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a (webber)
看板NTUSNews
标题Re: 意外发生後,对待人狗确实不同!
时间Fri Feb 21 09:11:13 2003
※ 引述《Rainsalt (清风明月)》之铭言:
: 抱歉,恕我直言,
: 请注意 您是把文章波在台大学生报社社版
: 我想 身为这个社的社员,
: 我有权利表达对板上出现一些让我不舒服的文章的感受。
: 或许前一篇文章 我口气太激动了
: (其实是很久以前就讨论过相关话题了)
: 我相信 您一定受够了。
: 您说不要同情,那请问您要的是什麽?公道吗?
: 只是 这样的诉求方式,
: 坦白说,我看不出有什麽好的效果,
: 倒不如找立委或控告台大还比较具有影响性,
: (虽然其实我也不鼓励轻易兴讼)
: 我是曾经很关切振声的。
: 我也不清楚,後来台大校方是否给了你们十分令人心寒的对应。
: 今天,我宁愿冒着被批评 台大学生高傲冷血 这样一个大帽子
: 一方面因为这是社版,不是报端,
: 如果您今天投书登广告痛骂陈校长,我完全没话说,
: 因为坦白说我也很不喜欢他。
: 我只是想以一个旁观者的立场,提醒您现实的状况
: 那就是:
: 这样的网路文章,除了干扰台大学生的生活,
: 甚至也可能造成难堪的反效果,
: 使原本同情,关切这件事的人也被这种诉求方式弄烦了。
: 振声的悲剧,也许台大校方应负某些责,也许陈维昭的态度应负某些责,我不知道,
: 但 不能因为这样
: 就要全台大的学生一起背负着这种近似诅咒的标签。
: 您可以很强硬的说 您不要同情 不要怜悯
: 事实上您想要的确实是能够为爱子伸张公道,不是吗?
: 台大的学生,这些振声的同学或学弟妹,不是你们的仇人啊!
: 我衷心的建议您,
: 使用偏锋手段,虽然看起来可能比司法程序有效率很多,
: 但司法毕竟是国家里唯一能够审断,行使刑罚,执行赔偿的机构。
: 就算真要找其他管道,
: 柯赐海,立法委员,新闻媒体,他们都很擅长处理这类事件
: 也比我们有影响力多了。
: (虽则我也不欣赏国内动辄以民代和新闻媒体炒作事件的方式)
你有权力回应不舒服的内容,你们的版应也没禁止我回应吧。
张振声一生不止完了,他若有点感觉,这一生的那种痛苦,岂是你我互不舒服可比拟?
他极端的悲惨,注意!是一辈子的悲惨!!!
我们照顾他心力很劳苦,注意!是需要照顾他一辈子!和感受到的痛苦是一辈子的!!!
我需要支付出庞大的金钱,注意!他不但自己没办法赚钱,我还需替他付一辈子的钱!!!
这事是生命问题,是一辈子的问题,我把他视为是天大的问题,比我生命还重大的问题!
你心目中不容我批评的台大,
却视它如脚伤问题,忽视它,不在乎,应付一下,然後不理不采!
我知道你事事以理智在谈,以法的角度在看。
但是这事,我要把所有方式都列入考量,再来谈来做。
我懂现实,请相信我。
我会采用所有我想采用的手段,不管有没有效,不管给的名词叫什!
事情发展至今,要我听劝,只有我死了,才会乖乖听话了。
谢谢你曾为张振声努力过。
我再重复一次:
像张振声这事,台大都可不理睬,
我要怎做我负全责!!!
我往後还会po,只要我贴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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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aadaa:................ 推140.112.244.194 02/21
2F:→ windperson:那就让他贴不进就好了,废话那麽多 推 140.112.241.93 02/22
3F:→ jamesh:不行啦~我们可是要维护言论自由的呢~^^* 推 140.112.250.40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