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rning (大搞香瓜粥报)
看板NTUSA
标题Re: 【公告】日间部学生夜修可能要缴费?
时间Sat Jan 12 02:42:32 2002
针对夜修问题,学生会感谢您的意见。
而关於校务会议代表问题,谨回答如下:
1.同意与选举完全不同
2.如果随便指派就可以担任校务会议代表,那麽校务会议规定
要院学生会会长出席有什麽意义?
还有是否符合医学院学生自治的规定呢?
※ 引述《boo24 (1/18期末聚餐)》之铭言:
: ※ 引述《NTUSA (学生政府?学生工会!)》之铭言:
: : 照朱同学你的推论,那麽进推部同学就别想日修了。
: 我想,这并非我的推论。
: : 不知道朱同学你看过学生会回答左学代宜恩的文章否?
: : 阁下知道政治系学生的实际情况多少?如果现在校方无
: : 法立刻配合修改课程,那麽不能夜修的政治系同学是不
: : 是都不要毕业了?
: 就因为有这样的权宜之计,才会延宕多年没有解决。
: 请问,开课的老师应该针对哪些同学设计课程?
: 政治系同学是求毕业,还是求学习效果?
: : 烦请参照大学法第17条之规定,谢谢。
: 第 十七 条 大学为增进教育效果,应由经选举产生之学生代表
: 出席校务会议,并出席与其学业、生活及订定奖惩有关规章之会议。
: 1.选举并无明订为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
: 2.若有医学院同学对本人的代表性有疑义,尽可提出,请学生会不必操心。
: 3.此事非关本文讨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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