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tho (n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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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軍訓室對劉達生教官調校案之說明
時間Wed Mar 8 11:13:0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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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tho (ntus) 看板: NTUGSA
標題: [公告] 軍訓室對劉達生教官調校案之說明
時間: Thu Mar 2 17:06:00 2006
軍訓室對劉達生教官調校案之說明 95.3.2
一、劉達生教官調校案肇因於個人進修計劃未獲主管同意及
不服主管糾正,在軍訓教官體系中實屬違紀行為。前任
主管為維護本室風紀,乃建議教育部軍訓處將劉教官調
離本校服務。
二、本室分別曾於94.05.30、94.07.28及94年12月的會
議中討論該案,第一次是5月30日召開的軍訓教官人
事評審委員會,決議該案「進入懲處程序」;第二次是
在7月28日,軍訓教官人事評審委員會決議該案「由
軍訓室主任自行處理」,而非「未通過不服從指揮督
導」。本案於處理過程中因教育部94年11月14日台軍
字第0940142823c號令更改法規,改定「各學校或單位
主動陳報人地不宜者,需經人評會同意」,本室乃因應
新規定於12月6日再次召開人評會,開會前後均按一
般程序進行,經當事人充分說明,和各委員討論後,有
三分之二委員同意,該案因人地不宜建請調校。
三、本室於2月13日收到劉教官之申訴,在一週內回應之
本意是想在接到申訴後能及時回應,而非正式答覆申訴
訴求。(見全文:敬啟者:本室接獲95年2月13日台
端申訴函,已轉知軍訓主管,惟主管刻正出國研究,俟
其下週返國將會審酌處理。其次,本室主管亦接獲學務
處生輔組申訴,言謂台端離職交接不清,影響業務推展
及學生權益,茲開學在即,請台端速與該組連繫,以維
公務運作)。文中所提交接一事,實因劉教官未循一般
交接慣例,造成本校生輔組校園安全網持續運作之困
擾,現已由該組另尋支援,重新建置。
由此略可看出劉教官顯然曲解對該案處理過程,對
事情的認知與事實有所落差,其中產生的情緒反應更是
令人遺憾。在處理過程中,軍訓室各層主管均曾與劉教
官進行溝通,充分了解查證相關實情並非「從未查證事
實」,但是仍發展成此調校結果,本室亦深感遺憾。
四、劉教官身為軍訓教官,當守軍人本份,卻一再抗拒主管
指導,且亦造成本室其他同仁的壓力。如今卻改以弱者
之姿,詮釋為「行政主管企圖脅迫部屬簽擬不實簽呈偽
造文書」,實有失公允。本校軍訓室之成立,係為協助
教學單位教育學生成為才德兼具之好公民,故對教官期
望亦高,絕大多數教官都盡心盡力,深獲老師、學生好
評;當由多數教官組成之教官人評會作成決議時,實乃
經過充分求證與深思之為。
五、事實上,劉教官明知各大學軍訓室人事行政均直屬教育
部軍訓處管轄,除部份校園業務外,與臺大行政單位體
系完全無關;此事件亦由軍訓室全權處理,卻將批判對
象上綱到「台大行政體系」,不惜傷及無辜,事實上本
案與台大行政體系並無關連,本室在此代為向臺大行政
單位深表致歉。
六、如今本案已進入申訴程序,本室將依循規定辦理,不便
再對程序以外之發言回應。
※ 編輯: futho 來自: 140.112.163.51 (03/0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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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63.51
1F:推 ICEFIRE2:你以為把推文刪掉就能掩飾太平嗎?真是可恥的行為 03/08 15:02
2F:→ ICEFIRE2:如果我沒記錯,Earl網友曾經在此推文 03/08 15:03
3F:→ Earl:不發言所以就刪推文?果然是官僚做法喔耶 03/08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