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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下面sparco7942對文章發太多篇回應,把之前兩篇文章刪除並合併過來) 台科大總算對該活動做出回應 不過再多處罰...他也已經賺飽了吧! 頂多就是記過, 賺很大! (2013/12/12補註: 這點是我想少了, 這樣辦活動並沒有賺錢, 是我的問題, 不好意思抱歉了) 和校外廠商簽訂契約並且說學務處已經同意了... 真是不錯屌! ----------------------------------------------------------------------------- Subject: [NTUST] 近日第二學生宿舍前草坪活動違反學校規定說明 各位師生大家好: 有關近日第二學生宿舍前草坪活動違反學校規定,說明如下: 本(12)月7日第二學生宿舍前草坪活動主辦盧同學,前於11月23至24日以系學會名義向 學務處及總務處申請辦理「海浪公益活動」及「週末狂潮」活動,惟未依原申請項目辦 理活動,並逕自引進小吃攤販,以大桶瓦斯烹煮食材,該瓦斯之使用及未經把關之食 材,嚴重影響校園安全與食品安全,經學務處以強硬方式令全部攤商於11月23日當晚撤 出並停止24日之擺攤,且封鎖該同學承辦的活動,包含12月7日之「邊緣人市集」。 本次,盧同學向所屬材料系申請辦理12月7日「邊緣人市集」活動,但未經總務處核准 (非屬社團不須經學務處同意),即擅自與校外廠商簽訂活動合約,並謊稱經學務處同 意,該活動內容違反公共秩序,所製造之噪音更嚴重影響校園安寧。 學校將對主辦活動學生依相關規定嚴處。也再次提醒大家,場地之借用,務請依本校場 地設備收支管理辦法、會議場所提供使用作業要點及會議場所使用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學務處敬啟 102.12.10 ----------------------------------------------------------------------------- 第一篇: 吵得要死的音樂 是不用休息喔? 已經從早上放到現在七點半了 請問主辦單位是誰呢? 讀書甚麼的都不行 是哪招? 打110 112 1999打了一天都沒用 第二篇: 環保局後來有通知說有開罰 我不知道有沒有真的開罰 聽起來像是有這麼回事 不過活動也是結束了 警察局則是完全沒用 因為警察局說它們頂多只是勸導 所以下次有同樣情況請直接撥1999或0800066666 剛剛站在它們插頭那邊一直猶豫要不要幫他們拔線 因為吵了一整天 早上也就算了 晚上搞成這樣真的很難看 至於有聯絡到校長 他說有通過這個活動,但是沒有通過這麼吵 有建議是可以處分或是至少校務會議以後要對這個規範 至於辦活動的人 你還要留一張紙條在警衛室 要請保全驅離不相關的人 會不會太過分? 這樣有學校同意嗎? -- 攝影旅者 http://walomi.blogspot.tw/ 2012-Future 台灣與日本遊記 各種資訊和夜景 可能還有美州歐洲遊記 2009-2012 美國國家公園 各大城市 各處夜景 百篇以上遊記與資訊 墨西哥 瓜地馬拉 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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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8.227.83
1F:→ aa800921:請問是在酸幾點的? 12/11 15:51
2F:→ aa800921:人家是賠是賺你又知道了? 12/1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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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噓 gavinliu1:可惡想噓 12/11 15:54
可以去廁所 連噓5次 請自重 於情於理你都站不住腳 有些人於情還站得住腳 你情理兩面都站不住腳 ------------------------------------------------------------------------------
4F:→ ypwalter:酸很多點的 他是賠是賺與我無關 12/11 16:07
5F:→ ypwalter:但是我被吵了整天完全沒有疑問的 12/11 16:08
6F:噓 r557844689:純噓一樓 12/11 16:36
7F:噓 q1w2e352:我讚成學校處罰他,但我討厭你的評論,哪裡賺你說說看? 12/11 19:05
8F:噓 laiyihwa:同上 12/11 19:41
擅自和廠商簽約和逕自引進小吃攤販 詳情我不了解 不過確實是推測
9F:推 b09613:幫補血 擅自跟廠商簽約...? 12/11 20:51
10F:推 justin1943:補血 看來親友噓噓樂團已經來了 12/11 21:02
11F:→ ypwalter:逕自引進小吃攤販 <- 12/11 21:40
12F:推 YuuKei:難怪攤販第二天不見了 第一天攤販老闆還說明天還有 12/11 22:25
13F:→ q1w2e352:各種人都有個種口說無憑的指控 12/11 22:39
14F:噓 laiyihwa:我當天在研究室,被吵到真的很想出去XXOO!也認為學校該罰 12/11 23:21
15F:→ laiyihwa:他們,但原po的評論實在參雜太多不必要的指控和過度批評 12/11 23:22
參雜太多 = "賺很大!"這一句? 其他沒有學務處同意和亂簽契是事實阿?
