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jufire (火大了起來)
看板NTUSA
標題Re: [問題] 學生會該走什麼路? (內的老文章)
時間Thu Oct 8 14:01:10 2009
首先 先感謝國發所馬學長看似嚴謹的推論
雖然學長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從你引用我過去文章中的一句話
「我不是拳五郎 也不是牛津鵝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他們用分身ID 我只用本尊 出來混 就不要畏首畏尾」
就可知道 當事人可得特定 你就是在指我
我似乎就必須跳出來 回應一下學長你這看似嚴謹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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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學長提到:
『另外,我知道去年社團負責人研習會結束之後,
在ptt出來匿名掃射放砲的也是你,
不過看在當時主要罵的是校方,就沒出來破梗啦。』
光從這句 就可看出學長推論及搜尋證據、發現事實的能力有待加強
我想你指的應該是NTU版上的8738篇
標題為 [校園] 最近學校發生了一件事...
學長您有所不知 那篇文章根本就不是我寫的
你不是很喜歡對比我文章的風格嗎??
怎麼會分不出來呢??
我在個版上是有曾經對該次社研發表評論
但是並未轉到P1的版上
而學長在PTT上所看的那一篇
其實是我一個好朋友用免洗ID寫的
如果學長連這都分不清楚 就隨便拿來比附援引
又要如何讓大眾相信你的文章所指涉的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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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 學長又提到了
說我PTT2的IP留在140.112.158.161
據學弟解答 那似乎是新法圖的IP
在我回想之後 才發現今晨之所以IP會留在新法圖
原來是我昨天早上要去學生法庭開庭之前
為了查訴訟相關資料 而在新法圖上了PTT2
也因為我在水源宿舍的PTT2帳號一直沒有登出
所以才會顯示IP仍留在新法圖
學長要用我曾在新法圖用過電腦 這項薄弱的論點
就此推論oemeralfa就等於yenjufire
套一句判決書常見的語句 似嫌速斷
如果要用這麼薄弱的方式推論
那在下也嘗試來做個現代福爾摩斯:
「國發所」離計中與總圖皆甚遠
離新法圖之距離似乎僅咫尺
就此推論某位國發所學長? 到法圖用oemeralfa帳號PO文
以免留下國發所IP 似也未嘗無可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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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學長一直強調
引戰文的文章風格與我慣用文章風格很像
我只能說 我的文筆如此的庸俗不堪
哪裡如同學長一般 文思泉湧 文筆優美
想必學長的文學造詣非常高深
我想 模仿一個我這麼庸俗的文筆
應該也不是件難事吧? (畢竟你都能夠抓出我文章風格有何特殊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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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到我要做現代福爾摩斯
那就再加強一下我推論的素材(反正推論都可如此廉價)
據聞 學長便是三年前鼎鼎大名的「拳四郎」系列文章的為文者
(這項消息可是流傳學生自治界頗久)
兩年後突然冒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彭火大
膽敢以彭火大之名 妄評時事
甚至以
「我不是拳五郎 也不是牛津鵝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他們用分身ID 我只用本尊 出來混 就不要畏首畏尾」
一席話 諷刺拳四郎 不敢使用本尊ID
於是乎 這位不長眼睛及腦袋的愚蠢學弟
惹怒學生自治界的幕後最高層
想當然爾 這位愚蠢學弟就不用想在這塊圈子混下去了
而這位學生自治界幕後的最高層
為了展現出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Power
什麼事 或許 都做得出來唷XD
哈 連動機都有了
學長甚至沒有我為何PO文的動機呢!!!
