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okycat (宇宙超級無敵小路)
看板NTUSA
標題Re: 關於服務課
時間Thu Dec 13 00:29:29 2001
※ 引述《Jouhan (愛是尊重與包容)》之銘言:
: ※ 引述《kweng (漣漪願嫁擺渡郎)》之銘言:
: : 這當然不算斷章取義呀
: : 因為就論述的事實而言「全部是真的」
: : 斷章取義應該是「把a的某一部分看起來像事實的東西說得讓你誤以為是另一種事實b」
: ^^^^^^^^^^^^^^^^^^^^^^^^^^^^^^^
: 這樣的說法我覺得有點含糊,請容我提一下自己的想法
: 「將真實a的某一部份隱藏(不論故意或非故意),
: 而讓別人以為事情的原貌是另一個事實b」
: 我覺得這才是所謂的「斷章取義」,不知道您同不同意?
: 就這樣的觀點而言,我們再來看看原文章:
: ==
: 法律系的服務課是什麼大家知道嗎?是幫台北市政府員工打字!
: 搞什麼?為什麼要幫有領薪水的公務員打字?
: ==
: 看起來是有斷章取義之嫌的......
: 我相信這位同學不是故意這樣說的
: 也許是因為時間不夠所以未能提及所有法律系服務課
: 小小的建議:我們在論述的時候,或許可以描述地更清楚一些
: 這樣可以避免掉許多無端的爭執
: 也更能貼近問題的核心
同意您的說法^^
另舉一例~
林委員:「陳XX罵政府就像菜店查某罵社會充斥色情一樣。」
S1 V S2 就像 s1 V s2
可大多人都看成了 S1=s1 ?????
這個問題現在可熱的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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