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kida (海藍色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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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公告] 九十四年度上學期所學會第一次幹部會議
時間Fri Oct 7 02:23:2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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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chien (倒數計時) 看板: NTUND93
標題: [公告] 九十四年度上學期所學會第一次幹部會議
時間: Fri Oct 7 01:54:23 2005
九十四學年度上學期國發所所學會第一次幹部會議記錄
時間:94年九月27日下午四點半~六點
地點:國發所100室
到席:黃彥穎、謝君柔、賴嘉倫、陳慧閔、黃筱雯、邱彥誠、劉玫雯
楊智淵(劉郁初代)
缺席:吳佳蓉、劉智年、張蕊
主席:劉玫雯
會議記錄:錄音(文字稿由劉玫雯整理)
主席:此次會議由秘書長賴嘉倫、活動陳慧閔、總務劉玫雯、楊智淵、美宣黃筱雯等幹部所發起,提出93級學會會長不適任建議案。
原因為:
1. 會長於任期內對於扮演所方與學會幹部之間意見溝通傳遞過程中,常有「上情不能下達,上情不能上傳」之缺失。
例:
(1)所方交辦學會活動事宜,如94級新生迎新活動,學會會長並未將訊息告知學會幹部加以討論,以個人立場回覆拒絕,以致所方對學會有誤解情形。
(2)學會幹部對於會長建議事項,經常是上傳意見後無後續發展,不見會長有任何指示或召開學會幹部會議討論,以致於學會至九十三學年度下半學期運作幾乎呈停擺狀況。
(3)會長應依學會初成立時開會之決議,召開定期會議討論學會應承辦之事項,然在未與學會幹部討論之情形下,便對外發表其個人之看法,未能完全代表整體學會。
2. 本學期研究室分配問題,學會幹部對於學會會長的理念、立場與其領導方式無法繼續給予運作上之支持,在此學會幹部提出建議學會會長自行解除職務建議提案,抑或解除學會幹部另組新的學會幹部服務一案。
幹部意見陳述:
秘書長賴嘉倫:
對於9/21日教務說明會當天,本人與活動長代會長職務說明有關研究室分配問題,然而當天有異議出現,學會立場在當天與會學長姊、同學意見有所歧異,在主席徵詢過所方及助教意見後,傳遞訊息所方意見,當天承諾暫緩分配會在與所方討論後,再行分配。並對於研究室分配問題日後召開說明會,然而會長知道當天情形之後,隔天依舊採用既定辦法逕行分配,此種作為有損學會之聲譽。再者,如果會長與幹部們的意見如果一致的話,處理有異議的同學或學長姊的問題應該是公開處理,而不是個別私下去找有問題同學弭平爭端。學會幹部是希望能夠經過公開的方式去處理各
種異議,以杜絕日後可能的爭端出現。
活動長陳慧閔:
我認為學會的事情主要是有沒有經過討論,討論完有沒有然後執行,而執行的過程之中有沒有達到溝通。我覺得在研究室分配的處理以及其他活動參與討論方面,可能討論還不夠。我認為反省要有的,至於在研究室分配這方面來講,既然共識是已經有的,那就應該照著共識去作。如果說共識已經是不平衡了,那就應該取得新的平衡點。
會長黃彥穎:
剛剛主席陳述我的幾點錯誤或罪狀,第一點認為新生的活動我們沒有舉辦,針對這點我有意見反駁,我們辦過兩次,一次在校內、一次在校外,所以我想這點不應該列在上面來。第二點,對於所方交辦的事情沒有作,是否可以具體說明出來。再來是定期會議沒有召開,這是我的錯誤沒有問題。那對於所上的郊遊活動不了了之,我想這個我有責任,但是我想除了我有責任之外,是不是都要把責任歸咎在我身上。我覺得這邊是我要質疑的部分。上星期三9/21日所方召開的教務會議,秘書長代替我出席,然後發生了一些事情,針對分配方式我等等再作說明。關於秘書長剛剛所陳述
