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cat (猫仔)
看板NTULibrary
标题[建议] 建议在放至雨伞区架个监视器
时间Sat Jun 9 19:47:58 2007
建议架个监视器在门口的雨伞区,
如果雨伞被偷,
就可以调阅监视器,
如果抓到就直接送法办,
不需要送校警或记过,
直接公诉罪办理就好,
看能不能减少雨伞干来干去的状况...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1F:推 ultramarine:我也是被偷过伞 06/09 20:34
2F:推 icdee:使用窃盗不构成窃盗罪 要用哪条法律办呢 自己拿伞袋把雨伞 06/11 12:18
3F:→ icdee:带进馆吧 不然就拿烂伞 以降低损失 06/11 12:20
4F:→ icdee:BTW 我之前拿烂伞 结果偷儿把我的伞自伞架抽出後 发现太烂 06/11 12:21
5F:→ icdee:竟然随手丢地上 让人气到爆 ><# 06/11 12:22
6F:推 puppybone99:使用窃盗是拿别人的东西来用的意思嘛?如果没环呢 06/16 11:19
7F:→ puppybone99:多久才能告? 06/16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