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furdoma (宅姆士)
看板NTUST_Talk
標題[心得] 學生會跟學生議會的關係
時間Fri Jun 4 05:17:44 2010
這幾天我著手草擬議會的章程修正案,發現幾件怪事:
我們的學生會原來是與學生議會互相獨立的,怎麼說呢?
這兩個組織都是在臺科大規程第四十六條規範下成立的,
然而,形式卻是兩個互不隸屬的獨立機關,相互以各自章程牽制彼此,
打個比方,就像是DPP跟KMT互相用章程規範對方一樣的無理取鬧。
台科的學生會跟學生議會,至今還很年輕,前途不可限量,
勢必要透過更高一階的法律或彼此正式協商立約,
使學生會與學生議會成為正式的執行與監督關係。
學生議會的組織也是很奇特的,
居然有委員會是獨有監督學生會之權,也有委員會是要負責形象推廣,
法條之間彼此矛盾,組織分工不明確,越俎代庖,
內部尚且如此,枉論其他。
另外,學生會為學生自治之首,資訊公開程度低落無以復加,
學生會長尚須跳出來跟大家說學生會做了什麼,
不知道大家是否對那些活動有所印象?
宣傳之不利,公共關係沒做好,學生會應當改進才是。
一些小建言,望君三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29.157
1F:→ FerretYayu:我比較不懂原PO說的『組織分工不明確』所為何來? 06/04 08:47
2F:→ coke147:不太懂所說 想請問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的章程會一樣嗎? 06/04 09:43
3F:→ coke147:是否學生會及學生議會是為平行的組織呢? 06/04 09:44
4F:推 yyc1217:當初學生議會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要牽制學生會呀 06/04 10:26
5F:→ yyc1217:本來就是代替學生來監督學生會而成立的 06/04 10:27
6F:→ yyc1217:資訊公開的部份每一屆都是這樣啦 參選的時候說得很好聽 06/04 10:28
7F:→ yyc1217:第一學期也做得有模有樣 到後面就開始擺爛 06/04 10:29
8F:→ yyc1217:在座談會上提出要看款項明細 也一直說"網站會好好修理 06/04 10:30
9F:→ yyc1217:等修好之後就會公佈了" 結果呢? 06/04 10:30
10F:→ rifurdoma:F大,越俎代庖、該做的不做、搶他人的來作,就是這樣。 06/04 15:40
11F:→ rifurdoma:c大當然章程不一樣,問題是,缺乏更高位階的牽制關係。 06/04 15:41
12F:→ rifurdoma:固然大學法實施細則如此,但在大學自治原則之下,該做 06/04 15:41
13F:→ rifurdoma:還是要做,不能輕率處事。 06/04 15:41
14F:→ rifurdoma:y大,成立目的是這樣,是否能伸手又是一回事。 06/04 15:43
15F:→ hsinlunboy:連最基本的牽制都沒有了,要更高層的牽制又有啥用?? 06/05 01:57
16F:→ hsinlunboy:而學生議會跟學生會又怎麼會像是KMT跟DPP的關系勒?? 06/05 01:59
17F:→ hsinlunboy:這部份整個很奇怪@@?? 06/05 02:00
18F:→ rifurdoma:h大,我們需要更高的強制力。 06/05 07:09
19F:→ jack761028:更高的強制力是需要 議會 學生會 共同討論的 06/05 12:20
20F:→ jack761028:不然雙方各自訂章程約束對方,到最後也只是無用 06/05 12:21
21F:→ jack761028:或是議會單方面的制定規則,學生會卻可以不理 06/05 12:22
22F:→ jack761028:我想雙方共同制定一套可接受的遊戲規則 06/05 12:22
23F:→ jack761028:才是解決辦法 06/05 12:23
24F:→ FerretYayu:我反倒認為你沒搞懂『議會』所代表的是甚麼 06/05 13:18
25F:→ FerretYayu:法規是可以不斷修改的,而學生會和議會的互相牽制 06/05 13:20
26F:→ FerretYayu:也有所必要(一方面是避免一方坐大),但實際上運作的人 06/05 13:20
27F:→ FerretYayu:是否懂得使用法規去發揮團體應有的功能這又另當別論 06/05 13:21
28F:→ FerretYayu:當然那些法規在制定時也必須由雙方認同才能通過 06/05 13:22
29F:→ FerretYayu:例如你說的委員會有分長期性以及臨時性,長期性的如你 06/05 13:24
30F:→ FerretYayu:所說負責審核學生會預算,臨時的可能是為了處理某些突 06/05 13:25
31F:→ FerretYayu:發事情,至於形象推廣...我想學校裡不論是以系、班或 06/05 13:27
32F:→ FerretYayu:或者社團為單位,應該都有名為"公關"的幹部吧? 06/05 13:28
33F:→ FerretYayu:議會成立不過兩屆,而這類自治團體是非常需要得到學生 06/05 13:30
34F:→ FerretYayu:的認同才有其實際行使權利,有個形象推廣的部門來告訴 06/05 13:31
35F:→ FerretYayu:學生「何為議會」又怎麼算是做別人的工作?? 06/05 13:31