的事項,星期三晚上秘書長有打電話給我,告知我當天所發生的事情,我當時的感覺是很詫異,也很生氣,不是生秘書長的氣,而是生學長姊的氣。我覺得說原本已經溝通好的事情,也就是特別有意見的幾位學長姊已經溝通好了,卻在星期三發生那樣的爭吵,於是我開始打電話給學長姊、所長。也有跟秘書長及活動長談到,秘書長與活動長認為說要尊重所上的提議,要暫緩。這個部分,所長他的說法是說尊重學會,學會去做所方不會插手。這部分是學生自治的部分,所以所方不會插手。所以我這邊有個問題,既然要尊重所方意見,但所方又不插手,請問這樣要怎樣推動下去
。至於有幹部認為這件事情討論不足,這點我承認,因為當初我們在訂定這個規定時,是我跟秘書長及活動長一起討論出這個規定。這規定是經過上屆學會會長林育瑾的規定在細分下來,裡面有些許的變動但大致上是與先行規定相同。這其中並沒有與所有學會幹部一起商討可能有問題,這規定也是在暑假期間所弄出來的,也沒有經過所務會議、學生代表編程序,所以它的合法性有問題。這部分也是同學與學長姊比較有爭議的地方,但這個東西大致是大的原則沒有違背舊的方法,舊的方法就是前會長所定的協調搬遷,把人少的湊成一間,所以可以說沒有違背到以前的慣例,照
這樣做沒有錯。只是可能我們要對於學長姊認為有爭議的收費地方作說明,就先暫不收費,十月五日再作說明。這是我的說明部分,有意見可以在提出來。
秘書長賴嘉倫:
剛剛會長所提到的所方交辦的活動,是因為所長直接跟我提到這件事情,所長希望是能替新生辦個迎新,可能出去個三天兩夜,就算是所方出資也沒關系。所長說他有跟會長提過這件事情,但其他幹部包括我本人都是聽到所長提到這件事情才知情,所以不知道類似像這種情形,是否之前也曾發生過,我以這個例子暫列為說明。對於剛剛會長提到,所方所要暫緩以及所長說的尊重學會自治,我認為這是兩個層面的東西,所方希望暫緩是因為研究室是所上的財產,是委託學會代辦。學會要怎麼操作,所方不介入,那對於學會該怎麼去作,是否應該要學會幹部們有共識,還是會長
一個人的意見為意見?所以對於所方所要暫緩以及尊重學會自治,我覺得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基本上不會有所矛盾。至於9/21爭執點,其實不只是對於94級的辦法有意見,而根本就是認為93級的,也就是九十三年十一月所通過的研究室辦法,沒有經過所謂的公開程序、大家的意思就通過的,就是爭執所在。那天我向會長表示,希望在說明會當天針對整個法規再次對全體研究生說明清楚,並不是只針對我們的法規,而是針對93年所通過的研究室分配辦法再次說明,其通過的程序是如何,因為在這辦法之內,有太多空白之處,有太多原則是交給學會去運作,學會在94級的辦法還
沒經過所務會議通過,在其中的分配原則還是可以用行政命令執行。
公關邱彥誠:研究室的使用到底誰有權作最後的定奪?是由學生們討論出的辦法之後,然後經過所方認可;還是說所方有這個權力下放給學會?誰到底說了算?我認為這點是必須先界定清楚。對於會長不適任建議案這部分,由於我本人在九十三學年度下學期較少參與學會運作,在這段期間因為個人修課關係同時也沒有接到任何的開會通知,因此對於會務運作的停擺,也不是很清楚。因此這方面,就不便發表任何意見。我比較在意,是剛剛所討論關於研究室分配問題的事務。
主席:
由於這次的建議案,不止是幾個幹部之間的看法而已,需要全體幹部對於此件事項有一討論,產生出共識,因此需要每個幹部都發表個人的意見看法,提出建議解決方案。
副會長謝君柔:
上學期的會務運作,很多事情的運作是沒有經過學會幹部整體討論過去推行。事務的運作也沒有經過一定的溝通協調方式讓幹部們知情得以運作,對於事務的活動負責權責方面,也沒有交付清楚,以致於在活動當天可能某些幹部沒作什麼事情,有些幹部則作個半死。事情沒有分配妥當,也可能是有些幹部有事推妥,以致於某幾位幹部可能一整個學期沒出現過。討論不夠加上工作分配沒有很確定,是我個人對於上學期整個學會的看法。
美宣黃筱雯:
