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oodyjazz (悼 吾師)
看板NTUGSA
標題[NTUSA] 腳踏車拍賣案 學生會處理說明
時間Thu Oct 19 15:32:23 2006
※ [本文轉錄自 NTUSA 看板]
作者: bloodyjazz (悼 吾師) 看板: NTUSA
標題: [公告] 腳踏車拍賣案 最新處理說明
時間: Thu Oct 19 00:30:28 2006
各位同學好,關於水源拍賣腳踏車事件,
學生會在此作最新處理狀況之統一說明:
◎腳踏車案前情提要
學生會幹部初步了解同學所反應的腳踏車價格問題後,在校方回應部份得到:
『校方受第三十七屆研究生學會委託而繼續拍賣』之說法,而本會向現任研究生
協會會長確認了『第三十八屆研究生協會並無委託校方代售』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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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立場說明
本會認為,由於前屆研協代賣腳踏車之緣由,且與總務處之間委辦關係交代
不清,再者,現任研協並無委託校方代賣。
此外,本會亦不認同『前屆研協於卸任之前,將業務再度委託總務處,因故
總務處得以不受《校園交通管理要點》二十四條規範』之說法,但當時本會幹部
出於不讓同學苦候結果、避免讓同學誤以為學生會完全視若無睹置之不理,而先
公佈學生會初步調查腳踏車案之資訊……,造成了更多的爭議批判。而此事攸關
同學權益,且情節較為複雜,因此由會長(本人)親自接手處理。
在此特別聲明,第十九屆學生會絕不以『詢問單方結果』作為『解決問題』
的方法,這也與本會上任以來的作風、理念大不相同。幹部們初接福利、權益業
務,表現較為生疏,在此全體學生會向各位同學致歉,懇請同學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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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近期處理
中秋連假中,本人亦二度主動相約研協會長開會釐清相關事實。收假後第一
天,即10月11日,即再度向總務處事務組及交通股詢察要求;隔日,10月12日並
向總務長及相關單位討論。在斡旋過程中,學生會立場著力於腳踏車費用的合法
性與同學們的損失,強力要求總務處研擬前三波退費機制,目前處理狀況如下:
一、學生會具函要求:
(一)腳踏車價格未恢復目前之法定價格四百元,則不得販售。
(二)總務處儘速說明前三波腳踏車定價緣由,並研擬退費機制。
(三)總務處應具函說明與前屆研究生協會之委辦契約關係與相關資料。
(四)拍賣業務部份未依規定開立收據,並疑有惡性拆除車籃大鎖、不明
廠商在旁銷售零件等情形,應立即調查禁止。
二、經學生會要求,現階段情況已確定:
(一)第四波與未來腳踏車販售價格將低於四百元。
(二)第二波腳踏車拍賣已無廠商未經同意進入校園而有商售行為。
(三)總務處交通股將加強收據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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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案最新情況
本週一、二,即10/16、10/17,學生會再度與總務處交通股交涉,目前正在
等候交通股的正式回應與公文函。
而前三波腳踏車拍賣業務之後續處理,以及『前屆研究生協會』與總務處是
否私相授受或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本會將持續關注此案,並協同現任研協調查清
楚,屆時再向同學作完整說明。而同學若還有其他疑問,也歡迎同學直接至總務
處交通股詢問。
最後,任何問題及批評建議,歡迎同學繼續向學生會反應。
也感謝這段時間以來,提出寶貴意見的許多學長及同學們的指教。
我們會繼續努力的!
會長 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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