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U_BOTDorm 板


LINE

親愛的各位舍胞 請勿將雜物放在走道 為維護公共空間之整潔及不影響消防逃生動線,請勿將私人物品 , (如:鞋、鞋架(櫃),傘 及其他雜物)放置在公共走道,傘具用品掛置消防器材上, (逃生指示燈,滅火器),窗臺上等處待晾乾後 ,請盡快收納至您的房間內 管理中心將於近日會前往復查 消防防器材及窗臺若有損壞,需依價賠償修復費用喔 謝謝您的配合! http://www.ntpc.gov.tw/web/FAQ?command=showDetail&postId=216367&groupId=14007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修改日期: 100.02.25 問: (走廊) 樓梯間堆放雜物,有法可管嗎? 答: 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 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 防火巷弄。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為公寓大廈共有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 也不可以為約定專用 部分,住戶不可以據為私有。 占用樓梯間、走廊通道堆放雜物或鞋櫃,於火災、地震發生時更影響阻礙逃生通道, 容易造成傷亡。 依公 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 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 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住戶如果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占用樓梯間、走廊通道放雜物或鞋櫃, 可以按下列方法處理: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規定,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出面制止 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第1項第4款,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4萬元以 上20萬元以下罰緩,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若 住戶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經依第49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規定處以罰鍰後, 仍不改善或續犯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三個月內仍未 改善者,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住戶如為區分所有權人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之決議, 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於判決確定後 三個月內不自行出讓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 得聲請法院拍賣之。 如果住戶在火警發生時,堆放雜物或鞋櫃已阻塞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的生命、 身體或健康者,依據〈刑法〉第189條之2第1項後段規定「阻塞集合住宅或共同使用大廈 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亦同」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太子學舍長興舍區 服務中心敬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60.165 ※ 編輯: prince2008 來自: 1.162.60.165 (12/04 16:04)
1F:→ narcimeow:笑死人,連貼個法條都貼不好還敢跟人講法律 12/04 16:48
2F:→ narcimeow:依照宿舍規約該處理的雜物就處理掉,貼一堆論述前後不通 12/04 16:58
3F:→ narcimeow:的法條是想嚇唬誰? 12/04 16:59
4F:→ Dodoris:個人淺見覺得,如果之前大家都有把管理員的話聽進去 12/04 22:45
5F:→ Dodoris:他們今天也不用特地把法規貼給大家看吧,而且走廊曬傘有 12/04 22:46
6F:→ Dodoris:時候真的很擋路@@“他們也不是說不能放只是要盡快收起來 12/04 22:48
7F:→ jm7908:若財務遭破壞 可向學校駐警隊或羅斯福路派出所報案 12/05 01:42
8F:→ jm7908:太X或輔導員都無權毀損住戶財物只能勸導 警察會來幫忙住戶! 12/05 01:48
9F:推 gwenpig:推一樓。與其貼法條嚇學生,不如討論修宿舍公約實際。 12/05 02:06
10F:推 bdss:可是一樓可以不用這麼說,再說規定本身也是為了讓住戶安全 12/05 22:28
11F:→ gwenpig:那換個角度想好了,太x想要學生配合,卻隨便找了一篇新北 12/05 23:43
12F:→ gwenpig:市的公文,也沒看法條適用與否,就見獵心喜的丟上板上,然 12/05 23:44
13F:→ gwenpig:後也沒有排版,閱讀得眼花撩亂,態度也沒有多好。 12/05 23:45
14F:→ gwenpig:再者,請問你要怎麼使用公寓大廈管理處罰條例,我們是所有 12/05 23:45
15F:→ gwenpig:權人嗎? 不先嘗試用居民共識的宿舍公約,就用公權力壓人 12/05 23:47
16F:→ gwenpig:太x自己也需要檢討。 12/05 23:49
※ 編輯: prince2008 來自: 1.162.53.30 (12/10 13:19)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WOW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