針對於研究室分配問題,目前不是主要此次會議召開的主題,在此討論也討論不出什麼具體的結果,模糊焦點。我個人對於這方面也不是很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我認為此次會議的主題在於是有很多會務的運作,為什麼在學會擔任幹部的我們都不是很知情,直到發生事情之後,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而在這之間,問題應該在於學會幹部之間溝通出現問題,今天的主要討論也在於此吧。
會長黃彥穎:
關於93級的辦法,如果別人問起,我們的回答是這個東西有經過所裡上屆的學生代表,學生事務會議討論通過,所務會議討論通過,所以這個東西的合法性是沒有問題,雖然它的正當性可能較不清楚。一開始我也問過所長,這東西有沒有問題,所長回答這個東西沒有問題,所以說如果那天說明會有人質疑這個法規,我覺得用這樣的回答就可以了。研究室分配主要權限是在所方,但所方又委託給學會會長辦理,我們的新辦法是改成委託給本所學會辦理,條文是這樣,雖然還沒經過正式通過。這是針對決定權部分的回答。
至於剛剛秘書長舉出所方交辦事項例子,學會沒有去做。對,也是剛剛提到三天兩夜的活動,這個我們沒有去做,我沒有做,所以說我有錯。但這個東西一定要做嗎?所長說的就一定要做嗎?這是我的問題。那對於這個東西,我們開會也有提過,大家不是不知道,只是我們沒有做,你如果說你不知道,我覺得有點過份。這個東西大家知道,不是不知道。
關於研究室分配問題有意見的學姊,我有跟他談過,這之間可能有所誤會,尤其是關於研究室收費問題,這個部分說明會時,他們有來的話,我會在作澄清關於收費的好壞處,然後根據有登記申請研究室的人,表決是否要收費。這是我的回應。
另外我有問題要提出,今天要提出這個不適任的建議案,就是要把我給罷免或是免職,那覺得若是要開會這樣的方式,做出這樣的決定我覺得不夠,因為我是由本所學生投票選出,所以說要把我免職掉,我提議辦一個投票,以這樣的程序把我免職掉。因為在場的這些幹部,是由我拜託幫忙會務運作所選出的幹部,如果說是由幹部開會決議要把會長免職掉,我覺得這上面倫理有問題。
主席:提案不是幹部們由所決議免除會長職務,而是建議會長自行解除職務,抑或解散學會幹部另組學會。
總務劉玫雯:
現在的發言是以學會幹部成員發表意見,先就上星期三9/21日教務說明會議上因為研究室分配問題而出現的爭執提出看法,因為當天我是以助教助理的身份在場幫忙,也是直到當天才發現研究室的分配出現問題。當天看到秘書長與活動長代表會長發言,以與會的同學、學長姊發生有意見爭執之處,雙方各執一方僵持不休,由於一直沒能出現討論結果,於是我只好去請示所長及助教該怎麼處理。因為能夠有權代表學會與在場與會人士溝通、協商的會長缺席,情急之下,只好請示所方看法。而在這之中一直令人懷疑,為什麼在這麼重要的分配問題上,只有少數的幹部參與討論?
我本人也是直到當天才瞭解到研究室是如何分配以及為什麼會產生爭執的原因。再者,再這麼重要的研究室分配說明會上,為什麼會長會缺席?以致於事情無發收拾必須要在另外其他的時間再次召開說明會說明?並且對於會長剛剛說明他在處理學長姊對於研究室分配爭執的處理過程中,也認為會長的處理方式不是很妥當,因為不是以公開討論的方式,再者,兩位幹部當天替會長的政策背書執行,以私下處理的方式去彌平爭端,對於代替會長執行職務的幹部在當天承諾的立場也稍嫌不公。
再者,本人也是會議發起的幹部之一,從九十三學年度下學期開始,會務就感覺呈現停擺狀態,當然在一、兩次的開會時間中,因為個人因素缺席過一次,然而該就配合的地方,總是全力以赴。但在這過程之中,常感覺在等待交辦的事項,甚至有些事務,好比說93(下)六月份的送舊活動,也是因為在所上教務行政室工作之故,助教告知我有這項活動,而我在詢問過會長之後才得知這樣的活動訊息,並在前一天急忙通知各幹部們前來幫忙,然而在這之前,並未接到會長有關這方面事務的通知,但是即使在這樣緊急的情況之下,幹部們還是前來幫忙。事後,雖然學長姊們以及
