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rning (大搞香瓜粥報)
看板NTUSA
標題Re: 【公告】日間部學生夜修可能要繳費?
時間Sat Jan 12 02:42:32 2002
針對夜修問題,學生會感謝您的意見。
而關於校務會議代表問題,謹回答如下:
1.同意與選舉完全不同
2.如果隨便指派就可以擔任校務會議代表,那麼校務會議規定
要院學生會會長出席有什麼意義?
還有是否符合醫學院學生自治的規定呢?
※ 引述《boo24 (1/18期末聚餐)》之銘言:
: ※ 引述《NTUSA (學生政府?學生工會!)》之銘言:
: : 照朱同學你的推論,那麼進推部同學就別想日修了。
: 我想,這並非我的推論。
: : 不知道朱同學你看過學生會回答左學代宜恩的文章否?
: : 閣下知道政治系學生的實際情況多少?如果現在校方無
: : 法立刻配合修改課程,那麼不能夜修的政治系同學是不
: : 是都不要畢業了?
: 就因為有這樣的權宜之計,才會延宕多年沒有解決。
: 請問,開課的老師應該針對哪些同學設計課程?
: 政治系同學是求畢業,還是求學習效果?
: : 煩請參照大學法第17條之規定,謝謝。
: 第 十七 條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
: 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
: 1.選舉並無明訂為直接選舉或間接選舉。
: 2.若有醫學院同學對本人的代表性有疑義,儘可提出,請學生會不必操心。
: 3.此事非關本文討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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