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loyhunter (孤鴻若宇)
看板NTUMEB96
標題板主
時間Mon Oct 15 23:45:26 2007
台灣大學群組法
◎第三章 板主
§ 第一節 板主新增
1.板主新增可以由連署板主產生或原板主任命之。
2.原先沒有板主的板由連署產生。申請原因請詳細填寫治板理念、看板發展方向。
申請人須註冊滿
一個月,上站次數滿
50次,文章數達
20篇,且為該板板友。
有效連署人數
10人即達受理標準,其中必須包含
5位該板板友。
3.原本有板主的板一律由原板主新增。原板主有權可以隨時新增板主。
任一位原板主在一個月內若認為新板主不適任,可以提出申請,解除其板主職務。
4.本群組之看板至多可以有
三位板主。
以上在 板務->組務->法規->台灣大學找到
我好像越來越過份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4.102
1F:→ feaheresy:我感受到原po想紅的信念了 如果你想要可以po篇文讓我們 10/15 23:49
2F:→ feaheresy:推 爆 10/15 23:50
3F:推 leo1217000:發錢吧===========以下開放賄選名單================== 10/16 00:01
4F:推 YmemY: 老子缺銀子使 10/16 00:04
5F:→ hloyhunter:==============以上請去廉政公署報到================= 10/16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