16F:噓 tytnew5168:言論過激,假如真有開罰,一張單上萬跑不掉 12/12 01:49
是我去叫環保局的人來 他們在做最後確認的最後開的 有問題請洽環保局
17F:噓 sparco7942:貼心提醒 大寫E可以修文 當你個板發?? 12/12 01:57
看來你在formula1版上教訓還不夠? 我以前20年前架BBS和在台科大電子BBS時你還不知道在哪裡 ------------------------------------------------------------------------------
18F:噓 chensational:你在激動幾點的? 12/12 10:11
完全沒建設性的回文 噓了三次完全不知道除了叫囂以外有其他功用 ------------------------------------------------------------------------------
19F:推 yu29yi:幫補血!發表自己的看法很OK阿!! 12/12 10:14
20F:→ yu29yi:倒是主辦的同學有沒有考慮當天在學校的其他人(實驗室、圖書 12/12 10:15
21F:→ yu29yi:館、宿舍、自修室),不要把草坪當成自己家,舉辦私人活動, 12/12 10:16
22F:→ yu29yi:又影響到其他學生的作息、破壞安寧!! 12/12 10:16
23F:噓 JimWeiChao:單方面說法,過度偏激,給噓 12/12 10:36
個人意見本來就是單方面說法?不然呢? ------------------------------------------------------------------------------ 連噓六七次...這...這版沒版規了?
24F:噓 queenxas:誰準你當個版發 何必在那邊自以為自己是正義的 12/12 10:38
我不自以為是正義的 我只是受到不正義的影響 我只能挺身而出 對抗製造校園不安寧的人 為自己留下一塊安寧的土地 這樣解釋合理吧? ------------------------------------------------------------------------------
25F:推 yueeh:推一個!那天還看到擺攤的人在草地上喝酒抽煙,很糟糕 12/12 10:38
26F:噓 gavinliu1:宅科大 12/12 10:50
我懂你是台科大搖滾實驗室的人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你們搞活動開心而不理會其他同學或附近住的人 不尊重別人的人 沒資格噓 你噓第二次了 要噓去廁所 有guts的直接到外面說清楚講明白 不要在這邊上廁所
27F:→ tytnew5168:單就我看你的貼文與回文,你先是覺得賺很大,再說賺和 12/12 14:12
28F:→ tytnew5168:賠與我無關,但你是知道環保局有開罰但不清楚詳情而已 12/12 14:12
29F:→ tytnew5168:。在我看來你覺得辦活動好像就為了營利?只要有簽約就 12/12 14:12
30F:→ tytnew5168:一定賺錢?海浪是公益活動不論,你怎麼覺得一個被開上 12/12 14:12
31F:→ tytnew5168:萬罰單的活動還能賺錢? 12/12 14:12
賺與賠確實於我無關 但我覺得他是賺的 這是兩回事 至於活動有沒有賺到錢 或是他被開罰單而沒有賺錢 這也是兩回事 今天他沒有遵守法律而被罰而虧錢 他活動假如拿罰單之前有賺 那就還是有賺 這樣講或許很含糊 不如這樣講好了 如果有官員違反貪汙 最後被罰錢了 這樣你會說官員因為被罰錢而沒有貪汙也沒有賺嗎? 再來, 就我認知海浪公益活動是前周六, 還有上週的邊緣人市集也非標榜公益活動, 是不是公益活動我只能說不知道
32F:→ tytnew5168:我覺得你的言論和舉例已經不尊重學生辦活動了,學生辦 12/12 14:36
33F:→ tytnew5168:活動通常不是為了營利,但因為會有基本開銷所以才會找 12/12 14:36
34F:→ tytnew5168:贊助商、收入場費等等,但都是為了要「收支平衡」,會 12/12 14:36
35F:→ tytnew5168:有賺錢通常都是剩的,你不能說那是賺的,因為初衷就不 12/12 14:36
36F:→ tytnew5168:是那樣,更遑論學生都是拿系費社費在辦活動 12/12 14:36
OK, 這樣我能理解, 我為我這樣臆測做道歉.