所方對於活動會場的呈現以及當天整體表現都很滿意,但在這之中,便以感覺會務在運作的過程之中已經出現問題,而在事後,也有聽到其他同學曾告訴過我,會長對外抱怨他是一人學會,幹部們都不幫忙工作,事務都只有他一人在作之類的言語。聽到這樣的訊息,令身為幹部一員的我,感受相當複雜,在事前不知道有任務要作,過程中得知後主動幫忙,盡學會幹部責任的我們,究竟該作何感想?另外,對於所長交辦迎新活動方面,對於會長的答覆,我有其他意見看法。
首先,在學會下學期最後一次會議紀錄上,也就是2005/4/7的會議記錄,當次會議我缺席沒有到場,但事後看到會議記錄上載明,學會通過幹部們的意見,決定在下學期末舉辦所上旅遊事項,也分配好工作任務,甚至在所上BBS上也看到相關意見調查,然在此之後,卻不見任何下文以及後續討論事項,整個活動不了了之。類似的情況也常發生,我本人有數次像會長建議學會可以代為學生辦理服務的事項,以及聽到過活動長向會長建議可以舉辦的活動,也只是聽到會長說他知道了,但日後也不見學會有對於這樣的建議作法,召開會議討論是否可行。因此會長所說學會成員大家쀊雩茬ㄙ器D所長建議學會可以辦理迎新活動之辭,我認為這與事實不符。因為事實上,學會幹部們是由於秘書長與所上溝通意見時,才知情有此件事情所方委託學會辦理事項,會長並未告知,與其以個人並未代表整體學會的意見回絕。另外,剛剛會長說到,新生迎新活動已經舉辦過校內、校外各一次,但想反問會長的是,如果這樣三天兩夜的迎新活動有助於增加整所師生、同學之間的情感,承辦這樣的工作有何不妥?
因此,在經過下學期這段期間,對於會長的領導方式,以及對於會長扮演與所方、學會幹部之訊息傳遞以及溝通上的角色,認為有所不適任。
公關邱彥誠:
針對於研究室分配問題,我認為既然所方委託學會辦理,那是不是會長應該去綜合學生的意見、幹部們的建議去做調停、處理,以達成所方期待,學會自治的立場。我是希望能先將研究室分配問題解決後,再去處理建議會長不適任案的問題。
活動長陳慧閔:
在這邊我想先將討論主題拉回到原點,討論建議會長不適任案,關於學會內所發生的諸多事項,相信幹部們心中自有一把尺,我個人期望公事歸公事、私事歸私事處理,因為今天討論到的研究室分配問題我也是相關人,對於這部分我就不便多說明什麼,避免不要的事情發生。但就剛剛討論到關於研究室分配問題,今天我們所採用的是94級分配辦法,是採用學會辦理。因此若由學會辦理的話,不管是學會會長或學會幹部每個人都要承擔相關責任對此負責。對於/21日當天的教務說明會上,或許可能有人質疑為何學會會長沒有前去開會說明,我跟秘書長兩個人當天被罵,說實在갊☆荂A誰叫學會沒有把事情辦好。那我覺得今天這個會議,每個人對每件事想法不大一樣,研究室的問題必須要處理沒有錯,我必須要講的是,事情的急迫性有差。剛剛會長也提到如果我們要提出建議會長不適任提案還不如舉辦一次罷免投票,這也是可行的,誠如剛剛會長所說的,我們是會長所選出來的,今天我們無法繼續在會長的領導之下,繼續服務,對於會長的領導方式不認同要以這樣的方式反對他還不如舉辦投票。但就像主席一開頭所說,今天會議的主題不適任案不是針對個人言行舉止方面,而是針對於所學會會長這一職位上的角色扮演,這個職位角色包含了一種所ꐊ頩鴭騞セ|的期望,以及同學對整個學會的期許。就學會上整體作為來說,我們應該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照理來說應當是解散整個學會,然而在這樣時間緊迫之下,要再次舉辦選舉是不太可能,也不可能所有事情都交給會長一人辦理。而針對今天的會長不適任建議案,是由於學會幹部對於會長的領導風格、領導手法、溝通方式以及對於會長的期望…可能會覺得對於工作任務不夠或做的不好,我覺得整個學會都對此該做檢討,今天我們建議會長解職,可能學會幹部自己心裡也要做好準備全部的學會幹部一起解散、負起責任政治也是要有的。我認為應該把責任釐清楚,讓該괊t起責任的人負責,要用什麼樣方式去負責這是要討論的。責任釐清要怎麼釐清,辦理投票也是可行,只是說不管成功與否都是傷及整體學會。如果說學會內部要做決定,我們可以有比較緩衝的方式,這是今天召開這個會議的主要原因。今天不管多或少,我們的確有錯誤。