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salt (我要草莓大福)
标题关於苏案证据问题的一点补充
时间Fri Jan 17 23:32:42 2003
大家一直问,
为什麽看报纸都觉得他们有杀人啊?
不是说有好几个凶手,好几把凶器吗?....
关於这部分,我想做点补充
声明前提,
我所说的,仅是就去年暑假在律师团身边接触而了解的部分。
我已经受够了夭寿的媒体
昨天还因为怒气冲冲po文章而牺牲了一科考前冲刺...-_-
法医监定所认为凶器有两把以上
事实上他们强烈暗示是"三把"
并且很恰巧就是开山刀,菜刀,水果刀。
八位专家
但他们写出来的监定报告(都已经是这再审期间了)
却简略得连我这个大门外汉都要吃惊。
七十几处刀伤,
只有三页A4,未附记理由。
讲一个非常浅显易懂,但在本案中至为关键的论点:刀痕角。
名词解释:
刀刃角=实际凶器的刀刃角度
刀痕角=从砍下去的切口测量的刀痕角度
当刀器以90度垂直切入物体时,是完美符合,刀痕角=刀刃角。
法医监定所的理由是,
有好多种不同大小的刀痕角(当然,伤口一定不可能都差不多大)
大约可分成三类,推定为三种类的刀器造成。
但只要你们拿刀切过水果,
很容易想见
一把水果刀 用不同的力道和角度切下去
可以切出很多种大小角度的刀痕。
我可以用菜刀切苹果,效果跟水果刀不会差很多。
检方当初从自白认定的那三把刀器,
只有第一把 菜刀 是当初王文孝供称取自被害人家中厨房
王文孝被捕当日还持刀表演过,
後来就神奇地在警方保管中消失了。
剩下两把,自白中供称的"开山刀"和"菜刀"
根本从头到尾不曾出现过。
在完全缺乏实物比对的情况下,
凭刀痕角要验证刀刃角?
律师团里有一位非常出色的助理先生
他是我个人认为对这次翻案贡献厥伟的一个人。
他不是律师,纯粹是热心来帮忙
他是自然组的,懂得基本的物理化学,
却凭着一己之力,蒐证,实验,做图表
把看似深奥专门的监定报告
教会所有律师好让他们去打交互诘问,
甚至教会了庭上的审判长。
他实地寻访了民国80年前後,汐止地区的刀舖
纪录当时市面上可能有的刀器种类
访问刀匠关於刀器与刀痕的关系。
他用一把菜刀 在猪骨头上实际砍出了监定报告所指出的各种刀痕角;
而监定人在欠缺实物比对,更没有文献纪录相同实验结果的情形下
反倒没有实际去做这个工作。
再者,即使我们相信刀痕角可以判断刀刃角,
法医监定所自己也做出了数处十分矛盾的结论
仔细阅读法医监定所的报告,
他们所推定的"水果刀"是这样一个尺寸:
"刀尖角度为80-120度,且离刀尖三公分左右之刀宽为5公分"
大家请静下来想一想,用你的常识判断,有这种水果刀吗?
还有很多明显的矛盾
我不敢说是谬误,但由此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这场号称慎重的监定品质。
也恕我直言,
在行政系统上,
法医监定所 隶属於法务部
跟起诉苏建和等三人的检察署,有同僚关系
也颇有值得商榷处。
这些,记者都没有报
也许他们不知道(虽然事实上他们如果有作功课可以知道)
很多人也不会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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