37F:噓 gavinliu1:純粹不喜歡原PO的行為,人家學生有志於辦活動累積經驗; 12/12 14:58
38F:→ gavinliu1:自己台科人不支持沒關係還請公家機關開罰,也真夠狠了, 12/12 14:58
39F:→ gavinliu1:他們只是學生而已,有必要如此趕盡殺絕? 12/12 14:59
40F:噓 gavinliu1:喔對了,非活動的人才能噓是嗎,那我再噓一個 12/12 15:10
你是說甚麼行為? 支持吵到晚上10點半? 有志辦活動很好啊,我絕對支持,請辦,但是不考慮到周遭環境和其他事情。 沒有通過學務處總務處 不符合環保局法令 當然要開罰 我有請警察先過去勸導了 -> 才找人開罰 而且警察至少有過去兩次 你立論點全部都是以情 有任何尊重其他人和法律的意思嗎? 沒有 完全沒有 你需不需要多思考一點? 累積活動經驗先從仔細思考活動怎麼辦大家都開心好吧 在校園正中央或公開場合吵到晚上10:30不是一個好的活動方法吧
41F:噓 queenxas:校園辦音樂活動就是破壞安寧?一個學校連這種活動都要被 12/12 15:18
42F:→ queenxas:你搞成這樣,學生辦這類活動本來就不是壞事,辦個文化活 12/12 15:38
43F:→ queenxas:活動弄成這樣,以後誰還敢在學校辦活動?其他學校都有辦 12/12 15:40
44F:→ queenxas:過類似活動,台科辦完被搞成這樣,一間學校變的一點文化 12/12 15:41
45F:→ queenxas:氣息都沒有,這樣你高興了嗎? 12/12 15:42
累積活動經驗先從仔細思考活動怎麼辦大家都開心好吧 在校園正中央或公開場合吵到晚上10:30不是一個好的活動方法吧 別人台大空間夠大 因地制宜不對嗎? 那你要不要說美國晚上有噪音吵到住戶就直接抓起來 開罰幾百美金?
46F:噓 sparco7942:現在連單純提醒就會被起底 難到你在其他板被桶也要我 12/12 16:05
47F:→ sparco7942:拿來這邊講?? 所以資歷深就可以當個板發?? 還有 那封 12/12 16:05
48F:→ sparco7942:信全校的人都會收到 還要刻意拿出來再發一次 是怕大家 12/12 16:05
49F:→ sparco7942:都沒看到 還是想炫耀戰功 心態可議 12/12 16:05
50F:推 sparco7942:你想找我在他板做過什麼 我也沒差 反正我自己做過什麼 12/12 16:09
51F:→ sparco7942: 我自己知道 有膽子在公共地方戰 本來就會被其他人看 12/12 16:09
52F:→ sparco7942:到 請問大大這樣夠有guts嗎 12/12 16:09
我沒有當個版講 資歷深只是說大E我知道 我只是想提醒 國有國法 校有校法 版也有版規 我不知道這封信是給全校的 是某教授轉給我的 我本身沒有台科大的信箱 既然你這麼介意這個, 我把之前文併過來吧. 濃縮成一篇
53F:噓 chensational:所以要身家調查了嗎?欠噓 12/12 16:25
又一強力無意義討戰噓文
54F:推 Mu5Yo6:事情都過了你po這篇炫耀文目的是甚麼? 12/12 16:49
55F:噓 Mu5Yo6:有種把環保局請來爲甚麼不敢親自出來面對面和主辦單位反應 12/12 16:53
為什麼不敢? 我前面就有問主辦單位是誰? 沒人應聲
56F:噓 Mu5Yo6:而且你大概也沒在學校辦過活動吧,才會有賺很大這種想法 12/12 16:57
以前小辦過一些活動 大多收支平衡或是賺的
57F:噓 Mu5Yo6:整件事就你賺最大 12/12 17:04
我賠蠻大的阿
58F:噓 erinfeng:吵到人確實不對但你把他圖利自己的事講的理所當然很可笑 12/12 17:07
59F:噓 erinfeng:你可以講講話還是已經去廁所噓自己了 12/12 17:10
60F:推 ericlapse:幫補血 文化在哪 公益在哪 一堆文青崩潰XDDDDDDDDDD 12/12 17:12
公益: "化工系會在11/23.24台科校園創意市集活動擺攤 這是一個公益活動,盈餘會全數捐出 需要大家捐出自己的二手商品(衣服 飾品 書籍)在攤位上販賣"
61F:→ Mu5Yo6:怎麼會賠很大,你是學校的英雄耶,環保小尖兵說 12/12 17:18
謝謝阿
62F:噓 gavinliu1:原來支持一個沒計劃周全的學生活動就是拿法律來打壓他們 12/12 17:34
不是這樣的 如果他肯聽前面勸告 那就不會演變成其他情況 或是如果活動獲得學校同意 也許也不會演變成這樣 老實說, 你是全部接文噓最兇卻最沒道理, 連情面都站不住腳的
63F:推 gavinliu1:為你的冷血推一個 12/12 18:05
64F:推 q1w2e352:老實說我覺得推歪了,在學校沒經允許自作主張侵害同學權 12/12 18:51
65F:→ q1w2e352:益本來就不對,要噓的是原PO自以為是的批評 12/12 18:52
66F:噓 chensational:噓了還說我們來討戰的,好自以為是的原PO 12/12 20:48
嗯 沒有道理站住腳 那不是來戰的? 理字行天下應該不會錯
67F:噓 queenxas:這次台科校內舉辦這類大型活動算是開了先例,辦活動當然 12/12 22:52
68F:→ queenxas:以大家開心為最終目的,弄這樂團表演絕對不是來製造噪音 12/12 22:53
69F:→ queenxas:學校能進行這種大行音樂活動的戶外場地不多,或許他這次 12/12 22:55
70F:→ queenxas:選錯了,但身為辦大活動的先驅,你卻一點錯誤空間都不給 12/12 22:55
71F:→ queenxas:一口咬定人家是噪音,利用如次嚴厲的方法試著遏止這活動 12/12 22:56
72F:→ queenxas:即使你是循正規手段處理這事,但搞成這樣對辛苦為大家辦 12/12 22:56
73F:→ queenxas:活動的同學又有多公平?你要求人辦事得以大家開心為主, 12/12 22:57
現在開始求公平了? 所以我耳根不清淨一整天 有很公平? 主辦單位能夠忽略學校規範 能夠以大分貝音樂干擾周遭 卻又不准旁邊人因為受到影響而去循規蹈矩找法律協助? 一點錯誤的空間 是指10小時的音樂中間我有請警察去警告幾次 這樣有算嗎? 或是原本這個活動就已經被停辦? 最後環保局應該也有警告吧? 這樣是一點空間也沒留嗎?
