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chan (baboo!)
看板NTUST_Talk
標題Re: [聲明] 學生會長候選人3號 竟遭緩起訴!?
時間Wed May 7 12:12:20 2008
老實說一句,你們競選團隊不自己把這件事情提出來講
根本沒人去注意原來那件被緩起訴的主角就是候選人。
提出這個令人質疑的經歷再跳出來澄清
感覺像搬磚頭砸自己的腳一樣...
因為這串文章,我稍微向現任律師公會理事長
也是前地院法官的家父閒聊了這件事情。
他說其實這種案子也不是第一次,在這位學生之前
早就有類似在網路上開玩笑式放話而必須面對法律程序的case了,
只是這次因為順著當時的倒扁行動,有被媒體做放大而已。
"有這麼嚴重嗎?"這句話在司法上並不構成任何脫罪理由。
不管學生對法律條文的了解性有多少,身為一個滿十八歲的成年人
對有違法之虞的行為本來就需負起完全行為責任
這也是個大學生應該知道的。
你們認為只是說說,怎麼可能實際去開遙控飛機炸總統府
對,這點不管是檢察官還是法官 律師都這樣覺得
但是網路這種完全公開之言論平台,光憑文字是無法解釋你的"隨便說說"的
縱使你想辯解自己只是作所謂的kuso惡搞文章
但你會有以妨害秩序罪之虞,是因為刑§153的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你可以隨自己高興寫出一百種對政府施行恐怖活動的方法,這不會有人管你
but,請注意,當你把這些只要做了就會違法的事情
大剌剌的貼在任何人都能看到的平台-網路上面,那這樣等同於煽惑他人犯罪。
或許你會想,我只是寫出方法,又沒叫大家去做 好玩不行嗎?真是司法迫害!@#$...
基本上,光是提供犯罪行為的執行方法本身就達到煽惑的要件。
也就是為什麼不能在網路上隨便貼說,去哪下載免費的流行音樂mp3
或是哪家商店的什麼地方有攝影機死角,偷東西不會被抓到
這些行為都不是你說一句「我只是寫方法又沒叫他們去做」就能了事的。
以上內容也不是我自己隨便寫寫的,是在問過專業法律人士之後的事。
或許這篇文章太嚴肅了,但是今天不管你是不是要選會長
我覺得大學生真的該有基本的法治觀念,出了社會才不會輕易的中計。
今天能獲得緩起訴,坦白說,當然被告的態度良好也是因素
但是檢方如果選擇直接起訴,在訴訟程序上也是完全合法的。
雖然刑§153的罪行很輕,易科罰金甚至一千元以下就了事
但是你絕對不會希望在出社會之前就有個案底。
最後個人的小建議啦,這件事情你不放大,大家根本沒有很在乎。
你把它放大了還說自己沒什麼錯,這只會增加他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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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げ出した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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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8.229.70
1F:推 memory211101:推最後一段話 說出心聲 但是有聞到火藥味 05/07 12:16
2F:→ memory211101:時間與選票會證明ㄧ切~ 05/07 12:16
3F:→ memory211101:有誰想要跟我ㄧ起投廢票的!!!響應一下吧!!! 05/07 12:17
4F:→ mingchan:我一向不覺得投廢票是有意義的事情… 05/07 12:21
5F:→ mingchan:因為廢票數量再多 統計者可以自由選擇如何解讀。 05/07 12:21
6F:→ mingchan:與其花時間投廢票不如直接反應意見 05/07 12:21
7F:推 hucgly:怎麼沒被m XD 05/07 12:45
8F:推 tom19830924:直覺這次的學生會選舉真激烈 05/07 13:08
9F:推 PensiveMoon:投給有用的人比投廢票好 05/07 13:16
10F:推 s19790824:一堆人吵著要投三號,投廢票不如選個認真一點的 05/07 13:17
11F:→ s19790824:推你這篇,網路上說話也是要負責的,是男人就該為自己的 05/07 13:17
12F:→ s19790824:言論和行為負責! 05/07 13:18
13F:推 jennyperi:推 05/07 13:22
14F:推 abianbitch:很明顯那個競選團隊沒經過思考就po文.... 05/07 13:47
15F:推 FlipSorry:真好~~你爸是律師公會理事長又是前法官 好羨慕唷 05/07 14:56
16F:→ tschiually:可以邀請他來學校演講嗎? 05/07 15:02
17F:→ mingchan:學生會如果要邀請 不管會長是誰我都會轉達的。 05/07 15:27
18F:推 smilecookie:我第一次把這麼長的認真文看完 衝著你id來著 水喔 05/07 15:42
19F:→ sky210477:時代真的變了...大選是翻別人舊帳想幫自己拉選票....... 05/07 16:43
20F:→ sky210477:學生會選舉...居然自爆想吸引選票= = 05/07 16:44
21F:→ wpe:說真的這次學生會選舉很怪,都走創意搞笑(?)風 05/07 17:24
22F:→ wpe:先是三號,後來又是二號的海報..選學生會長不是選丑角 05/07 17:25
23F:推 hucgly:可是之前三號人氣頗高阿= = 很多人要投給他不是?? 05/07 17:26
24F:→ wpe:人氣高就是他個人魅力了,他有本事吸引到人,只要方法不犯法 05/07 17:28
25F:→ wpe:就是他厲害,靠,我想到太陽隊.. 05/07 17:29
26F:→ wpe:比較想了解2號學妹的海報 看到正妹不知道是誰 學生會會代找.. 05/07 17:30
27F:推 holdpeace:大推 大推 還是該選有用的人當阿1 05/07 17:49
28F:推 mrxsimon:二號的政見並不像丑角阿..... 05/07 17:52
29F:→ wpe:新的海報啦,應該不能說丑角 我用詞失當 抱歉 05/07 17:56
30F:→ wpe:只是感覺不到 真的要選的誠意 05/07 17:56
31F:推 mrxsimon:若沒有要選的誠意,也不會花心思去做海報宣傳了吧.... 05/07 18:03
32F:→ mrxsimon:建議樓上可以晚上去聽聽政見發表XD 05/07 18:04
33F:→ wpe:基本上我自己也工管的 XD,我也知道她待過一年學生會 05/07 18:05
34F:→ wpe:算是頗認真的人,只是說出看到那張海報給我的觀感罷了 05/07 18:06
35F:→ Siva:我發現~在台科~還是乖乖唸書好了!畢竟我們校風本該如此走. 05/07 18:14
36F:推 yao60301:人正真好... 05/07 20:07
37F:推 sky210477:乖乖唸書是沒錯!!但我覺得也應該做些其他的事...... 05/07 21:00
38F:→ sky210477:大學不應該像間大型補習班= = 05/07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