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oodyjazz (悼 吾师)
看板NTUGSA
标题[NTUSA] 脚踏车拍卖案 学生会处理说明
时间Thu Oct 19 15:32:23 2006
※ [本文转录自 NTUSA 看板]
作者: bloodyjazz (悼 吾师) 看板: NTUSA
标题: [公告] 脚踏车拍卖案 最新处理说明
时间: Thu Oct 19 00:30:28 2006
各位同学好,关於水源拍卖脚踏车事件,
学生会在此作最新处理状况之统一说明:
◎脚踏车案前情提要
学生会干部初步了解同学所反应的脚踏车价格问题後,在校方回应部份得到:
『校方受第三十七届研究生学会委托而继续拍卖』之说法,而本会向现任研究生
协会会长确认了『第三十八届研究生协会并无委托校方代售』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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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立场说明
本会认为,由於前届研协代卖脚踏车之缘由,且与总务处之间委办关系交代
不清,再者,现任研协并无委托校方代卖。
此外,本会亦不认同『前届研协於卸任之前,将业务再度委托总务处,因故
总务处得以不受《校园交通管理要点》二十四条规范』之说法,但当时本会干部
出於不让同学苦候结果、避免让同学误以为学生会完全视若无睹置之不理,而先
公布学生会初步调查脚踏车案之资讯……,造成了更多的争议批判。而此事攸关
同学权益,且情节较为复杂,因此由会长(本人)亲自接手处理。
在此特别声明,第十九届学生会绝不以『询问单方结果』作为『解决问题』
的方法,这也与本会上任以来的作风、理念大不相同。干部们初接福利、权益业
务,表现较为生疏,在此全体学生会向各位同学致歉,恳请同学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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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近期处理
中秋连假中,本人亦二度主动相约研协会长开会厘清相关事实。收假後第一
天,即10月11日,即再度向总务处事务组及交通股询察要求;隔日,10月12日并
向总务长及相关单位讨论。在斡旋过程中,学生会立场着力於脚踏车费用的合法
性与同学们的损失,强力要求总务处研拟前三波退费机制,目前处理状况如下:
一、学生会具函要求:
(一)脚踏车价格未恢复目前之法定价格四百元,则不得贩售。
(二)总务处尽速说明前三波脚踏车定价缘由,并研拟退费机制。
(三)总务处应具函说明与前届研究生协会之委办契约关系与相关资料。
(四)拍卖业务部份未依规定开立收据,并疑有恶性拆除车篮大锁、不明
厂商在旁销售零件等情形,应立即调查禁止。
二、经学生会要求,现阶段情况已确定:
(一)第四波与未来脚踏车贩售价格将低於四百元。
(二)第二波脚踏车拍卖已无厂商未经同意进入校园而有商售行为。
(三)总务处交通股将加强收据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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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踏车案最新情况
本周一、二,即10/16、10/17,学生会再度与总务处交通股交涉,目前正在
等候交通股的正式回应与公文函。
而前三波脚踏车拍卖业务之後续处理,以及『前届研究生协会』与总务处是
否私相授受或涉及任何违法行为,本会将持续关注此案,并协同现任研协调查清
楚,届时再向同学作完整说明。而同学若还有其他疑问,也欢迎同学直接至总务
处交通股询问。
最後,任何问题及批评建议,欢迎同学继续向学生会反应。
也感谢这段时间以来,提出宝贵意见的许多学长及同学们的指教。
我们会继续努力的!
会长 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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