74F:噓 queenxas:但你對這事處理過程弄成這樣讓人家來噓你,你又處裡的多 12/12 22:59
75F:→ queenxas:好?自己沒做到的事你又何必如此嚴苛求別人?你這樣的處理 12/12 23:00
因為是先例 所以更要至少得到學校同意? 因為是先例 所以才更要辦得好做得好? 我不是在苛求 如果連先例都沒做好了 讓學校封殺 讓別人有毛病可挑 這樣連後面的機會都沒了 以後想做好一樣的事情的人反而被封殺了 讓以後校園這樣活動都消失的 不是我 而可能會是主辦這些的人 噪音不是我來定義的 音樂很好聽 創作很該被重視 但是 環保局規定幾點以後不該有超過一定分貝的聲音 (應該是八點或十點) 更何況是一個違反校規的活動 如果做得好收得好 我覺得學校怒氣和逞罰應該可以降到最低 (甚至可以表揚做得好的創舉? 或是將功折罪?)
76F:→ queenxas:手段,真的太過火了,你真的有需要讓一個主辦同學要面 12/12 23:02
77F:推 twpunkboy:有在接觸獨立音樂應該就知道這些表演人的辛苦 這次真的 12/12 23:08
78F:噓 queenxas:對警察、環保局的壓力和懲罰嗎?你說你支持活動,那想必你 12/12 23:08
79F:→ queenxas:也應該多少都知道辦一個大活動的辛苦,這次活動場地選錯 12/12 23:09
80F:→ twpunkboy:是場地太不適合了... 可惜阿 12/12 23:09
81F:→ queenxas:吵到人和程序上有瑕疵,這是事實,但你真的有想過人家辦 12/12 23:09
82F:→ queenxas:活動的出發點嗎?你就這樣趕盡殺絕,真的是太過於冷血了。 12/12 23:11
83F:→ queenxas:這種自以為是的正義,冷血到讓人反感。 12/12 23:12
對於活動愛好者也許這次很開心 如同我前述所說 這或許是一次很棒的創舉 但是 這活動除了創舉以外 其後的價值呢? 我再把我前面回的加上其他考量整理一下回一下好了 1. 法理來說: 整個活動開始就違反了校規 中間違反了環保局噪音管制相關規定 2. 情面來說: 這些同學辛苦沒有錯 出發點也是好的 也為一定同學帶來愉快的時光 但是 也為一定的同學或其他在校內的人帶來整天的心煩 這樣有比較不冷血一點嗎? 就算我去叫了兩次警察 我到警察局時 據說通報次數超過5次 而且警察不能開噪音相關的單 所以只算是警告 而且表示不只一個人通報... 最後到晚上九點十點了 叫了很久的環保局也才到 那個時候還有很大聲的音樂 已經勸導3次以上 這樣還繼續在晚上放音樂 是把你們的快樂以痛苦加諸在別人身上... 難道我不是人 要自己獨自承受情緒而不去找尋解決方法? 3. 其他方面: a. 這樣辦活動, 以後別人還要辦活動嗎? 不會因為第一次辦活動的不周詳 而導致後面想辦活動的人的困難? b. 在草坪上放瓦斯桶和煮食物 吸菸喝飲料吃食物 安全性和整潔呢? 有為買食物的人保個險嗎? (我剛有稍微修飾一下用句 如果有誰想修正一下自己錯字或用句請和我說)
84F:推 Mars1229:沒有賺很大,倒是賠了不少,還要被記過 12/12 23:39
85F:→ Mars1229:這扯到很多處室機關,學校還在研擬處理辦法 12/12 23:39
是的 我了解 聽前面tytnew5168解釋 我能理解其實沒賺錢 這點是我想少了 我再次道歉 我不該用這種口氣
86F:推 laiyihwa:看在有心解釋及改進,補個推.但我認為事情都過了,你也夠 12/13 07:34
87F:→ laiyihwa:辛苦了,不需要事後在版上繼續鞭,只會把校內氣氛搞僵而已 12/13 07:35
88F:推 s931703:補血 12/13 11:18
89F:噓 dyingdream:非親友 常常被T4下的烤肉練舞KTV大賽吵但明白並不是常 12/13 12:40
90F:→ dyingdream:態性活動,不會去破壞別人興致 12/13 12:40
T4那邊活動通常都是學校核准的 也不會吵到晚上10:30 我對活動樂見其成 但是 我老了 可能沒年輕人身強體壯 想要休息一下 這樣解釋還可以接受嗎?
