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cat (貓仔)
看板NTULibrary
標題[建議] 建議在放至雨傘區架個監視器
時間Sat Jun 9 19:47:58 2007
建議架個監視器在門口的雨傘區,
如果雨傘被偷,
就可以調閱監視器,
如果抓到就直接送法辦,
不需要送校警或記過,
直接公訴罪辦理就好,
看能不能減少雨傘幹來幹去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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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1F:推 ultramarine:我也是被偷過傘 06/09 20:34
2F:推 icdee:使用竊盜不構成竊盜罪 要用哪條法律辦呢 自己拿傘袋把雨傘 06/11 12:18
3F:→ icdee:帶進館吧 不然就拿爛傘 以降低損失 06/11 12:20
4F:→ icdee:BTW 我之前拿爛傘 結果偷兒把我的傘自傘架抽出後 發現太爛 06/11 12:21
5F:→ icdee:竟然隨手丟地上 讓人氣到爆 ><# 06/11 12:22
6F:推 puppybone99:使用竊盜是拿別人的東西來用的意思嘛?如果沒環呢 06/16 11:19
7F:→ puppybone99:多久才能告? 06/16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