po提到了「在相同的台大住宿法规下」,那我们就来研读一下台大
的住宿法规:
校内宿舍的管理规定:
http://tinyurl.com/czhvj9
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不能「擅自留宿外客或让异性进出寝室。」
依据校内宿舍的管理规定的第29条,制定这样的一则管理办法: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4/4-17.html
在会客时间方面,学校给予各宿舍自行决定的权力。
纵使男生宿舍似乎未订定详细的会客时间,或者有订定但未切实执行。但并
不应依此要求BOT 宿舍也必须依此办理;更不应因为辅导人员「依法行政」
而给予指责,否则岂不颠倒是非?况且,相信也有很多同学也和在下一样是
因为这里的门禁管制较为严格,才愿意花较多的钱来此住宿,我们的权益也
应该被保障。
访客规定应该是太子自行订定的。去年跨年时长兴BOT 也曾为了方便大家观
赏烟火,将之延後至隔日凌晨一点,表示本规定有其弹性,或许可以在暑假
换约的时候,争取将访客时间调整,惟不应干扰其他住宿生安静休息的权益
。
另外一个与上文不相干的事情是:文章开始提到的BOT 管理规定中相同条文
第十款中写明了不得在宿舍建物内吸菸的规定。如果吸菸经相关人员劝导後
不听从,可令其退宿。要提醒一下有在寝室内吸菸习惯的同学。
最後我要呼应先前一位同学所言:我实在想不出有什麽非要留宿不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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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8.75
1F:推 DDaph:那可不可以要留宿时在柜台登记,这样应该就不算「擅自」吧? 03/17 22:55
2F:推 Energiya:楼上有看规定吗? 规定就是访客需登记阿 03/17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