91F:噓 queenxas:今天一個這個活動弄到會有校內懲處外,政府法律上的懲罰 12/13 12:52
92F:→ queenxas:問題,這是有人(你說不只有你)檢舉後所產生事件。把問題 12/13 12:52
93F:→ queenxas:在校內由各行政單位和主辦學生去作協商,這樣你認為行不 12/13 12:52
94F:→ queenxas:通嗎?現在我和你在爭論的就是:真的需要做到找來警察和環 12/13 12:52
95F:→ queenxas:保局嗎?這取決於你們是否要檢舉到政府執法單位,一個學 12/13 12:52
96F:→ queenxas:生主辦活動出錯,交給校方處裡之餘,再找來政府單位這個 12/13 12:52
97F:→ queenxas:舉動,你是在保護自己沒錯,但做到這種程度真的太過頭了 12/13 12:52
98F:→ queenxas:。從來沒說你不能捍衛自己的權益,不過對於校內活動找來 12/13 12:52
99F:→ queenxas:這些校外單位,我想是捍衛過頭了。校規以外的法律懲處, 12/13 12:52
100F:→ queenxas:這才是導致學生不敢辦活動的原因吧,誰知道會不會又影響 12/13 12:52
101F:→ queenxas:到像你這樣的人而被檢舉到國家單位去。 12/13 12:52
本來我是很不想回了 噓 queenxas:誰準你當個版發 何必在那邊自以為自己是正義的 12/12 10:38 你一開始爭論的點是? (當個版不好) 噓 queenxas:校園辦音樂活動就是破壞安寧?一個學校連這種活動都要被 12/12 15:18 → queenxas:你搞成這樣,學生辦這類活動本來就不是壞事,辦個文化活 12/12 15:38 → queenxas:活動弄成這樣,以後誰還敢在學校辦活動?其他學校都有辦 12/12 15:40 → queenxas:過類似活動,台科辦完被搞成這樣,一間學校變的一點文化 12/12 15:41 → queenxas:氣息都沒有,這樣你高興了嗎? 12/12 15:42 或是,這個爭論點? (學生辦活動是好的 這樣弄沒人敢辦活動) 噓 queenxas:這次台科校內舉辦這類大型活動算是開了先例,辦活動當然 12/12 22:52 → queenxas:以大家開心為最終目的,弄這樂團表演絕對不是來製造噪音 12/12 22:53 或是你後來這些爭論點? "現在我和你在爭論的就是:真的需要做到找來警察和環保局嗎?" 我看不出來你原本在討論這些? 恕我國文和邏輯不通 我們說清楚講明白, 違法沒人抓, 不表示沒違法, 有人檢舉就是有受到影響, 沒影響到人就不會被檢舉. 我也有清楚的講, 是有警方過來先警告的, 環保局也是有先警告, 雖然說後來有相關人士和我談過而現在我了解是有其他難處, 可是, 當下受到影響的人沒有辦法知道這些背後的事情, 保護自己權利下自然會有這樣處理. 至於捍衛太過頭? 我只是想要晚上十點後睡覺, 我已經不是學生了, 週末可能還要忙很多其他工作上的事情, 我想早睡一點可以嗎? 最後的最後 理字當先 我不知道你要怎麼檢舉到國家單位 你想要到法院的話 我願意奉陪 但是奉告一句 到法院的話 最好是說話前後要接起來
102F:推 bignoob:做錯事的一方反檢討起檢舉人了? 少在那邊拿學生當擋箭牌 12/13 13:15
103F:推 nfs2earth:幫補血 我也是被吵到 12/13 13:20
104F:噓 queenxas:bignood我不是主辦 我只是覺得弄到政府機關去過頭了 12/13 14:27
105F:→ queenxas:檢舉給校長或相關處室讓學校處理不就好了? 12/13 14:29
queenxas 我平心靜氣和你講理 請你至少講點道理 只會按噓並不能解決問題 那當下十幾個小時的大分貝音樂聲 我就放他去了嗎? 如果有人違法在你家門口放音樂12小時你會檢舉給管理員就算了?
