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salt (我要草莓大福)
標題關於蘇案證據問題的一點補充
時間Fri Jan 17 23:32:42 2003
大家一直問,
為什麼看報紙都覺得他們有殺人啊?
不是說有好幾個兇手,好幾把凶器嗎?....
關於這部分,我想做點補充
聲明前提,
我所說的,僅是就去年暑假在律師團身邊接觸而了解的部分。
我已經受夠了夭壽的媒體
昨天還因為怒氣沖沖po文章而犧牲了一科考前衝刺...-_-
法醫鑑定所認為凶器有兩把以上
事實上他們強烈暗示是"三把"
並且很恰巧就是開山刀,菜刀,水果刀。
八位專家
但他們寫出來的鑑定報告(都已經是這再審期間了)
卻簡略得連我這個大門外漢都要吃驚。
七十幾處刀傷,
只有三頁A4,未附記理由。
講一個非常淺顯易懂,但在本案中至為關鍵的論點:刀痕角。
名詞解釋:
刀刃角=實際凶器的刀刃角度
刀痕角=從砍下去的切口測量的刀痕角度
當刀器以90度垂直切入物體時,是完美符合,刀痕角=刀刃角。
法醫鑑定所的理由是,
有好多種不同大小的刀痕角(當然,傷口一定不可能都差不多大)
大約可分成三類,推定為三種類的刀器造成。
但只要你們拿刀切過水果,
很容易想見
一把水果刀 用不同的力道和角度切下去
可以切出很多種大小角度的刀痕。
我可以用菜刀切蘋果,效果跟水果刀不會差很多。
檢方當初從自白認定的那三把刀器,
只有第一把 菜刀 是當初王文孝供稱取自被害人家中廚房
王文孝被捕當日還持刀表演過,
後來就神奇地在警方保管中消失了。
剩下兩把,自白中供稱的"開山刀"和"菜刀"
根本從頭到尾不曾出現過。
在完全缺乏實物比對的情況下,
憑刀痕角要驗證刀刃角?
律師團裡有一位非常出色的助理先生
他是我個人認為對這次翻案貢獻厥偉的一個人。
他不是律師,純粹是熱心來幫忙
他是自然組的,懂得基本的物理化學,
卻憑著一己之力,蒐證,實驗,做圖表
把看似深奧專門的鑑定報告
教會所有律師好讓他們去打交互詰問,
甚至教會了庭上的審判長。
他實地尋訪了民國80年前後,汐止地區的刀舖
紀錄當時市面上可能有的刀器種類
訪問刀匠關於刀器與刀痕的關係。
他用一把菜刀 在豬骨頭上實際砍出了鑑定報告所指出的各種刀痕角;
而鑑定人在欠缺實物比對,更沒有文獻紀錄相同實驗結果的情形下
反倒沒有實際去做這個工作。
再者,即使我們相信刀痕角可以判斷刀刃角,
法醫鑑定所自己也做出了數處十分矛盾的結論
仔細閱讀法醫鑑定所的報告,
他們所推定的"水果刀"是這樣一個尺寸:
"刀尖角度為80-120度,且離刀尖三公分左右之刀寬為5公分"
大家請靜下來想一想,用你的常識判斷,有這種水果刀嗎?
還有很多明顯的矛盾
我不敢說是謬誤,但由此實在令人不敢恭維這場號稱慎重的鑑定品質。
也恕我直言,
在行政系統上,
法醫鑑定所 隸屬於法務部
跟起訴蘇建和等三人的檢察署,有同僚關係
也頗有值得商榷處。
這些,記者都沒有報
也許他們不知道(雖然事實上他們如果有作功課可以知道)
很多人也不會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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