就像我剛剛說的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今天既然已經有這樣的錯誤發生,幹部們提出建議會長不適任案會長不接受要解散學會幹部也可行,我希望大家在討論到這件事情的時候,顧慮到後果。今天對於研究室分配問題與會長不適任建議案這兩者的問題急迫性,我認為學會內部都有不同的意見產生,若沒有先댊B理好,要怎麼對外去處理關於研究室的分配問題。如果說今天大家有一致性的看法最好,若沒有就像剛剛會長提到的,可以辦理投票贊成或反對會長續任的罷免案,但我認為是否要舉行這樣的投票案,這之間還有可以考量的空間。每個幹部都有自己的考量,會長也有自己的想法,那如果今天快到了會議的結尾都還不能有共識的話,就公事而言,日後就各走各的,我相信大家瞭解我的意思。
公關邱彥誠:
那照剛剛討論結果得知,研究室分配權限是委由學會辦理,那就是應該經過學會幹部討論,在對外說明。至於剛剛活動長所提到關於今天討論主題,先解決學會內部的問題在解決對外問題,也是可行。
主席:剛剛活動長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大家先不就研究室分配問題再做討論,而是先解決學會內部有異議的地方,對於今天提出建議會長不適任案,提出意見,會長是接受幹部們的提議自行解除職務,或者解除整個學會;對於會長的領導方式是否可以接受日後繼續帶領學會幹部對於會務的推行進行討論。
會長黃彥穎:
主席在開會之前應該事先對我說明今天的案由適提出不適任案。
主席:對此,我承認在這方面我有缺失錯誤,只說明了會議的主題是因為學會幹部對於學會內的事務有異議產生,因為缺乏經驗以及也確實不知道該如何向會長你說明今天會議的主題。再者,今天我所扮演的角色,也只是主持整個會議的討論進行,只事先跟你說明大略開會的目的,沒有說到細節部分是我的過失。
活動長陳慧閔:
今天要開這個會議,不是一個人想發起就可以的。今天就是學會內部確實存有問題,大家就此機會針對問題討論。提出問題所在,大家討論解決的方式。提出不適任案只是沒有辦法中的案由,總不能說案由是今後學會的未來。今天學會內部有些矛盾、問題,藉此機會講清楚,不管是對於會長的領導風格,或是會長對於屬下的不滿,都可以講;而不是說今天學會幹部召開會議來批判會長,這是雙向的。是希望在論辯的過程中將問題癥結點找出來,解決問題。若說要經過表決也可以,但投票是很強制性的。
美宣黃筱雯:
自我參與學會以來,角色都是一種救火隊,畫海報、佈置會場,工作主要就是讓參與活動的人一進場就有種,學會有用心準備,對於學會有種期待的感覺。在幾次活動中,可以看出會長的辦事能力很強,隨機應變的能力也不錯。既然是這樣,而且學會先前幾次所舉辦的活動也辦的不錯,除了這次研究室分配的問題之外,之前的抱怨不多,其他人對於學會的看法應該都還是不錯的。但是為什麼現在學會內部會存在這樣的問題?會長你今天聽到幹部們這樣講,你自己有沒有思考過?我想問你這個問題。
會長黃彥穎:
我想應該是溝通不夠,沒有開定期會議。我這樣想可能有對有錯,說實在大家事情越來越多,久了之後,幾次大家缺席次數多了,就會有點心灰意冷。這部分我自己覺得是我自己沒有努力找出解決辦法,但是缺席的人以及幾次拜託幹部辦理的事情沒能如我預期地做好,會覺得滿沮喪的。這個部分我也要負責,為什麼我沒有抽換幹部或自己在去解決事情,這些都有解決辦法但我沒有解決。所以說要辦理這樣三天兩夜的活動,我當然也很希望去玩,但有很多現實面的東西,比如說我們開會就沒有辦法聚在一起開會,交辦事情,有多少人能投入下去。像我常拜託秘書長和活動長,
所以我知道他們兩個人是最累的。有些幹部我就不好交辦事情,以致於之後我想到什麼、要做什麼都找秘書長或活動長。有的也只是個別拜託,就沒有召開會議。所以溝通不夠我想是很大的癥結所在。
美宣:
但會長你想想其實每個系學會,都應該會有類似這樣的溝通問題,但是並不是每個系學會最後都變成這樣。我覺得很多時候你拜託幹部們幫忙,不是因為你是會長的關系,而是因為我們是朋友、我們支持這個學會的緣故,今天既然你已經知道了,我想你應該要給幹部們一個交代,為什麼事情演變成這樣子?為什麼讓我覺得有背黑鍋的感覺?像活動長剛剛所提,今天之所以會提出這個建議案是在一個情不得以的情況下所提出,活動、公關也講到就事論事討論,我認為大家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大家都是朋友,日後還是要持續相處,大家也不想搞個投票來傷害會長你或是整個學會