106F:噓 etntuee:只想到自已,自私給噓....什麼事都要照你意思走? 12/13 15:13
這點我承認 我很誠實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人多少是為自己的 我也可以講得正氣凜然 說這是" 為全校受吵鬧的師生請願 為民意之所歸 為法律之正統 為法理之王道 為了維護台灣科技大學的正直和名聲不被破壞 為了保護全部人的環保權益而行此一道" 不必照我的意思走 照法律的意思走就可以了
107F:→ queenxas:我本來也是這次回完不想回了,但你要解釋我義務得給你。 12/13 15:46
108F:→ queenxas:你說的理建立在法之上,而我認為用法還是要有情, 12/13 15:47
109F:→ queenxas:我認為雖然這事違法,但是這是音樂活動,不需要弄到這樣 12/13 15:48
音樂活動就比較高尚或是他就不是活動嗎? 你是在述說白馬論的白馬非馬嗎?
110F:→ queenxas:關於你說我爭論的點不停的換,我認為我沒有,我前面說的 12/13 15:48
有的 百分之百再換 你每次論點都不一致
111F:→ queenxas:搞成這樣就是指搞到法律制裁的部分,只是你可能認為是 12/13 15:50
112F:→ queenxas:別的東西,還有你擷取我話都忽略我提到法律這事的部分, 12/13 15:50
你有提到法律不外乎就是校方可以處裡 法外有情
113F:→ queenxas:這沒關係。再來關於你的問題,我覺得違法(聲音太大) 12/13 15:51
114F:→ queenxas:,但若這是音樂活動,我不會去干擾,現在並不是辦到過12 12/13 15:51
115F:→ queenxas:12點還在吵,到10點左右這是可接受的範圍。 12/13 15:52
116F:→ queenxas:我想我們就差在對用法角度有不同看法和時間上10點左右你 12/13 15:52
117F:→ queenxas:無法接受但我覺得可以,所以你覺得我不講理 12/13 15:54
118F:→ queenxas:但我還是要說真的不需要弄到這樣 這樣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 12/13 15:56
完全不能接受 你全部用個人猜測 無法源依據 全部依情而無法 影響到是我的生活不是你的生活 影響到準則是用我精神和台灣法律判斷 你的邏輯和爭論點一直變 時間不是我決定的 法律也不是我決定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30001 第 三 章 罰則 第 24 條 四、擴音設施不得超過十分鐘。 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5&lname=0025 (一)日間:指各類管制區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 (二)晚間:第一、二類管制區指晚上七時至晚上十時;第三、四 類管制區指晚上七時至晚上十一時。 (三)夜間:第一、二類管制區指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第三 、四類管制區指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 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5&lname=0160 (二)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文教區、學校用地、行政區、農業區、水岸發展區。 所以晚間是指19~22點, 夜間是指22~7點... http://law.epa.gov.tw/zh-tw/laws/844578960.html 日間 晚間 夜間 第二類 75 60 50 分貝 http://ncs.epa.gov.tw/BB/B-04-01.htm 安靜的辦公室裡 -50 分貝; 在沒有人講話的辦公室裡,仍有一些聲音, 如敲打鍵盤、列印機、影印機的聲音,這些音量大約有 50 分貝。 人平常講話的聲音 -60 分貝; 平常講話的聲音,音量約有 60 分貝左右, 會影響計算之速率。 車內的聲音或電話的鈴聲 -70 分貝; 自強號、莒光號列車、國光號汽車等車 內聲音,普通看電視,聽收音機之聲音等,及一般電話鈴響的聲音,音量大約 在 70 分貝左右,這已經屬於讓人感到不舒服的噪音,血管會開始收縮,血壓 開始上升,注意力會降低。 大巴士的行進聲 -80 分貝; 測量噪音不會直接在音樂撥放現場測量,而是距離一小段距離。 例如大約會在台科大正門口前方或是在台科大後門外。
119F:噓 veddiet:你好厲害喔 環保小尖兵 12/14 19:33
我也是為了自己安靜而已 是說你也是搖滾Lab的
