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tuba (動起來吧~)
看板NTUGSA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一下有關於研究生辦助學貸款
時間Mon Aug 28 01:29:50 2006
※ 引述《dearyou (打烊了。)》之銘言:
: 很多事情就是法制的概念,例如所謂的研究生協會亂搞,
: 跟有沒有研究生協會立法機構沒多大關係,「是兩碼子事」,
: 但無論是學說還是實務上,怎麼會是徹底沒有關係的「兩碼子事」?
: 我還是緊扣那兩個例子,如果研協會有立法機構,
: 那麼研協會長如何得以無所節制的任命數十位亂七八糟什麼概念都有的首長?
: 立法機構可以出面制衡。
: 如果研協會有立法機構,那麼研協會的經費當然會有機構可以監督,
: 怎麼會有私募經費遭到亂花的可能?
: 所謂的沒有關係,是要推翻我們這些念法政科系院所所教導的「最基本」信念嗎?
: 單單只有行政權,而沒有獨立的立法、司法權,對成員的保障可以更好?
: 這是不可能的事。
: 例如,研協要怎麼納入學代會監督?
: 學代會其實就是學生會,所謂的台大學代大會,就是台大學生會的立法系統,
關於研協監督的問題
據查研協官網相關規定:
選區劃分:不分選區,以全校為一大選區。
應選名額:每一百五十名研究生選舉研究生代表一名。
研究生代表之任期一年,每年併同會長選舉辦理改選。依本會章程規定,應成立
研究生代表大會,依比例代表原則選出研究生代表共同推動會務。唯因有意參選之同學
過少,故本會自民國七十九年新章程通過後,一直未能成立研究生代表大會至今。
依七十九學年度起研協之決議,若參選人數達到應選名額才舉行研究生代表之選舉
(即至少必須為同額選舉,不得為缺額選舉),否則將不舉行研究生代表之選舉。
這是網上官方的規定
也就是有幾個問題
1.研究生代表大會,應該是研協的立法監督機關,每屆本就有必要成立
否則就如您所說 行政獨霸 沒有牽制機制,但過去為何沒當一件重要事情看待?
當然跟研協地位有爭議,變的研協好像是在所謂的大學生會的全體服務底下的
研究生服務小團體。好像服務處一樣補足學生會對研究生權益與福利照顧的不足。
但既然近來歷屆的研協會長與幹部都表示了研協與學生會是獨立不同的自治團體
自然研協有必要成立研代大會!!而不該靠您提到學生會的學代大會來監督研協才是。
2.上一屆是沒有成立研代大會,在官網的組織架構圖中,也不見這層級
但這次(三十八屆)卻辦了停了不知多少年的研代選舉,可是本次亦同樣未達應選名額
(一百五十個就要選出一個 那台大至少要數百個研代才行 可見這規則有多不宜現況)
所以應該請問三十七屆幹部,辦本次選舉前,怎未先修改規章
而提出了本次應選兩名的辦法!?!?!?(我選後才發現這規章~)
應請三十七屆決策幹部說明,並賦予研代的期望與功能?
3.研代就我個人解讀,就應如同學生會的學代一樣,屬於立法與監督部門
所以有義務監督研協財務與工作狀況 並提出同學的需求與意見
但我也不懂 我應該算不算有行政權?也就像研協幹部直接代表研協跟學校反應?
還是應該發現問題,向研協幹部反映去向校方爭取?這也是研代地位的困境
當然不合理的事情,我也是該秉持服務精神,以台大學生身分向學校第一時間抗議
(也就是我不知道研代該不該或有沒有這種身份衝第一線的時候)去表達作為代表
的一種熱忱。但對研代地位的困境,還是我的疑惑就是.....
4.新一屆的工作,研協應短期內盡快將所有幹部內閣確定名單公佈公評,並作官網的更新,
同時需要將組織表更動,也就是納入研代大會,並且擇期開會,
把不合時宜的規章做討論與表決修改,正式將研代大會做起來,與依法(規)行政
當初說的由會長遴選的剩下八名研代也應該出爐嚕(當然這法源與合法性也怪怪,
不過本次辦選舉是這樣規定....研代應該全部民選才是...也許也該一併檢討~)
恩 沒關係 我們被批是件好事 趕快反省改進
就大家都快動起來就好了
逸陵也加油吧
第三十八屆研代 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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