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o5566 (乾杯一路)
看板NTUST_Talk
標題[公告] 請各位同學言行不要觸犯法律
時間Sun Sep 26 15:38:37 2010
最近板上有些許文章或是推文有可能有涉及隱私權、聲譽權等問題,
已經有人對此提出抗議,不知道會不會有進一步發展,
當然希望是沒有。
在ptt上偶爾打嘴砲沒關係,笑笑就好,
可是就是會有人要找碴、找麻煩,或許我們沒有錯但沾上邊就被拉下水,
即使最後沒事但也惹的一身腥,其實是沒那個必要的,
希望大家在打嘴砲之餘能帶點理性,以免麻煩上身,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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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29.94
1F:推 missthvs:版主超理性XDD 提出抗議適合哩,恐嚇威脅也是犯法的XDD 09/26 15:49
2F:推 lsmking7219:版主辛苦了 09/26 16:00
3F:推 RamonJames:PUSH! 09/26 16:28
4F:推 Deltaguita:放心 校內的部分 教官會跳出來河蟹 09/26 17:05
5F:→ Deltaguita:EX:上法院的話 通通大過 09/26 17:05
6F:→ jason12308:就有人放釣餌....一不小心就有人腦充血上鉤了 09/26 17:34
7F:推 o930293293:都長大了 說話就要自己負責 一心只想靠教官就.... 09/26 17:48
8F:推 rifurdoma:很多文章都是前面有理,後面討噓,怪誰? 09/26 18:46
9F:推 ntusttao:畢業就沒大過了吧... 那位學弟名字有個"智"嗎?? 09/26 19:05
10F:推 anitekil:版主好帥~ 09/27 01:03
11F:推 asd20235:其實網路上查得到的公開資訊根本不算隱私... 09/27 14:50
12F:→ mao5566:並非如樓上所說 09/27 16:28
13F:→ hilorrk:如果在某人在一個板有PO ID自介文 那我在另一個版公開其自 09/27 16:36
14F:→ hilorrk:介文中之姓名 是否屬個資法第十九條第三款之"當事人自行 09/27 16:36
15F:→ hilorrk: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09/27 16:37
16F:→ mao5566:J哇洗母哉,不過我知道沒有這磨簡單就是了 09/27 16:42
17F:推 missthvs:如果有自介,文章讓大家查到,那也不違法阿 09/27 19:01
18F:→ missthvs:如果這算違法,那報紙不就天天在違法了XDD 09/27 19:02
19F:→ missthvs:推9樓,他的名聲真"好" }}}}}誤 09/27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