120F:噓 veddiet:ㄏㄏ查別人幹嘛的不就也好厲害 至少我辦活動沒跟學校衝突 12/14 23:05
121F:→ veddiet:自己在那邊對搖滾實驗室刻板印象 還在這邊哭哭喔 12/14 23:05
我沒甚麼刻板印象 只是沒道理的來噓的都是你們的人 展現點正常邏輯 法理 動之以情的情面也不是百分之百勝利 哭不哭我不知道 但是到社會上這樣 可能就會哭哭
122F:推 veddiet:個人只是認為 就算活動有改善的空間 這樣的處理手段真的太 12/14 23:17
123F:推 veddiet:過激烈 也許以後要 辦"已改善過"的活動 申請也會很難了 12/14 23:21
為什麼不是先想好而是要搞到周圍的人不爽再說下次改善 前面我都說過了 是這個活動開始時就沒想好 後來得知因為一些因素也沒辦法中止 我想活動不是這樣搞的 要辦好活動而不是辦不好活動以後說"這樣以後就不好辦活動了" 我說難聽一點好了 我之前口氣都太緩和 辦活動沒辦好 怪我摟? 要被吵的人都放棄自己權利被吵然後成就這個活動 因為下次還會有改善的活動? 你工作了嗎? 我和你讀同樣系的碩士畢業(不同校) 你弄出一個不夠好的成品 不好意思你有機會就從此掰掰了 還再來一次嗎? 沒這麼好的
124F:→ veddiet:已經不是學生 結果對一個校園裡面的活動這樣 只覺得很好笑 12/14 23:44
我現在已經不是學生 住在教師宿舍 對校園活動怎樣了? 我被吵到 你以為其他樓上樓下的老師沒被吵到? 你以為校長沒有住在宿舍或是他沒有注意到? 你也是一個只依情面來看的人 完全沒有辦法在法理上沾個邊嗎? 很抱歉 校法國法上看來這活動都不應該開始 法理上是百分之百壓倒性 除非你和我證明這活動是合校法展開 後來又符合噪音管制法規定 否則法理上已經全敗了 以情面來看 享受音樂的人可能也不比被吵到的人多 吵到的人相信不只是我 我們就當全校宿舍+教師宿舍+自修室+圖書室的人有1成的人被吵到 也是不少的人了 情面上也不是百分之百壓倒性 我看大概五五波吧 我也是被影響到的人 和之前說的一樣 我也可以講得正氣凜然 說這是 "為全校受吵鬧的師生請願 為民意之所歸 為法律之正統 為法理之王道 為了維護台灣科技大學的正直和名聲不被破壞 為了保護全部人的環保權益而行此一道 讓想讀書的人能讀書 附近住戶不會受干擾 後面軍區也能夠保衛台灣" 之類的話 但是我只是和你說 法律上這很有問題 更不用提情面上也不完全無問題 ntusttao往上面多看一頁就好 "法理上是百分之百壓倒性" "情面來看 享受音樂的人可能也不比被吵到的人多"
125F:噓 ntusttao:看來你這學弟打算每月都得罪人 法律不外乎人情 12/15 01:06
誰是你學弟阿? 我2009就拿碩士畢業了 我也不是台科大畢業 上面那一頁明明就寫 "我現在已經不是學生 住在教師宿舍 對校園活動怎樣了?" 是的 法律不外乎人情 所以放音樂吵人的就是要在乎的人情 而被吵得就是不必要的人情面????? 法律全錯外 人情也沒對阿 非常多射後不理阿 前面沒一人在看 重複拿同樣東西出來講 ------------------------------------------------------------------------------
126F:噓 ntusttao:原來不是學生 住教師宿舍很屌? 這是台科不是交大 搞清楚 12/15 01:43
127F:→ ntusttao:別因你住教師宿舍 就把一票教授拉來背書 12/15 01:45
128F:→ ntusttao:台科會把你這種戰神當老師 身為校友 以此為恥 12/15 01:46
129F:→ ntusttao:怒火四射 最後才發道歉文? 上個月Bank_Service不就發生? 12/15 01:49
130F:→ ntusttao:若你的情緒因為聲音過大就被擾亂 那你不適合住教師宿舍 12/15 01:50
131F:→ ntusttao:自我控制能力不足是不行的 校外有很多不吵的22K 不勉強 12/15 01:57
Bank_Service那邊我沒講情理 是我的問題 接文難聽就犯了我在Bank_Service版做的事 雖然說那件事情對我而言 我覺得理字依然當道 但是之後延伸出來的接文 我的語氣和口氣都很不好 有時候又涉及到不太好的字眼 可是其實說在Bank_Service版上不太好的字眼並沒有指定攻擊到人 我在這邊非常講理 連使用的字眼都有好好挑選 這份文章這邊我就先備份了 希望你之後說話能自重 (http://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306101419.A.EFE.html) 如果你想要修正上面說的話 再寄信和我說 我也建議你想一想怎麼處理和是否有其他話要對我說 自我控制能力方面 我情緒沒有因為聲音過大而被擾亂 我只是訴諸法律而已 不過我聽不懂幾個邏輯阿 1. 聲音過大就被擾亂聽起來很正常啊 推理到不適合住教師宿舍就很奇怪了 是人都會受到影響 只是要吞下那口氣或不吞下而已 2. 這和我的大學學歷有甚麼關聯嗎? 3. 我沒有拉一票教授來背書 就和前面的人不是拉一票學生來背書一樣 4. 和校外有很多不吵的22k又有甚麼相關 ----------------------------------------------------------------------------- ※ 編輯: ypwalter 來自: 140.118.227.83 (12/15 07:32)