以上純屬我個人臆測之詞
我個人也是相信
以學長這種高尚的人格風範
是不會做「模仿我寫作風格以卸責這種無聊幼稚的事」的
而且以學長如此高風亮節的處事態度
加上對學弟妹們照顧有加的人格風範
任誰 也不會對學長膽敢有一絲一毫的懷疑
所以前面看看就好 純屬一笑
若有得罪學長之處 還望多多包涵
好吧,就這樣,點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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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127
1F:→ yenjufire :突然想到 再補充一點:我不會不知道amos0430不是學生 10/08 15:17
2F:→ yenjufire :會的成員 意識報我也常常拜讀!! 我也不是不認識他~~~ 10/08 15:17
3F:→ yenjufire :不會蠢到連這都搞不清楚吧XD 10/08 15:18
4F:→ A1Yoshi :你傻。照dearyou的說法,可能是裝不知裝不熟啊。 10/08 16:12
5F:推 goplayer :OemorAfla還蠻了解amos0430的吧 10/08 16:52
6F:→ goplayer :連他參與過選舉 國科會論文寫什麼都一清二楚 10/08 16:52
7F:→ goplayer :這樣一想 我也被耍了嗎 囧 10/08 16:54
8F:→ yenjufire :如果這樣就落入套套邏輯裡啦~似乎意思是~不管我認不 10/08 18:08
9F:→ yenjufire :認識他~反正就是我就對了! 如果真要這麼講~那我也無 10/08 18:09
10F:→ yenjufire :話可說 10/08 18:09
11F:→ yenjufire :要證明自己沒做~絕對比證明別人有做難~沒有的事如何 10/08 18:11
12F:→ yenjufire :證明沒有~這不就是為什麼要「無罪推定」的理由?? 10/08 18:11
13F:→ A1Yoshi :如果問麥農,他會跟你說:沒有,也是一種"有",一種 10/08 19:22
14F:→ A1Yoshi :"存在",且是可以證明的。 10/08 19:22
15F:→ A1Yoshi :比方說:S不在某時空點。 首先,這是事實,也在這 10/08 19:24
16F:→ A1Yoshi :意義下是種"存在"或"有"。而證明可以很簡單,訪問所 10/08 19:25
17F:→ A1Yoshi :有在那個時間點出現在該空間的人,S是否曾出現就行 10/08 19:25
18F:→ A1Yoshi :了。 10/08 19:25
19F:→ A1Yoshi :還有,證明沒做絕對比證明有做難,這顯然是錯的。 10/08 19:27
20F:→ A1Yoshi :在無人情況下殺人,和在一堆人的派對中沒有殺人,哪 10/08 19:27
21F:→ A1Yoshi :一個容易被證明? 10/08 19:27
22F:→ A1Yoshi :啊,靠,走錯了!我以為我在西哲版.... 10/08 19:28
23F:推 heisego :妖西大大,沒必要把討論拉到形上學層次吧....= =" 10/08 20:08
24F:推 heisego :這樣我們來討論yenjufire的existence跟identity吧 XD 10/08 20:11
25F:推 heisego :我覺得,證明沒做"絕對"比證明有做難,要去斷言此命 10/08 20:20
26F:→ heisego :題的真假(或者有無符應至真實)不是件容易的事。從比 10/08 20:21
27F:→ heisego :較素樸的觀點來說,這牽涉到歸納法問題;敢在命題裡 10/08 20:22
28F:→ heisego :面加了"絕對"一詞,似乎意味著已經將所有資料窮舉; 10/08 20:23
29F:→ heisego :這種話小弟我實在是不敢這麼說。 10/08 20:24
30F:→ heisego :如果大大不介意的話,或許可以參考一下這篇:統計學裡 10/08 20:25
32F:推 bj26bj :我覺得拿法圖IP根本完全無法證明吧...除非是同時間啊 10/09 00:03
33F:推 LORDJACK :這位作者你傻了, 你不看看ptt的站長群名單 10/09 11:30
34F:推 nagy :如果「無罪推定」的理由是你說的那樣,那請你解釋 10/09 12:21
35F:→ nagy :不作為犯為何也要無罪推定? 關鍵根本不在「作為」 10/09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