、或是整個所上的資源,這點希望會長你能想清楚。
副會長謝君柔:
主席是否到了會議最後,提出今天會議的最後程序作一說明。
主席:
今天整個會議最後所提出的建議方案有兩種:其一,會長接受幹部們建議,提出自我解除職務之聲明書;其二,會長解除現任學會幹部,提出罷免投票案,交由全所學生決定會是否適任。今天之所以緊急召開此次會議的原因在於,學會若沒有將先學會內的問題解決,而之後又有陸續代辦的事項如下星期105的說明會、以及所上通訊錄的製作等等迫在眉睫接續要辦理的事情。因此才就學會內部問題,提出提案討論。
活動長陳慧閔:
坦白講,剛剛會長有提到幹部們也都很忙,相信會長現在在外的事務也不少,學會日後還有諸多代辦事情,也不可能一直以電話聯絡;大家都很忙,但至少大家都有一段時間會固定在所上,就我觀察,這半年來,會長你幾乎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在所上出現,現在學會的情況是事務停擺又有新代辦的事項,我建議會長如果不能兼顧外務以及學會事務的話,是否可以自行解職,讓副會長代理職務。不希望到要提出罷免投票案的情況,如果學會內部能先有共識出來,而不是幹部們有那種尺位素餐,覺得沒有做什麼事,期待會長交辦事情,而會長也期待幹部能有所作為這種溝通上
的問題出現,看會長您是要接受幹部們的建議自行解職,或者解散整個學會。
會長黃彥穎:
先感謝活動長講的這番話,這樣讓我輕鬆不少。第一點,我並不是戀棧權位,擔任這個職位其實很累。當初之所以想出來,也是想幫忙大家提供服務,雖然可能跟大家的預期不是很能配合到,我並不是想抱著這個職位不放。第二點,關於研究室分配問題,我如果解職,那麼接續的工作的人,是否有辦法把他接續完成。還是要先之前的辦法全盤翻過,因為這辦法是從暑假快結束,一直進行到現在,如果說今天有人能出來暫代,將事情處理好,我不希望我有留下爛攤子那樣的感覺,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可以辭職。我關心的是,學弟妹的研究室是否可以趕快弄好,這是我的想法。
活動長陳慧閔:
那今天因為會長的時間實在是無法兼顧到後續學會的事情推動,我的看法是直接由副會長暫代職務。至於會長所掛心關於研究室的處理問題,會長在解職之後再跟副會長交接的同學,也可以囑託副會長,會長你所期待的解決方式。大家對於由副會長暫代會長職務不知是否有異議?如果沒有,那麼希望副會長能注意到之前會長發生對幹部之間的溝通問題,不希望這樣的問題再度發生。
副會長謝君柔:
在今天會議召開之前,事前也不知道會議所要討論的項目。目前就現在的情況是我是暫代第一順位接替會長職務的人選,但我建議若有更適合接替會長職務工作的人選,也可擔任代會長職務一職。因為我對於目前情況掌握也不甚瞭解,希望能有對於現在情況瞭解更能掌握、處理的人來接替工作。
會長黃彥穎:
我覺得大家是給我台階下,我可以辭職,但是要有人出來把這事情接續下去。若沒人接替,我覺得我會變成不負責任。就是要有人接替。
美宣:
那副會長你是否可以接替會長的職務?
副會長:
接下來的工作會很辛苦,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接,但如果真的要接,我希望學會的幹部們可以全體一起幫忙。
總務:
今天不管會長是誰,都希望事情能夠順利解決,能夠將應辦理事項妥善處理,讓所方以及同學們不會再有那種學會沒有在做事的聲音出現,是我們最大的期望。應該配合去做的,我們會盡力配合。
綜合討論:先前向會長辭職的秘書長及活動長不能辭退,需與全體學會繼續服務。
會議結果:會長自行辭職,由副會長暫代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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