132F:噓 ntusttao:有時候你自認有理 但在他人的眼裡 不算道理 你備份就備份 12/15 08:47
133F:→ ntusttao:在這個位階跟學生計較 用高高在上的心態 看待這些學生 12/15 08:48
134F:→ ntusttao:那你就以降格到跟學生同一位階 有啥資格住教師宿舍 12/15 08:49
135F:→ ntusttao:五月天演唱會因噪音被罰 難道你要公務部門對學生比照辦理 12/15 08:51
136F:→ ntusttao:在社會上 若遇到自己不如意就要訴諸法律 終將作繭自縛 12/15 08:55
137F:→ ntusttao:單單就以這句:為了維護台灣科技大學的正直和名聲不被破壞 12/15 08:56
138F:→ ntusttao:這點與你何干?非台科大畢業,校友看了都認為要理解學生 12/15 08:57
139F:→ ntusttao:真不知你到現在還在堅持什麼? 人之所以會道歉都是有原因 12/15 08:58
140F:→ ntusttao:況且你也說到:Bank_Service那邊我沒講情理 是我的問題 12/15 08:59
141F:→ ntusttao:因此建議身為教師等級的你 避免將精力放在與學生的鬥爭上 12/15 09:00
142F:→ ntusttao:跟學生爭這種法律問題 台科大排名能因此上升? 放了學生吧 12/15 09:02
143F:推 paldo:補推一個,GJ 12/15 15:57
144F:推 ntusttao:我對誤以為你是學弟 向你道歉 12/15 20:26
為閣下解釋一下: "原來不是學生 住教師宿舍很? 這是台科不是交大 搞清楚" "台科會把你這種戰神當老師 身為校友 以此為恥" "若你的情緒因為聲音過大就被擾亂 那你不適合住教師宿舍" "自我控制能力不足是不行的 校外有很多不吵的22K 不勉強" "那你就以降格到跟學生同一位階 有啥資格住教師宿舍" 我覺得這已經是公然侮辱罪 不必為誤以為我是學弟而道歉 你可以收回你的道歉 我也有提醒過閣下是否要收回言論或修改了 尚若閣下寄信來說和版上都是這樣回應的話 我只能採取下一步動作了
145F:噓 knife52348:不錯喔 跟螞陰九一樣依法行事 12/16 03:14
喔 謝謝指教
146F:推 ntusttao:用字確有不妥 虛心受教 向您道歉 12/16 22:41
OK, 不追究了. 不過你回應還是相當避重就輕, 有膽說你以我為恥, 卻沒有膽好好發一篇道歉文... (現在你知道為什麼我在bank_services道歉了, 但我說的字眼比你輕太多了...)
147F:推 Mars1229:我想請問那些噓的人當天有在現場嗎? 12/17 01:37
148F:→ Mars1229:我自己沒有在,但住宿的朋友都表示真的音量很大 12/17 01:37
149F:→ Mars1229:這個活動完全沒有被校方認可,本來就不該出現 12/17 01:37
150F:→ Mars1229:為什麼向行政機關檢舉就要被說打壓學生呢? 12/17 01:37
151F:→ flurry:對於某樓,所以如果是學弟就必須要接受你這種侮辱? 12/18 11:54
152F:→ flurry:與其事後馬上道歉,為何說話前不事先想清楚? 12/18 11:56
153F:→ flurry:另外,我不知道依法行事有何不對,噓的可以解釋一下嗎 12/18 11:57
謝謝樓上兩位...
154F:噓 hanwu85: 12/26 01:35
小號的話請去廁所 不送
155F:噓 blasy: 合料哥看討論這麼激烈 也來噓一個好了 01/13 05:42
原來如此 反正版主不管事 大家就繼續噓這樣 台科大學生已經變成這樣了 我能理解這樣的素質了 難怪 以前的教授都說以前還比得上國立後面的學校 現在連私立的普通大學都不如了 今日一見果然...
156F:噓 cammy440:個人認為台科依舊是個很好的學校~應該不用批評學校好壞 01/14 02:30
157F:→ cammy440:此噓純粹是覺得上述不妥~非要引戰 01/14 02:31
反正引戰不過就是三天水桶之類的? 還有一些引戰其實都沒有甚麼關係 噓到連環泡反正都還好 ※ 編輯: ypwalter 來自: 118.163.10.190 (01/1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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