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a (webber)
看板NTUSNews
標題Re: 意外發生後,對待人狗確實不同!
時間Fri Feb 21 09:11:13 2003
※ 引述《Rainsalt (清風明月)》之銘言:
: 抱歉,恕我直言,
: 請注意 您是把文章波在台大學生報社社版
: 我想 身為這個社的社員,
: 我有權利表達對板上出現一些讓我不舒服的文章的感受。
: 或許前一篇文章 我口氣太激動了
: (其實是很久以前就討論過相關話題了)
: 我相信 您一定受夠了。
: 您說不要同情,那請問您要的是什麼?公道嗎?
: 只是 這樣的訴求方式,
: 坦白說,我看不出有什麼好的效果,
: 倒不如找立委或控告台大還比較具有影響性,
: (雖然其實我也不鼓勵輕易興訟)
: 我是曾經很關切振聲的。
: 我也不清楚,後來台大校方是否給了你們十分令人心寒的對應。
: 今天,我寧願冒著被批評 台大學生高傲冷血 這樣一個大帽子
: 一方面因為這是社版,不是報端,
: 如果您今天投書登廣告痛罵陳校長,我完全沒話說,
: 因為坦白說我也很不喜歡他。
: 我只是想以一個旁觀者的立場,提醒您現實的狀況
: 那就是:
: 這樣的網路文章,除了干擾台大學生的生活,
: 甚至也可能造成難堪的反效果,
: 使原本同情,關切這件事的人也被這種訴求方式弄煩了。
: 振聲的悲劇,也許台大校方應負某些責,也許陳維昭的態度應負某些責,我不知道,
: 但 不能因為這樣
: 就要全台大的學生一起背負著這種近似詛咒的標籤。
: 您可以很強硬的說 您不要同情 不要憐憫
: 事實上您想要的確實是能夠為愛子伸張公道,不是嗎?
: 台大的學生,這些振聲的同學或學弟妹,不是你們的仇人啊!
: 我衷心的建議您,
: 使用偏鋒手段,雖然看起來可能比司法程序有效率很多,
: 但司法畢竟是國家裡唯一能夠審斷,行使刑罰,執行賠償的機構。
: 就算真要找其他管道,
: 柯賜海,立法委員,新聞媒體,他們都很擅長處理這類事件
: 也比我們有影響力多了。
: (雖則我也不欣賞國內動輒以民代和新聞媒體炒作事件的方式)
你有權力回應不舒服的內容,你們的版應也沒禁止我回應吧。
張振聲一生不止完了,他若有點感覺,這一生的那種痛苦,豈是你我互不舒服可比擬?
他極端的悲慘,注意!是一輩子的悲慘!!!
我們照顧他心力很勞苦,注意!是需要照顧他一輩子!和感受到的痛苦是一輩子的!!!
我需要支付出龐大的金錢,注意!他不但自己沒辦法賺錢,我還需替他付一輩子的錢!!!
這事是生命問題,是一輩子的問題,我把他視為是天大的問題,比我生命還重大的問題!
你心目中不容我批評的台大,
卻視它如腳傷問題,忽視它,不在乎,應付一下,然後不理不採!
我知道你事事以理智在談,以法的角度在看。
但是這事,我要把所有方式都列入考量,再來談來做。
我懂現實,請相信我。
我會採用所有我想採用的手段,不管有沒有效,不管給的名詞叫什!
事情發展至今,要我聽勸,只有我死了,才會乖乖聽話了。
謝謝你曾為張振聲努力過。
我再重複一次:
像張振聲這事,台大都可不理睬,
我要怎做我負全責!!!
我往後還會po,只要我貼得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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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aadaa:................ 推140.112.244.194 02/21
2F:→ windperson:那就讓他貼不進就好了,廢話那麼多 推 140.112.241.93 02/22
3F:→ jamesh:不行啦~我們可是要維護言論自由的呢~^^* 推 140.112.250.40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