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na (聽說愛情回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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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民粹公投再挫憲政發展 江宜樺
時間Sun Feb 22 00:40:4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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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zukachang (設計師的夢想) 看板: R903220PTIR
標題: 民粹公投再挫憲政發展 江宜樺
時間: Fri Feb 20 22:48:10 2004
2004.02.20 中國時報
民粹公投再挫憲政發展
◎江宜樺
日前各大報刊出千名學者專家呼籲民眾支持三二○公投的巨幅聲明。連署人中不乏
筆者所敬重的學界先進與朋友。如此聲勢,令筆者頗感意外。雖然先前陳總統也曾
以「中共同路人」指責抵制公投的人,但那畢竟是選舉語言,不值一哂。現在眾多
博學鴻儒挺身力倡公投,其意義不比尋常,筆者盼借貴報一角陳述不同的看法。
公投爭議延燒已久,朝野政黨對三二○公投的攻防策略也層出不窮。但在獨立選民
的思考中,真正關心的問題只有三個:一、公投是否使台灣更民主?二、公投能否
使台灣社會更進步?三、三二○公投是否具有正當合法性?千名學者連署的聲明對
這三個問題都持正面的看法,筆者則皆有保留。事實上,由於筆者認為三二○公投
為違法公投,因此決定以拒領選票來表達立場,不管它是不是我國首次公投。
首先,公投是否使台灣更民主?連署聲明說「公投的核心價值在於民主參與,讓公
民得以參與重大公共政策之制定,並在開放的討論過程中讓多元意見充分表達」。
這段話是對的,但只講了一半。在民主政治理論中,「參與」只是民主政治所欲彰
顯或實現的價值之一,其他重要的價值還包括自由、平等、法治、正義等等。不同
類型的民主政治支持者,都希望民主程序能促進他們重視的價值。如自由主義者希
望民主能保障人民的自由、鞏固憲政法治體系;社會主義者以民主為實現公平正義
的手段。會把參與當成最高價值來追求的,是參與式民主。而極端強調人民意志、
為了動員民眾參與不惜侵犯個人權利與憲政常規者,則為民粹主義式民主。
台灣常自詡是個憲政民主國家,但選舉文化充滿了民粹主義的色彩。近年來有些學
者提倡審議式民主,希望以擴大理性討論的空間來矯正民粹民主的流弊。但是公投
民主論的出現卻硬生生把這個理想推得更遙遠。究其所以,是因為公投議題必然只
能以正反表決的方式要求選民表態,所有複雜的條件、但書、妥協餘地及修正方案
,都無法在公投議題的簡單陳述與動員表決裡反映出來。以三二○公投為例,這兩
個議題的呈現方式完全由總統府片面決定,人民只是被動員來表達支持與否,我們
看不到一般公民如何「參與」了這個重大政策的「討論」,也不知道在什麼意義下
「人民是主角」,更不知道這種由行政權發動的公投如何「培育批判性的公眾力量
」。因此,這樣的公投未必能使台灣更民主。
第二,公投是改革進步的保障嗎?連署聲明說公投具有「改革功能」,將來我們可
以透過公投來推動國會改革、憲政改革、社會改革。這些改革確實都是我們期待的
,但公投進步論者忽略了公投本是兩面刃,它的特色是直接訴諸選民,卻不能保證
利刃不會傷到自己。換言之,選民可能支持知識份子所提倡的改革方案,也可能轉
而支持知識份子認定為保守反動或不符合社會正義的方案。
君不見過去許多國家以公投產生了獨裁者或限制異議者的言論自由,這種情形難道
只會發生在別國,而不可能發生在台灣?連署聲明中提到一些希望公投的項目,但
沒有提到教改、核四、老年年金、義務役、違建合法化、或興建蘇花高速公路等議
題的公投,也許發起人意識到這些公投的結果未必對「改革」的方向有利。如此看
來,直接民主並不比代議民主更值得期待,而國親聯盟先前所推動的五大民生法案
公投,與這次三二○所要表決的兩項公投,同樣都令人不安。
縱然公投未必增進民主,縱然公投未必有利改革,筆者仍然不會斷然反對公投,因
為公投畢竟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方式之一。但是關於三二○公投,由於這是一個明顯
違反公投法的特殊性公投,因此必須加以抗拒。事實上,三二○公投的主要問題並
不在於它的內容是否無聊,也不在於它該不該經過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而在於它
以防禦性公投的身分提出,卻完全不符合公投法第十七條「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
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的前提與立法原旨。
如果讀者不健忘,應該記得當公投法在立法院表決通過時,泛綠陣營深感挫折,自
認今年已無法公投。也就是說,當時連執政黨都知道國家並非處於「遭受外力威脅
、致主權有改變之虞」的緊急狀況,因此根本沒考慮到動用防禦性公投。但是陳總
統宣示必辦公投的決心後,執政黨又開始興奮地等公投題目出爐,結果這個「緊急
」狀況下的公投題目慢條斯理地想了半天才定案。這個公投無論怎麼解釋,都不符
合第十七條的規定。只因為最高當局執意曲解,再加上政府強力推銷,如今整個問
題竟變成我們該不該支持歷史上的首次公投。
筆者不呼應三二○公投,因為這是違法的公投。台灣的憲政秩序與法治觀念在歷經
六次修憲之後,已經極為脆弱。違法舉辦三二○公投,只是使憲政法治的根基進一
步被掏空。如果對這樣的作為可以視若無睹,我不知道萬一將來政黨再次輪替,國
親聯盟同樣利用「公投深化民主」的名義,恣意破壞憲政制度或阻撓社會改革時,
知識份子憑什麼立場進行批判?
固然目前違法公投勢在必行,堅持憲政法治原則的人還是可以選擇不成為共犯。三
二○公投拒領選票的知識份子也許不多,但人數多寡並非是非對錯的準繩。套用蘇
格拉底在《自辯篇》的結尾所說過的話:「我們哪一個在奔赴更美好的前程,除了
神以外,誰也不曉得。」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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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息萬變
淚水和情感在時間的急流中蒸散與稀釋終至完全失去意義..
這大概就是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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