36F:→ rifurdoma:F大,委員會的目的,您該先搞懂。再者: 06/05 13:33
37F:→ rifurdoma:現行議會章程,完全都是長期。您該先思考章程的。 06/05 13:34
38F:→ rifurdoma:我們不是人治社會,是法治,法沒有完備的,應該補齊 06/05 13:36
39F:→ FerretYayu:那我想反問您所定義的委員會為何? 06/05 13:36
40F:→ FerretYayu:況且我說過法規章程是可以依實際行況做修改的 06/05 13:36
41F:→ rifurdoma:就現實而言,議會與學生會有監督與備詢之事實 06/05 13:36
42F:→ rifurdoma:然則不代表法律地位是合宜的 06/05 13:37
43F:→ FerretYayu:今天如果認定該委員會不再需要,是可以把它取消掉的 06/05 13:37
44F:→ rifurdoma:所以我才草擬議會章程修正案不是? 06/05 13:38
45F:→ rifurdoma:法規與組織建立,必然要參考已有的而制定 06/05 13:39
46F:→ rifurdoma:他人沒有的部份要思索,他人已有的要補齊,絕非置之詭異 06/05 13:40
47F:→ rifurdoma:議會絕對沒有部門負責公關,而是交給委員會,何等謬誤 06/05 13:49
48F:→ jack761028:因為議會目前沒有行政職,所以只好設行政功能的委員會 06/05 14:01
49F:→ jack761028:議會目前有的行政職,只有秘書的部份(非議員身分) 06/05 14:02
50F:→ rifurdoma:j大,我國立法院的秘書處,就是要做這些事,可以參考之 06/05 14:03
51F:→ jack761028:如權益推廣委員會,就像F大所說,如果沒有形象推廣 06/05 14:03
52F:→ jack761028:r大想表達的我都清楚,但就現實面來說議會秘書不支新 06/05 14:04
53F:→ jack761028:又非議員職務沒有證書,卻要做大部分的行政職 06/05 14:05
54F:→ jack761028:而議員只有開開會審審預算,修改法規,於情不和 06/05 14:05
55F:→ jack761028:國會組織就某部份來說我不認為能完全套用到學生議會 06/05 14:06
56F:→ rifurdoma:j大,議員何止是開開會?這開開會就是何等煎熬的事? 06/05 14:06
57F:→ jack761028:要考量到現實層面,行政人員是不是那麼好招募? 06/05 14:06
58F:→ rifurdoma:為何開會變得簡單?那議員是怎麼輕鬆度日的? 06/05 14:07
59F:→ rifurdoma:j大,不只是行政,連議員都沒啥人要選,還有誰要服務? 06/05 14:07
60F:→ jack761028:我個人認為就議員來說,執行形象推廣,伸張學生權益 06/05 14:08
61F:→ jack761028:這部份來說 並沒有不妥 06/05 14:08
62F:→ rifurdoma:委員會不該做這些事,議員可另組部門,不宜委員會使之 06/05 14:09
63F:→ jack761028:沒錯其實議員也沒什麼人要選了,再設專門行政的公關 06/05 14:09
64F:→ jack761028:是有多麼的不可行啊 06/05 14:09
65F:→ rifurdoma:再者,監督、形象推廣,是一小部份議員的工作?或是整 06/05 14:09
66F:→ jack761028:那就是更名的問題,但內部成員還是由議員擔任較為恰當 06/05 14:10
67F:→ rifurdoma:體議員要做的?該分工不分工,這是詬病之所在 06/05 14:10
68F:→ jack761028:當然不是一小部分議員的工作,但每個工作總要有個 06/05 14:10
69F:→ jack761028:類似統籌人員的角色吧!如果沒有統籌只會一團亂喔 06/05 14:11
70F:→ rifurdoma:j大,這是組織調整,不是更名這麼簡單,您應該知道的。 06/05 14:11
71F:→ rifurdoma:再者,委員會是「專司」,不是統籌,您也該知道。 06/05 14:12
72F:→ jack761028:委員會的功能是就該委員會的事項 06/05 14:12
73F:→ jack761028:我文字可能沒有用的那麼"精確" 06/05 14:13
74F:→ rifurdoma:j大,這不是文字遊戲,而是實際定義問題 06/05 14:13
75F:→ jack761028:就該委員會事項討論結果後,在送交常會決議 06/05 14:14
76F:→ rifurdoma:某會長候選人要把公關廢除,改由秘書執行,這就是不清 06/05 14:14
77F:→ jack761028:我其實不太懂了,很多東西你說要分工明確 06/05 14:14
78F:→ rifurdoma:您也說了,委員會是負責審議的,怎麼兼了行政? 06/05 14:15
79F:→ jack761028:但分工之後你又說不是只有一部分議員的事 06/05 14:15
80F:→ rifurdoma:j大,我說清楚好了,請您容我整理 06/05 14:16
81F:→ jack761028:或許要當面談談才能清楚說明 06/05 14:16
82F:→ jack761028:以網路的方式很難討論出結果 06/05 14:16
83F:→ rifurdoma:j大,真的的當面談才好。另,您要再看清我說的。 06/05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